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未命名
2024年12月21日 18:32 5
水土
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公告编号:2017-006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4月25日,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熊钰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弘讯科技:《2016年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3,175,938.3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2,644,025.40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4,264,402.54元后,2016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8,911,535.84元。
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40,02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001.00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2021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7-2021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2017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或审核事务,相关报酬费用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2017年度审计市场行情和实际审计工作量酌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实施内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实施内容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拍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拍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 审议通过《关于通过银行授信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通过银行授信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7年5月22日下午14: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2.3.4.5.7.8.9.10.11.12.17共11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公告编号:2017-007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4月25日,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者“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丹桂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弘讯科技:《2016年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3,175,938.3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2,644,025.40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4,264,402.54元后,2016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8,911,535.84元。
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40,02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001.00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2017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或审核事务,相关报酬费用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2017年度审计市场行情和实际审计工作量酌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内容、实施进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实施内容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1.2.3.4.5.6.7共7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公告编号:2017-008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银行授信为客户提供买方
信贷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通过银行授信并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情况的概述
为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的付款问题,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开展,公司拟与银行(包括但不限于宁波开发区支行、宁波分行,以下统称“合作银行”)开展买方信贷业务。以卖方(即公司)与买方(即客户)签订的购销合同为基础,在卖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条件下,对部分信誉良好的客户采用“卖方担保买方融资”方式销售产品。
公司对买方信贷担保业务实行总余额控制。通过各银行授信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前述通过各银行授信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买方信贷业务项下单笔信用业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担保总余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范围内具体决定和实施公司对客户的担保,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分割、调整向各银行提供担保的额度;决定对外担保的具体条件并签署相关协议;确定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业务品种、金额、期限等。同时,因通过银行授信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银行作业模式在风险控制的前提下存在操作方式的发展和创新,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就单笔买方信贷业务,在风险敞口逐年缩小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其业务期限适当延长,但总期限不超过36个月。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开展买方信贷担保业务存在客户还款和逾期担保的风险。为加强对买方信贷业务的风险控制,公司明确了被担保人的条件,并将在内部严格评审、谨慎选择。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为符合如下条件并以信贷结算方式向公司购买产品的客户,具体情况以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
1. 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但不是公司关联法人,且不存在需要终止的情形;
2. 具备借款人资格,且借款及资金投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银行贷款政策的有关规定;
3. 客户承诺年累计采购公司产品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4. 客户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与公司合作不少于2年;
5. 资信较好,资本实力较强,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并且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6. 同意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7. 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或者可以预见的其他法律风险;
8. 提供的财务资料真实、完整、有效;
9. 已被提供过担保的,应没有发生债权人要求被担保方实际履行连带担保责任的情形。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买方信贷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买方信贷业务实际发生时,公司、合作银行、客户将签署合作协议或保证合同。
四. 董事会意见
2017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银行授信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与客户开展买方信贷业务,有利于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与新市场、新客户的开发。通过银行的介入,客户的资金信用将得到明显强化,为回款提供了保障。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本次为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满足被担保人条件的客户办理买方信贷业务并提供总余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融资担保,是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通过银行的介入,客户的资金信用将得到明显强化,为回款提供了保障。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五. 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拟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有助于公司开拓市场,提高目标客户的合同履约能力,提高货款的回收效率,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2)公司开展买方信贷担保业务存在客户还款和逾期担保的风险。为加强对买方信贷业务的风险控制,公司明确了被担保人的条件,并将在内部严格评审、谨慎选择。
(3)公司拟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交易所有关规定与公司章程等要求,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4)本次担保生效及达到最大规模后,公司累计的担保总余额将不超过6,000万元(其中3000万元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伊雪松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授信担保,其余均为公司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6%。公司开展此项业务的总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股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西南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同意公司本次为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
提供担保事项,同意本次为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的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银行授信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核查意见》。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7年3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989.47万元(其中3000万元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伊雪松机器人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授信担保,1989.47万元为公司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买方信贷担保部分,公司已为客户代偿并依法通过诉讼正在实施追偿的金额为15.77万元。本次担保具体实施生效后,公司累计的担保总余额将不会超过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低于6%。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银行授信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公告编号:2017-009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4月25日,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日常运营的可能需要,2017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台湾弘讯”)、控股子公司EQUIPAGGIAMENTI ELETTRONICI INDUSTRIALI S.p.A(下称“意大利EEI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一、公司2017年度拟向包括但不限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宁波分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支行、北仑支行新碶支行等申请办理业务,该类业务指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票承兑、贴现、开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等及其他由银行提供借贷资金或承担担保责任的授信业务,实际形成的最高敞口余额不超过22,000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亿贰仟万元)的融资。并用如下土地厂房作上述融资的债务本金、以及相关利息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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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台湾弘讯拟以活期存款设质担保与台湾弘讯董事个人信用向包括但不限于彰化银行、国泰世华银行、玉山银行、元大银行、台湾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各类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国内信用状契约、一般周转金借款契约和进口物资融资契约等授信业务。实际形成的最高敞口余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11,000万元(大写:壹亿壹仟万元)的融资。并用如下土地、房屋作上述融资的部分债务本金、以及相关利息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提供最高额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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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2016年度期末报表汇率折算。
三、意大利EEI公司拟以应收账款做质押等方式向包括但不限于Banca popolare di Verona、Unicreadit S.P.A、UBI Banca和Simest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各类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等授信业务,实际形成的最高敞口余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4000万元(大写:肆仟万元)的融资。
四、以上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37000万元(大写:叁亿柒仟万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各银行签订授信合同及贷款合同,最终实际签订的合同总额将不超过上述总额度。
以上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同时决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贴现、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公告编号:2017-010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结构性存款或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一、 概述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董事长在以上额度内具体实施本次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等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其发行主体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1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0.60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531,06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51,864,575.5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79,195,424.5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2月1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5]2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根据募投项目推进计划,近期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 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为1个月至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二) 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 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四) 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则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五)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公司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 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
较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 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情况下进行的,目的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对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影响较小。
六、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公司使用暂时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七、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公司使用暂时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八、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九、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监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公告编号:2017-011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结构性存款或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一、 概述
2017年4月25日,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其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并授权董事长在以上额度内具体实施本次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将实施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相关主体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系交易。
二、 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 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
(二) 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三) 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则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四) 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进展情况。
四、 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五、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现金管理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性资金的情况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其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展开。
六、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是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性资金下,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展开。公司将自有资金主要用于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投资风险性较小、可控,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从而提高公司经营成果,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公告编号:2017-012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相应增加并相应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具体修订前后的内容如下:
■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公告编号:2017-013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与部分募投项目
调整实施内容、实施进度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伺服节能系统生产项目
● 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安排: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4,571.31万元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本次拟调整实施内容的募投项目:机器人研发与生产项目
● 本次拟调整实施进度的募投项目:塑机控制系统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内容、实施进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计划投资的概述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者“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7号)核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1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0.60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531,06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79,195,424.50元。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投资项目如下:
■
注1:两处数据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对应数据各差异10.25万元系为募集资金不足导致。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情况
因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晚于计划、募投项目实施用地的房屋建设进度延期等客观环境发生变化,结合整体经营发展需求,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12月和2016年10月对募投项目作过部分调整与变更,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1日、2015年12月12日、2016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进度和部分建设内容的公告》、《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和《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调整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如下:
■
三、 本次拟对伺服节能系统生产项目结项并将其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伺服节能系统生产项目由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桥弘数控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共同实施,所需建设内容均已完成,达到可使用状态。按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该项目两地实施总共拟投入21,535.20万元,截至截止2017年4月10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17,702.20万元,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3,833.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390.31万元,未到期银行理财本金1,181.00万元,合计结余募集资金4,571.31万元(不含未到期理财产品收益、账户未结活期存款利息及手续费,下同)。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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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尚未投入金额与专户余额的差额为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根据市场及形势的不断变化,充分考虑项目投资风险和回报,适时调整项目投资进程、投资估算及建设设计方案,严格控制预算。在项目筹建、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环节加强项目管理和成本控制,有效地节约了项目总投入。
(四)将上述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生产规模得到提升,配套流动资金投需求加大。为了支持主营业务发展,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公司拟将结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划转日为准。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募投项目未支付的尾款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
四、 本次拟对机器人研发与生产项目调整实施内容与进度的情况
机器人研发与生产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广东伊雪松机器人设备有限公司实施。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一)本次拟调整的实施内容
1、机器人研发与生产项目总投资额15,000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8,000万元,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原投资计划如下:
(下转215版)
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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