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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管理制度

未命名 2024年12月20日 17:36 2 小弋
关于差旅费管理制度(通用12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关于差旅费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1、总则   为规范公司出差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差旅费及有关费用开支的控制与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出差管理   2.1出差的申请、登记及报销时限   2.1.1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出差申请表必须详细填写出差任务、出差地点,公司特别委派的出差及参观学习还应填写出差所要达到的目的。   2.1.2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业务需要安排,由分管领导核定。   2.1.3出差人员凭核准的出差申请表向财务部借支相应数额的备用金,按审批流程签批后支取。   2.1.4员工出差以及返回公司,应到综合部办理登记。   2.1.5员工出差返回公司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本市业务)及5个工作日内(市外业务)限时报销。凡超过报销时限的,按日加收0.05%的罚息并由经办人写出书面说明,报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签署意见后给予报销。   2.2出差审批权限   2.2.1一般员工出差由分管领导审核,派遣长期驻外人员应报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2.2.2部门经理助理以上人员出差由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2.2.3销售人员异地出差,应电话向销售经理申请,并由经理安排行政人员代办出差申请和出差审批。   2.3出差交通工具   2.3.1公司领导出差可使用公司车辆,其他人员在发生紧急、重要事务时可申请使用本公司车辆。   2.3.2员工出差以乘坐火车、汽车、轮船为主,一般员工不得乘坐飞机,公司领导在事务紧急或路程较远情况下,经总经理审批后可乘坐飞机。   3.差旅费管理办法   3.1临时出差   3.1.1出差纪律   3.1.1.1临时出差一般指出差地在合肥市以外,如出差地在长丰、肥东、肥西,且当日不能回合肥市的也可视为临时出差。   3.1.1.2员工出差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费用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   3.1.1.3出差路线的选择以最佳路线为准,如出差人员绕道到旅游地或回家,绕道部分的车船费由个人承担。   3.1.1.4出差途中,出差人员因病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回公司,应电话申请延期,不得因私事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报销差旅费外,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3.1.2差旅费补助   3.1.2.1员工出差,除车、船、飞机等交通费外,住宿费、误餐费、市内交通费和其它杂费实行包干制,补助标准详见表二《员工差旅费补助标准一览表》。   3.1.2.2上述3.1.2.1条款中市内交通费指出差地市内交通车票费,在第3条款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市内交通费含义相同。   3.1.3差旅费报销的有效凭证   3.1.3.1乘坐火车、汽车、轮船应出具铁路局、汽车公司、轮船公司印制的车船发票。   3.1.3.2住宿应有宾馆填制的服务业发票,收据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3.1.3.3车船及住宿发票要与出差时间、出差地点相吻合。   3.1.3.4车船及住宿发票丢失,应由个人写出书面说明,经部门领导或同行人证明后方可报销,否则个人负担丢失部分的费用。   3.1.4住宿费包干管理   3.1.4.1住宿费按出差人员实际住宿天数发放补助,补助标准见《员工差旅费补助标准一览表》。连续乘车超过8小时并在车上过夜,乘坐火车硬座按以下标准发放补贴:特快补助10元/夜,直快补助20元/夜,慢车补助30元/夜;乘坐硬卧按乘坐硬坐的60%发放;乘坐汽车按照慢车补助30元/夜的标准发放。销售人员不执行此项规定。   3.1.4.2住亲戚朋友家或其它方式自行解决住宿的,按住宿标准的60%发放。   3.1.4.3出差参观、学习、考察,由主办单位或受访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如果收取费用可据实报销,如不收取费用则不再补助、报销住宿费。   3.1.5误餐费包干管理   3.1.5.1员工出差误餐费按实际天数计发,不满一天按半天计算。   3.1.5.2员工如已享受出差误餐费,不再享受正常上班误餐费(按出差天数扣除)。   3.1.5.3员工出差期间绕道回家不计发误餐费(绕道时间超过1天以上的,耽搁时间按事假处理,期间内的所有费用在报销时扣除)。   3.1.5.4外出学习、培训,误餐费按50%执行。   3.1.5.5出差期间如因业务原因需要招待业务单位,须事先电话请示有关领导。回公司后再补办审批手续,同时按每百元业务招待费扣减个人误餐补助10元。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3.1.6市内交通费及其他杂费包干管理   3.1.6.1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按实际天数计发,不满一天按半天计算。   3.1.6.2自带公司车辆出差,不补助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   3.1.6.3员工出差绕道回家不补助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   3.1.6.4外出参观、学习按标准的50%执行。   3.1.7其他规定   3.1.7.1公司领导一人单独出差,住宿费可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提高50%。   3.1.7.2一般员工与公司领导随行,有一人可按公司领导标准享受补助。   3.1.7.3一般员工出差如住宿费实报实销,误餐费、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按对应标准的50%执行。   3.1.7.4因工作需要全程陪同外单位人员出差,经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批准后可据实报销,但陪同人员不再享受各种补助。   本规定由综合部制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生效执行。修正时亦同。   一、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领旅费的员工。   二、出差旅费分交通费、膳宿费及特别费三项:   1、交通费系指火车、汽车、飞机等费用。   2、膳宿费系指餐费及住宿费。   3、特别费系指因公支付邮电或招待费等。   三、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写员工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出差,如因事情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总经理,等返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办手续,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处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单填明单位、级别、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2、出差人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3、出差人返回后7日内应填写差旅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始讫地点、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所属部门和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裁批准,由财务部在报销时冲销预支数。   四、差旅费按业务需要按岗位职务分成如下:   略   五、其他   1、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时,需经事业部总经理核准,依票据实报实销,同时取消当日伙餐费补助。   2、不同级别人员一同出差,差旅费标准一般按领导指示标准执行,并坚持从众、节省原则。   3、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六、附则   1、本制度由运营事业部起草;   2、本制度解释权修订权归运营事业部;   3、本制度经总裁审批下发后执行;   4、若本制度与以往制度存在异议,以本制度为准;   5、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一、是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邓州市城区规划相衔接   把邓州市城区的范围扩大到湍河以北,不仅包括花洲、古城、湍河三个街道办事处的全部行政区域,还包括统筹城乡发展实验区。在城区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不适用差旅费管理办法,而是适用于公务车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   二、是增加了租车的规定   参照省直机关差旅费规定,增加了工作人员到交通不便地区出差,或需要赴外地、下乡处理紧急公务,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租车。   三、是提高了邓州市境外出差的住宿费标准   修订后的差旅费管理办法按照财政部公布的全国各省差旅费标准执行,但是将住宿费标准进行了提高,并细化到每个地区,此外还取消了对房间(房型)标准的规定。   四、是调整了邓州市境内出差的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标准   乡镇工作人员到本乡镇以外出差或城区工作人员下乡出差,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20元包干使用,每人每月报销总额不超过200元;公杂费每人每天30元包干使用,每人每月不超过300元。   五、是明确对下乡出差审批及费用报销管理的规定   严禁把下乡出差有关补助当作福利发放;同时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完善下乡出差费用公示制度,每月对所有下乡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报销情况进行公示。   六、是增加差旅费报销规定   增加了工作人员参加驻村帮扶、抽调挂职锻炼、开展审计巡查等专项工作的差旅费报销规定,明确了差旅费经费开支来源。   一、住宿费限额标准调整。由150元/天提高到330元/天(省内)、310-350元/天(省外)。   二、补助标准提高。伙食补助由50元/天提高到100元/天;公杂费由30元/天提高到80元/天。   三、明确了审批流程。我院职工外出学习、参加会议、进修前,需先经部室主任、主管部门、主管院领导签批。   四、规范了报销票据的要求。报销发票的名称、填制日期、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等要素要齐全,票据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进修学习还需附主管部门出具“进修学习考核表”。   五、改变差旅费支付方式。研究院工作人员报销转入公务卡;医院工作人员报销原则上转入工资卡内。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形成出差完成情况书面报告,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签署考核意见。   4、审核人员根据签有分管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5、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6、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账,超过一星期报销差费,每一天按30元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30元累积加罚(发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门担保人责任。   7、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一、差旅原则   1.全体职工员工必须服从上级及本单位外差工作安排,单位同意后方为因公出差。   2.因公出差享受差旅费用报销。   3.凡因公务、学习、培训、会务等出差必须填写派差审批单,报分管院长、院长批准后方可离院。   4.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按交通费限额凭票据报销,住宿费限额凭票据报销。   5.因公出差,学习,培训等公务活动必须完成相关工作,否则不予报销。   二、差旅报销标准   1.所有差旅报销必须使用规范票据,否则不予报销。   2.交通费一律据实限额报销(到省外出差需乘坐火车的,根据文件要求予以报销)。   3、中途伙食补助:乡级到村级出差的,补助伙食补助10元/每天;到县级出差的,补助伙食补助30元/每天;到市级及以上地区出差的,补助伙食补助100元/每天(对提供食宿的只补助会议两头两天的伙食补助)。   4、市内交通费:县内出差(往返)20元/每人每天,省内交通费40元20元/每人每天;省外交通费80/每人每天。   5.职工多人同去同一目的地,市内交通费据实报销,不按人头重复计算。   6.出差人员未按审批出差路线绕道出差的,其绕道期间多开支的交通费和住宿费一切由个人自理。   7.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参观、走亲访友而开支的,一切由个人自理。   8.所有外出学习凭上级文件通知,并报院长审批后方可外出。只报销文件通知的金额,一切自费项目不予报销。   9.到平凉市以外参加长期会议或被学校委派长期学习培训的人员与会或培训期间按教体局有关文件执行。   10.因职务评聘、学历培训、个人考证等为目的的各类学习培训外出,原则上不报销任何费用。   11.出差回后一周内报销,出差时需携带公务员卡,每次填一张差旅单,经院长签字后报销。   12.自带交通工具的按公共汽车标准报销交通费,没有经过院长同意的,安全自己负责。   13.因特殊情况租用交通工具的参照租用车辆规定执行。   14.职工乘坐单位租用车辆的,不再单独报销个人任何交通费。   三、住宿费报销标准   1、县级(四类地区、三类地区)出差、学习、培训、会务一天内能来回的不报销住宿费,因连续多天确需住宿的按最高限额每天28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2.市级(二类地区)按最高限额每天31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3.省级(一类地区)按最高限额每天33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四、报销程序:   由出差人填好差旅报销单,粘贴好票据及文件通知,由分管领导签字后,再由校长审批签字后到财务处报销。   五、说明:   1、制定本制度是为以后有制度可依,公正、公开、公平。   2、本院差旅费报销只为本院教职工服务。   为有效控制和压缩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在一星期内将所有票据(原则上应提供正规的车票、餐费、住宿费发票)按规定粘贴并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报销单由部门主管审批后交财务审核,再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二、费用标准   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1、住宿标准(金额单位:元。下同):   总经理:实报实销   中层管理人员:最高限额180元/晚,凭住宿发票报销。   其他人员:最高限额120元/晚,凭住宿发票报销。   具体规定: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票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2、伙食及通讯补贴费(含市内公交车费):   总经理:实报实销   中层管理人员:80元/天   其他人员:60元/天   具体规定:中午12时前离开本地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地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到达本地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到达本地按全天补助。   3、交通工具标准:   1)交通工具以乘坐火车硬卧为主,如遇车票紧张只能乘坐火车硬座时可按相应硬卧差价给予补助,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座飞机。   2)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以上情况须请示部门主管或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报销。   3)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饶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绕线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况的,如春运无法购票的,在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三、其他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总经理同意,并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   3、外出学习、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本制度经总经理核准后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借款报销程序   一、借款报销的审批权限   1.公司人员出差费用及日常费用支出须经总经理签字;   2.各部门所有报销单据必须经总经理审批。   三、借款流程   1.借款人员因公需要领用现金或支票时,应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现金。经总经理审核签字。   2.借款人员执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财务负责人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确定是否予以支付。若支付,经会计制单、审核,由出纳按照批准金额予以支付;   四、借款管理规定   1.出差借款:借款人员借款后必须及时报销。差旅费借款必须在返回公司上班之日起3天内办理报销及还款手续。   2.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3.各项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五、报销管理程序   1.借款销账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借款人员在任务完成之后要及时报销,原则是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2.报销时,报销单上应注明所办事由和用途,并附原始单据和发票,经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部报账;   3.会计人员对报销凭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予以复核;   第三章 差旅费报销程序   一、费用标准:   直辖市   2.省会城市   3.县级及以下   二、费用标准的补充说明   1.住宿费报销时必须提供住宿发票,实际发生额未达到住宿标准金额,不予补偿;超出住宿标准部分由员工自行承担。   2.实际出差天数的计算以所乘交通工具出发时间到返京时间为准,12:00以后出发(或12:00以前到达)以半天计,12:00以前出发(或12:00以后到达)以一天计。   3.伙食标准、交通费用标准实行包干制,依据实际出差天数结算,原则上采用额度内据实报销形式,特殊情况无相关票据时可按标准领取补贴。   4.宴请客户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招待费,同时按比例(早餐20%、午餐或晚餐40%)扣减出差人当天的伙食补贴。   5.出差时由对方接待单位提供餐饮、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将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6.关于私事绕道的报销规定: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事先经公司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所发生的车票,一律按直线距离报销,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不发放绕道和在家期间的一切补助费;   7.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及业务招待费经公司领导审批财务审核后报销;   8.其他费用报销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报销。   第四章 交通费、通讯费报销程序   一、交通费报销管理规定   (一)费用标准:   1.员工因公需要用车可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申请公司派车,在没有车的情况下经行政部车辆管理人员同意后可以乘坐出租车   2.市内因公公交车费应保存相应车票报销。   (二)报销办法:   1、旅途中符合乘卧(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而未乘坐卧铺,特快按票价50%,其它列车票价60%予以补助。订票费、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写书面汇报,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2、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主管领导同意)。   3、乘坐的出租车费用不在报销范围之内,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况须请示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报销。   2、通讯费报销管理的规定   (1)为了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员工的手机费用的报销采用与岗位相关制,即依据不同岗位,根据员工工作性质和职位不同设定不同的报销标准,员工通讯费每人每月不得超过100元;销售人员通讯费每人每月不得超过200元。   (2)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核定报销金额。   第五章 报销办法   1.本人填写好报销单,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专人汇总统一交到财务部;   2.财务部按照规定核审后予以报销。   第六章 附则   一、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字后生效。   三、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报销流程图   参照国家近期差旅费报销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及规定:   一、长途报销标准:   1、原则上出差的员工须先填写出差申请表,注明出差地点、时间、出差人员、事由、日程按排及费用预算。申请表先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再交总经理签批,最后交行政办备档。若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填出差申请表的,应电话告之行政办,行政办进行登记,员工出差回公司后再补填。   2、出差过程中涉及宴请的应事先填写宴请申请单,出差过程中需要临时宴请的须电话请示公司领导,否则公司将不予报销。交纳会务费及乘坐高铁、软卧、飞机须事先特别报告,末经事先审批不予报销。   3、员工出差期间,每天必须以邮件或手机短信的形式将当日工作向公司汇报,出差回公司后整理成出差报告,作为差旅费报销的依据。   4、员工出差期间的费用标准如下:   a、部门经理以上级别的员工出差县市级以下地区,住宿费按100元/夜报销,餐费补贴30元;地市级以上地区,按90元/夜报销,餐费补贴30元。   b、普通员工出差到县市级以下地区,按90元/夜报销,餐费补贴20元;地市级以上地区,按80元/夜报销,餐费补贴20元。   出差回公司三天之内,出差人员应对出差事务完成情况作出详细的说明和分析,写出出差报告,凭出差报告和出差申请表及相关费的原始有效票据(相关的车船、住宿费及其他手续费等),报销出差费用。超出时间不予以报销。   二、短途报销标准:   1、市内不分职级,统一标准执行:公交车费实报实销,一般市内不报误餐费,特殊情况市内的士费经总经理书面批准后再报销。   三、电话费用   公司原则上不报销手机费用,因公出差的可报销当月电话费用,实报实销,须出具发票。   四、本规定自XXXX年2月1日起试行。   x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XXXX年2月1日   为控制费用,提高效率,规范出差人员的审批及报销程序,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差旅费开支范围:   适用于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的住宿费、车船费(含乘飞机费用)、伙食补助费、交通补助费以及零星杂支。   1、交通补助费和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的自然天数计算,住宿费按实际出差住宿天数计算。   2、车船费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按凭据据实报销,零星杂支在规定范围内按凭据报销,各分厂部门必须严格控制。   3、出差期间发生的招待费不在差旅费开支范围内,按招待费用管理规定报销。   4、出差应选择价格较低的交通工具,需乘坐飞机时,经董事长事先批准,可坐普通舱。需乘坐轮船的,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可乘坐二等舱外,其他人员只允许乘坐三等以下舱。出入机场据实报销机场大巴车费,经董事长特别批准可报销的士费。   二、出差借款审批程序:   各分厂、部室出差人员借款时,必须填写借款单并注明出差地点,由部门负责人及公司分管领导签字,方能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财务部门按照“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认真审核后方能借款。   三、差旅费报销程序:   经批准出差办事人员,回厂一周之内必须办理报销手续,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列明事由、时间、线路后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如实际报销与借款地点不符时应由公司分管领导签字,再交财务部门审核签字后,按差旅费报销制度执行。   四、出差费用标准:   1、工作人员区外出差:   1.1住宿费限额内凭票报销,限额如下:   总经理每天70元。   副总及销售人员每天60元。   其他人员每天50元。   限额之内节约归己,超限额的,超出部分自理。   1.2市内交通费凭票报销,每人每天15元。限额之内节约归己,超限额的,超出部分自理。   1.3伙食费补助标准   上海、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广州、海南等城市每人每天补助30元,其余地区每人每天补助15元。   1.4长途汽车、高速大巴、卧辅汽车符合出差目的地可凭票报销。   1.5乘坐列车报销标准:   将火车硬座票、卧辅票、空调费、寄存费、不坐卧辅的补助费、夜间坐车的补助费、订票费合并为综合旅费。凡出差500公里以上者凭火车票以每公里0.24元计发综合旅费,不再另外报销上述费用。500公里以内乘坐火车出差人员,按车票记载金额报销。   1.6会务费:   (1)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应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凡需开支会务费须持   会议通知或参会申请,经部门主管签字批准方可开支。   (2)参会出差途中按规定标准报销。会议期间凡交纳(含食宿)会务费的,其会议期间伙食补助费、住宿费不予报销,会议期间食宿费用自理或未交纳会务费的,按本规定对应报销标准报销。   1.7驾公司车辆区外出差比照1、1、1、3支报。   1.8工作人员赴港、澳地区出差,按自治区出境(出国)管理办法支报。   2 、工作人员自治区内出差:   实际发生的住宿、交通费均凭票报销,无补助。   3 、公司员工探亲假旅费报销标准:   3.1享受一年一次探亲假的员工经综合管理部审批,凡在500公里以上者,凭火车票以每公里0、20元计发综合旅费,中转住宿费比照1、1支报,超限不报。中转市内交通费比照1、2支报,超限不报;500公里以下的按车票面额计报,包括长途汽车、高速大巴、各类火车硬座。   3.2享受四年一次探亲的员工,经综合管理部审批。探亲地在500公里以上者比照3、1执行,并扣除本人基础工资的30%(自理);500公里以内员工的四年一次探亲比照3、1标准计报,但不扣本人基础工资的30%。   报销中如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予以虚报金额10倍的处罚;再次作弊者,当次所有报销票据全部不予报销,给予当事人必要的处理。   为了更好地调动业务人员的极积性。保证公司出差人员在外工作与生活的基本需要,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有效控制差旅费用的支出,根据目前运行中存在的实际情况。特作部份适当调整,修定本办法。从频布之日起生效。原规定同时废止   一、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   1、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差旅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的原则。   2、开支范围:包括出差地点的市内交通费、住宿费用、伙食费用、电话费用及其他零星费用开支。实行包干制   3、执行标准:   (1)十堰市内及城区以及周边五县一市销售出差补助15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过者(0销售业绩)扣发1次补助。   (2)十堰市区以外城市18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过者(0销售业绩)扣发1次补助。   (3)上海、广东、北京地区销售补助23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过者(0销售业绩)扣发1次补助。   (4)公司报销异地往返火车票、长途客车票,并以车票时间计算实际出差补助天数。   (5)招待客户招待费用5个人以上不能超过500元,5人以下不能超过300元。特殊客户需报董事长事前批准方可超标。不能先斩后奏   二、办理程序及报销办法   1、省内(不含十堰城区)、省外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差旅费(备用金)借款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预计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及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差旅费借款。   2、财务审核人员根据签有领导审批意见的差旅费报销单,附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报销差旅费。   3、凡与原出差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4、出差返回公司应在三天内报账,超过三天报销差费,每超过一天考核一天补助,一星期以上,不予报销,后果自负。   5、出差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公司领导特批),对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的责任。   6、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   7、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绕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绕行期间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   三、其他规定   1、十堰市内经营、或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业务招待费,应事先经部长同意,并由公司领导签署核准金额意见,方可执行。财务部依据报销程序(原始单据注明:单位名称及准确的日期、金额)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票、住宿、招待费等费用票据作为核销费用的依据。   3、随公司领导一同出差人员费用由公司领导统一到财务核销。   4、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实行包干办法。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标准予以补助。   5、出差人员预借差旅费最高限额x元/次。   6、售后服务出差补助比照上述标准同级执行(发生的运费及安装调试费用应计入销售计价当中)。   四、本办法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施行。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保障教师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学习培训、外差等工作任务,现对教职工差旅费报销标准作出如下规定:   一、差旅原则   1、全体教职员工必须服从学校外差工作安排,学校安排后方为因公出差。   2、因公出差享受学校差旅费用报销。   3、凡因公务、学习、培训、会务等出差必须报校长批准。   4、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按交通费限额凭票据报销,住宿费限额凭票据报销。   5、因公出差,学习,培训等公务活动必须完成相关工作,否则不予报销。   二、差旅报销标准   1、所有差旅报销必须使用规范票据,否则不予报销。   2、交通费一律据实限额报销,目的地为宜城市,交通费按乘坐公共   汽车票价据实报销,市内交通费(的士费用)包干10元;乡镇内,乡镇间交通费以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无的士费用;目的地为襄阳市及以上城市,交通以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市内交通主要以乘坐公交车为主,若需要乘坐的士需以直线距离打表计程计时票据为准。   3、本校教职工多人同去同一目的地,市内交通费据实报销,不按人头重复计算。   4、出差人员未按审批出差路线绕道出差的,其绕道期间多开支的交通费和住宿费一切由个人自理。   5、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参观、走亲访友而开支的,一切由个人自理。   6、所有外出学习凭上级文件通知,并报校长审批后方可外出。学校只报销文件通知的金额,一切自费项目不予报销。   7、到襄阳市以外参加长期会议或被学校委派长期学习培训的人员与会或培训期间按教体局有关文件执行。   8、因职务评聘、学历培训、个人考证等为目的的各类学习培训外出,学校原则上不报销任何费用。   9、出差回校后一周内报销,每次填一张差旅单。出差前需预借现金要填好借条,经校长签字后领取。   10、自带交通工具的按公共汽车标准报销交通费,没有经过校长同意的,安全自己负责。   11、因特殊情况租用交通工具的参照教体局租用车辆规定执行。   12、教职工乘坐学校租用车辆进城的,不再单独报销个人任何交通费。   三、住宿费报销标准   1、宜城市内出差、学习、培训、会务一天内能来回的不报销住宿费,因连续多天确需住宿的按最高限额每天5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2、襄阳市内确因时间原因需提前或推迟一天到或回而住宿的,应提前向校长申请。按最高限额每天8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3、国培、省培、襄阳市培训、大学生顶岗教师培训以教体局文件为标准。国家包吃包住包交通,学校只报销培训人员从学校到集中点的交通费。对于培训时间超过一月的补助交通费,补助标准为一月100元包干(包括开学报道以及培训结束回校)。   4、教师因参加教研室组织大比武,大讲赛,说课等活动,若是学校集体活动已组织包车就餐等,不报销单独个人交通费住宿费。一人单独参与活动的交通费参照以上标准执行,住宿费参照以上标准执行,制作课件、购买相关材料费用必须事先汇报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无批准者费用自理。   四、报销程序:   由出差人填好差旅报销单,粘贴好票据及文件通知,由年级负责人签字证明,再由校长审批签字后到财务处报销。   五.说明:   1、出差均无伙食补助通讯费补助,此制度从讨论制定后执行。   2、制定本制度是为以后有制度可依,公正、公开、公平。   3、本校差旅费住宿费只为本校教职工服务。   4、此制度从XXXX年3月1日执行。 【差旅费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差旅费管理制度09-04 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12-11 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09-06 出差及差旅费管理制度12-28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08-02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12-14 差旅费管理制度(精选5篇)04-25 差旅费用管理制度范本05-18 2020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12-23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范本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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