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技党建(上海科普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会四届九次会议召开)
解放日报讯(记者 唐烨):手握几份新接的合同订单,上海一家能源回收公司却很苦恼:前期采购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而已完成的项目收益回收期较长,出现了很大资金缺口。
向银行贷款是解决现金流紧张的一个途径。不过,这家能源回收公司是一家合同能源管理中小企业,轻资产是这类企业的普遍特点,银行出于风险控制考虑,常常会拒绝放贷。在几家银行碰壁后,这家公司最终获得了浦发银行上海分行提供的为期一年、总额840万元的贷款,解了燃眉之急。截至目前,浦发银行上海分行已为上海30家左右合同能源管理中小企业,提供了约1.7亿元贷款,贷款金额与受贷企业数量均在上海银行业中名列前茅。
其他银行不敢做,为何浦发上海分行敢放贷?这正是浦发银行金融服务创新的体现。其推出的“未来收益权质押融资”产品,专门针对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公司面临的融资难。
银行传统贷款需要企业提供抵质押担保物,但这完全不适用于合同能源管理中小企业。与高科技企业一样,合同能源管理中小企业只有技术、没有实体抵押物,帮客户进行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其节能效果也要逐年显现,收益并不能马上回收。
因此,浦发上海分行摸索出以“未来实现的收益”作为质押物的新型贷款方式:按节能项目未来收益的一定比例,提前将其未来的收益一次或分次发放给合同能源管理中小企业。贷款期限视项目的收款期限而定,以其未来的收益作为贷款的还款来源。企业通过申请该业务可以获得最长3年、最高3500万元的信贷支持。
银行放贷最担心贷款收不回来,尤其是给合同能源管理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行业技术变化快,不同项目风险评估的方式和考量标准也有所不同,这给银行带来了很大的技术风险。
浦发银行在过去的4年间,曾与国家能源局等单位合作,帮助银行风险审批人员了解行业技术、市场以及政策变化等情况。做第一笔中小企业“未来收益权质押融资”时,浦发上海分行十分谨慎,他们请来了专家帮忙审贷,结合自身对国家政策的把握和专家的意见,最终认为“大方向没有问题,风险可控”,才决定把钱贷出去。现在,浦发银行已出版了《能效融资手册》,对一些节能行业提供了部分标杆值、经验值的参考,对于一些节能行业的核心技术发展现状和当地补贴政策的可控性进行了总结。
创新在于远见,浦发银行正是看准了合同能源管理行业巨大的市场潜力。一方面,合同能源管理符合“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方向,可以达到三方受益:客户通过“零投入”完成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公司从中获得收益,政府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另一方面,合同能源管理中小企业迫切需要融资渠道。截至去年底,上海市工商部门在册的合同能源管理企业有316家,大多数公司尚处于发展初期。企业普遍认为,融资难是制约其规模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浦发上海分行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只要搭建出更多金融平台,就能实现‘小马拉大车’,合同能源管理中小企业可以接下更多大单。”
3月10日下午,上海科普教育发展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九次会议在上海科技馆召开。左焕琛荣誉理事长出席会议。理事会理事、监事会监事分别出席、列席会议。会议由丁文江理事长主持。
会上,王智勇副理事长报告基金会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重点工作。2022年,基金会克服疫情影响,积极募集资金,组织举办各项科普活动,加强自身规范化建设,实现基金保值增值,认真做好换届筹备。“大爱传递科学火种,真情播撒科普阳光”慈善科普扶智项目获上海市人民政府主办、市民政局承办的第一届“上海慈善奖”慈善项目和慈善依托奖。报告同时指出基金会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就2023年上半年重点工作提出认真做好基金会换届工作、继续做好基金会品牌项目的可持续管理、进一步推进基金会自身建设等建议。
汪兰洁副理事长报告基金会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大额资金理财工作。2022年,基金会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基本实现了年初制定的收支目标,符合公益事业支出不低于上年度总收入70%、管理支出不超过当年总支出10%的法定比例标准。
沈志先监事长通报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认为,基金会2022年度对基金的募集、管理、使用以及资金运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收支达到法定标准。监事会还提出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公募建设、加强自身建设以及做好品牌项目可持续管理等建议。
施荣范常务副理事长汇报换届工作筹备情况,一是梳理了换届工作流程,提出了换届工作安排表;二是成立了以理事长为组长、常务副理事长为常务副组长、副理事长为副组长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小组;三是多次召开理事长办公会、理事长季度会议研究换届工作。接下来将持续推进,确保换届工作稳定有序。
与会理事、监事展开热烈讨论,并就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经过讨论,会议审议通过《基金会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上半年重点工作》《基金会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大额资金理财工作报告》《基金会换届工作方案》。
丁文江理事长在总结讲话时指出,要进一步发挥理事的资源优势,提高理事自身的科学素养;要组织精干队伍,以高质量思路产出高质量成果、促进高质量发展;要坚持分层分类,针对不同受众特点做专业科普。
左焕琛荣誉理事长对全体理事、监事秉持“科普情怀,无私奉献”积极投身科普工作表示感谢。她强调,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普及工作的重要论述,激发青少年好奇心、想象力、探求欲,培育具备科学家潜质、愿意献身科学研究事业的青少年群体;要继续促进与上海科技馆的密切协作、共同发展,实现“大科普、大融合、大社会”;要加强基金会自身建设,推动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网络化工作水平;要精心筹备,圆满做好换届工作,为基金会未来发展夯实基础。
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是指有关机构或个人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擅自从事为投资者或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下面国泰君安列举了几个案例,分析了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手法以及真实情况。
(一)通过网络及广播、电视等媒体,招收会员,违法违规荐股,骗取钱财。投资者李某在上网时,随意浏览博客,看到一个博主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了大量财经类点评,包括股评和荐股类文章,并在文章中大量提及“潜力黑马”“重大借壳机会”“即将大涨”等诱导性词语,并且在该博客的评论区内,有匿名回复进行煽动,使用“股神”“大师”“高手”“已经赚了不少”之类的表述。投资者李某遂通过博客中提及的QQ号码与博主联系,并在数千元缴纳会员费后,得到博主的VIP荐股服务。但没想到在购买后却持续下跌,想找博主退回会员费时却发现已被对方QQ拉黑,无法联系。
案例分析:不法分子通常通过网站、微信、博客、QQ、 MSN等网络媒体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发布大盘分析、免费荐股等消息、文章、广告等,以“广撒网钓鱼”的方法,通过群发信息或帖子及选择性荐股树立起荐股“专家”、“财经大V”的形象,诱骗投资者加入微信群或QQ群,或诱骗投资者拨打电话或发送短信,在获取投资者的联系方式之后便展开强有力的电话攻势,向投资者推荐股票,以缴纳会员费、开通VIP权限费、服务费等名义收取费用,而这些所谓的“专家”均不具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
投资者不可轻信免费荐股、免费诊股等夸大过往荐股业绩、直接或变相承诺收益、公开招收会员的非法证券节目和广告,不要轻易泄露个人电话号码和个人资料,对陌生荐股来电要保持高度警惕。此外,投资者接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服务一定要通过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经营业务资质的合法机构进行。合法证券经营机构名录可通过中国证监会网站“监管对象”栏目、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信息公示”栏目查询,或电话咨询证监会有关部门。
(二)以销售炒股软件为名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李某是一名投资者,在某网站看到宣传有一款炒股软件,声称该软件能准确揭示股票买卖点。李某便拨打网站上的热线电话,电话那头的小姐非常热情地介绍了该软件的炒股业绩,信誓旦旦地说,只要购买软件成为会员还会有股票信息提供,保证稳赚不赔。李某因近期市场震荡,股票套牢,便心急如焚地花5000元购买了该软件,使用期为3个月。但不久,李某发现该软件的实际效果与宣称内容大相径庭,遂向公司提出退款。公司则称可以免费给李某展期服务3个月,并推荐有内幕信息的股票。随后,李某每次都是高买低卖,不仅没有赚到钱,反而陷入重度亏损的境地。经查,该公司无证券投资咨询资格,实际是以销售荐股软件的方式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
案例分析:不法分子在销售炒股软件的过程中,往往会夸大宣传软件的荐股能力,骗取高额的服务费。国泰君安提醒,向投资者销售或提供“荐股软件”,并直接或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属于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应经中国证监会许可,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三)不法分子以销售炒股培训课程为名,实际上以推荐股票为诱饵,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投资者张某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号码的来电,对方自称是“XX资讯公司”的业务经理,声称公司是一家集证券资讯、课程直播、投资者教育于一体的在线投资者教育平台,宣称公司有炒股培训课程,通过课程可以学到各种炒股技术和战法,许多学员在听过该课程后都有不同程度的获利,但要缴纳360元、3600元不等的听课费。张某听后,认为自己不懂炒股,有人指导能快速挣钱,因此向其提供的账户汇款,加入公司建立的QQ群。QQ群中有所谓的老师讲课,也会定期不定期的推荐股票。但张某根据其建议购买股票均造成了损失,多次电话要求公司退款未果。
案例分析:不论销售的是培训课程还是交易技巧,只要向投资者推荐了股票或提供了股票投资建议,并直接或者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均属于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需要取得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四)以募集资金、内幕消息为幌子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投资者张某在家接到电话,对方声称自己是国内知名私募基金公司,拥有大量的内幕信息,有高手负责操盘,保证。张某经介绍上网浏览了该公司网站,看见网站上公布了大量股票研究报告和行情分析,觉得该公司非常专业,便同意接受该公司的咨询服务并缴纳了8000元服务费。事实上该公司只是个皮包公司,并不具有证券投资咨询资质,张某缴纳的服务费也打了水漂。
案例分析:这种行为是不法分子的办公场所往往就是租用一个几十平米的小房间,甚至隐藏在居民楼中,并雇用一些对证券市场一无所知的业务人员通过事先准备好的“话术”对投资者进行欺诈,骗取钱财。国泰君安提醒,投资者在参与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活动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盲目轻信所谓的“专业机构”和“内幕消息”。接受投资咨询服务时一定要核实对方的资格,明确对方身份,选择合法机构和有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
(五)以代客理财、坐庄操盘、收益分成等名义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投资者王某接到某咨询公司电话,业务员称该公司为专业的证券投资公司,可以向投资者推荐股票,由投资者自行操作,利润三七分成。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王某同意了与该公司的合作,第一只股票赚了1万,王某按照约定给公司汇去了3000元,可是其后推荐的几只股票却是连续下跌,王某想找公司的业务员讨要说法,而电话却再也打不通,王某为此亏损达数万元。
案例分析:不法分子以“承诺收益”、“利润分成”、“坐庄操盘”等形式吸引投资者,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利润分成,致使许多不明真相的投资者上当受骗。国泰君安提醒,“承诺收益”、“利润分成”、“坐庄操盘”均属于违法违规证券活动,根据规定,即使是合法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员工,也不得与客户约定利润分成,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损失作出承诺。
(六)通过假冒或仿冒合法证券经营服务机构之名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投资者张某接到金某来电,称其是头部券商XX证券公司员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得知他的股票账户亏损,XX证券公司可以为其推荐股票,帮助赚钱。出于对XX证券公司的信任,张某向金某提供的账户汇入了3个月的会员费6000元。此后,金某多次通过手机飞信和电话向张某推荐股票。但是,张某非但没有从其推荐的股票获得预期的收益,反而出现了亏损。感觉不妙的张某致电中金公司后才知自己上当受骗。
案例分析:不少不法分子为实施诈骗,用与合法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市场专业机构近似的名称蒙骗投资者,或者利用网络平台假冒合法证券公司设立山寨网站和冒牌机构,直接假冒合法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的名义来实施诈骗。其网址大多为数字与英文的组合,或采用与合法证券公司相类似的域名。为诱骗投资者上当,不法分子还声称公司经过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有的甚至刊登虚假的资质证书。在收取投资者服务费时,往往要求投资者将款项汇到个人银行账户中。国泰君安提醒,投资者对主动上门电话、来访一定要提高警惕,要通过查询工商执照、证券投资咨询资格证书或向证券监管部门咨询等途径核实对方身份,防止上当受骗。合法机构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一般要与客户签订书面服务合同,或通过官方交易软件签订电子协议,合同要件齐备,而且不会要求将钱打入个人银行账户。投资者要注意甄别选择合法机构。
(七)以“会员升级”“补款退赔”“维权收费”等名义进行多次行骗。于某3个月前交了5000元会费,成为了某投资咨询公司的会员。3个月来,于某所购买的由该公司“高老师”推荐的股票均处于亏损被套的状态,于某非常气愤。一日,于某接到该公司售后回访的电话,于某将股票亏损情况进行了投诉,电话那头的回访人员称公司所推荐的股票都是涨停股票,对于某亏损的情况一定会彻查清楚,给于某一个说法。两天后,于某接到自称为“白总监”的电话,称高某违反公司规定已经被开除,为了弥补于某的损失,公司以优惠的价格将于某升级为高级会员,只要再缴纳8000元就能享受到38868元高级会员的待遇,由其亲自指导炒股,保证能获取50%以上的收益。为了挽回之前的损失,于某又给该公司汇去了8000元,原本以为可以挽回亏损,可是“白总监”却一直没有给他推荐任何股票,电话也没人接听了。于某这才明白过来,原来自己被一骗再骗,掉进了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陷阱。
案例分析:不法分子推荐股票造成投资者亏损后,仍然蛊惑投资者参加更高级别的会员组,缴纳更多的“会员费”,造成股票亏损越来越大。国泰君安提醒,投资者要保持高度警惕,一旦发现有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应保留好证据,及时向证券监管部门举报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如果非法证券活动构成犯罪,被害人应当通过公安、司法机关刑事追赃程序追偿;如果非法证券活动仅是一般违法行为而没有构成犯罪,当事人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请求赔偿。
资料来源:好买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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