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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暖民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10+3”项暖民心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未命名 2024年12月22日 08:25 2 莞潼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芜湖市持续增进民生福祉的决心和能力,不断扩大暖民心行动覆盖范围、将民生小事作为“头等大事”办好,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芜湖市“10+3”项暖民心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022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暖民心行动,我市坚决贯彻落实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第一时间组织实施芜湖市“10+3”项暖民心行动。2023年,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各相关部门要继续把暖民心行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让群众在一件件暖民心行动中看到变化、见到成效、得到实惠,打响具有芜湖特色的暖民心品牌。 二、强化主体责任。根据《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就业促进行动方案〉等“10+3”暖民心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是暖民心行动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把暖民心行动时刻放在心上、牢牢抓在手上,重要任务亲自推动、关键环节亲自把关,一抓到底、抓出实效。要因地制宜细化完善具体措施,结合实际情况优化实施路径,精心组织实施各项具体工作。要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挂图作战、定期调度,建立健全目标管理机制,层层分解任务、件件落实责任,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三、做好统筹协调。各项暖民心行动的牵头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抓好工作统筹、任务协同、业务指导。要做好与省级对口部门工作对接,深入行动开展一线、项目落实一线,及时协调解决各行动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梳理整合土地、金融、财政、产业等多领域惠民政策,优化资源协同和数据共享,切实解决好“碎片化”问题,提高政策针对性和实效性。配合部门要对照暖民心行动责任分工,各司其职、积极作为,主动支持、靠前服务,形成工作合力。 四、保障资金投入。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积极筹措资金,保障暖民心行动投入;同时统筹考虑财力可承受能力,加强事前论证和风险评估,把资金用在刀刃上。要优化资源配置,项目布局时充分考虑服务半径、受益人口、年龄结构等因素,确保资金有效投入。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对适宜采取市场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多渠道引导社会投入,努力形成多元化供给格局。 五、坚持监督问效。人民群众是评价、监督暖民心行动的主体。要完善群众评价机制,持续开展暖民心行动群众知晓度、满意度调查。要切实提高群众参与度,开展促进群众参与的暖民心活动,吸收群众的呼声、建议,推广群众评价高的做法,不满意的立即整改。要加强与同级人大、政协联系对接,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暖民心行动调研、暗访抽查,充分发挥人大、政协依法监督、民主监督作用,不断促进暖民心行动提质增效。 六、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暖民心行动各项举措。要做好各类政策解读,畅通咨询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政策信息。要创新宣传方式,宣传面要突出“广”字,覆盖各年龄层,综合运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持续深化人民群众对暖民心行动的认识和了解。要发挥群众作用,以点带面,让人民群众在实际参与中成为宣传主体。要及时总结各类典型经验做法,多角度宣传推广,推动各项暖民心行动落到实处。 七、强化工作调度。一方面,各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开发区按月报送暖民心行动项目进展、项目实施图片资料;市暖心办按月组织点位抽查,并发布暖民心行动月度进展通报。另一方面,各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加强暖民心行动信息报送,积极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芜湖市暖民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3年3月13日 就业促进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一)社区就业更加充分。2023年力争60%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 (二)供需匹配更加精准。年均举办招聘会不少于860场次,达成就业意向不少于1.1万人,企业缺工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三)兜底安置更加灵活。开发3000个公益性岗位、3000个就业见习岗位。 (四)留芜就业稳步提升。力争2023年在芜高校毕业生留芜就业率达26%以上。 (五)技能人才持续增长。全市开展补贴性培训5万人次以上,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1.4万人次以上,年均新增技能人才3.6万人。 二、工作措施 (一)促进居民就近就业 1.打造“就业芜优”服务品牌。聚焦社区居民和市场主体需求,上线运行“就业芜优”一体化服务平台,构建以三公里为半径的公共就业服务圈,为社区居民就近就地实现就业及经营实体招工用工提供路径最短、最优的一站式就业服务,实现社区居民“一键求职”,经营实体“一键用人”,推动更多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打造具有我市特色的“就业芜优”服务品牌。 2.扩大社区就业岗位供给。积极落实各项助企纾困政策,稳定家政服务、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市场主体岗位供给。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组建专业服务团队,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调查、大数据筛选等多种方式,摸排社区内“互联网+”新业态经济组织、小店经济、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领域市场主体用工需求,加强社区就业岗位开发、收集,及时向社区居民精准推送。 3.帮扶困难群体就业。畅通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社区困难群体求助渠道,健全失业登记、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岗位推荐、生活保障联动机制,持续做好失业保险待遇发放,确保失业人员帮扶就业率高于70%、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就业率高于80%。每年开发公益性岗位3000个以上,托底安置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二)保障重点群体就业 1.稳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深入实施紫云英人才计划,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探索建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人社+教育+其他市级部门+高校+区县”协作机制。深化“就业认知行动”品牌效应,不断扩大促进就业认知行动覆盖面,积极落实高校毕业生面试补贴、租房补贴、社保补贴等政策,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来芜留芜就业。加大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三支一扶”等岗位招录招聘规模,发动优质民营企业提供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岗位。加强与省内外高校联系,邀请高校书记、校长来芜访企拓岗。组织高质量就业岗位进校园,推广“企业展示+岗位介绍+线上答疑+简历投递”沉浸式直播带岗新模式,邀请高校毕业生“云访”企业,年均开展各类专场招聘活动不少于70场、“云访”企业不少于30家。强化高校毕业生托底帮扶,开发青年见习岗位3000个,确保有需求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都能参加见习活动,制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帮扶工作规范,由市级层面牵头开展“一包到底”帮扶服务,按就业、失业、暂无就业意愿等类型分类造册,因人施策制定帮扶方案,提供“一对一”定制服务。 2.稳定农民工特别是脱贫人口务工规模。扎实推进“两强一增”工作,为有需要的农民工免费提供“131服务”(即免费提供1次职业指导、3个适合岗位信息、1个培训项目),年均组织专场招聘活动30场以上,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1.4万人次以上。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强化“四员一户”制度(人社监督员、行业监督员、建设单位联络员、总包单劳资专管员、农民工工资专户),实现农民工在芜就业“工资芜忧”。建立劳动力资源协作联盟,畅通外出务工和就地就近就业渠道,促进农民工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按照“稳量、提标、抓落实”要求,确保就业脱贫车间、乡村公益性岗位总体规模不减少,同时逐步提高岗位补贴标准,增加脱贫人员(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收入。 3.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深入开展退役军人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就业起航”和退役军人就业服务月活动,持续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区建设,精准提供创业指导、就业援助、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推动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成果转化和优秀创业项目落地见效,激励更多退役军人回乡就业创业。 (三)强化企业用工服务 1.完善企业用工保障机制。建立重点企业“白名单”制度,密切跟踪企业用工形势,动态更新重点企业帮扶清单和用工需求清单,推广服务企业用工“人社专员”,落实重点企业用工“包保”责任制,强化“一企一策”用工服务,全年提供用工服务不少于2.9万人次。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主动对接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多维度服务重点企业用工,全年提供用工服务不少于10万人次。 2.健全劳务协作机制。积极加入省劳动力资源协作联盟机制,常态化开展皖江皖北劳务对接,组织本市企业赴皖北举办招聘会,促进皖北劳动者省内转移就业。在已经建成的13家劳务基地的基础上,重点开发西北、云贵川、河南和皖北劳务基地,各县市区、开发区新开发1家劳务基地、至少打造1个相对固定、储备丰富的多元化“用工蓄水池”,储存一批劳动力资源,多渠道帮助企业解决缺工问题。 3.推进“就业芜优”一体化服务平台应用。积极对接安徽公共招聘网等省平台,充分发挥安徽省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大数据资源优势,进一步优化“就业芜优”一体化服务平台功能,拓宽我市企业招用工渠道,推广使用就业芜优微信小程序,动态更新发布企业招用工信息和劳动者求职信息,通过后台大数据实施精准匹配、信息推送,推进实现缺工企业岗位需求“一点发布、全市共享”、劳动者就业需求“一点填写、精准送岗”,求职招聘更加精准高效。 4.扩大技能人才供给。围绕我市十大新兴产业,以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能力素质为核心,开展补贴性技能培训,推广职业培训网络学习平台应用,鼓励企业职工主动提高职业技能水平,持续推动技能人才队伍扩面提质,确保完成全年任务。支持技工院校优化专业设置,创建优质技师学院和优质专业,2023年全市技工院校招生2700人以上。全面推进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引导企业、社会化组织备案评价机构,各类评价机构总数力争突破40个。 (四)提升就业服务能力 1.强化市场化就业服务供给。贯彻落实省《关于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聚焦资金专项、园区补助、项目支撑、人才激励等领域,出台我市支持政策,推动整个产业提速增量、做大做强。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贯彻实施《安徽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促进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规范发展。强化人力资源行业监管,定期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2.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常态化开展“四进一促”稳就业活动,组织实施公共就业服务系列专项行动,举办“2+N”特色招聘会。强化基层就业平台能力建设,完善县市区、开发区“一站式”就业创业服务,不断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满意度。加快打造“创业芜优”之城,促进各类群体在芜实现最低成本创业。加强就业统计监测,强化预警分析,完善政策储备,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三、支持政策 (一)“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奖补。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对认定的省级“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市财政给予5000元的配套奖补(省市级奖补不足6000元的,由县市区、开发区补齐),主要用于社区就业创业服务、政策宣传及“三公里”就业圈宣传推广等,所需资金从市财政资金列支。 (二)“三公里”就业圈就业补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入驻“就业芜优”一体化服务平台的相关机构组织重点群体稳定就业、灵活就业的,根据就业人数,按规定给予相关机构300-500元/年/人的稳定就业服务补助和100元/次/人的灵活就业服务补助。对相关机构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根据就业人数,按给予相关机构400元/年/人的就业援助服务补助。对经营实体开发公益性岗位,组织公益性岗位对接,服务就业困难人员到岗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经营实体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各项补助、补贴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具体补助标准按照安徽省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指导目录执行。 (三)返芜就业社保补贴。对2022年之前在我市无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记录的本市户籍劳动者,在我市企业实现稳定就业并依法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的,每月按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职工养老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新徽菜·名徽厨”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开发芜湖特色徽菜品种专项标准不少于2项;开展徽菜师傅技能培训不少于2400人次,其中新增徽菜师傅不少于1600人,推动构建技能培训有平台、创业街区有人气、名厨名店有特色的餐饮产业格局。 二、推进举措 (一)完善优化培训项目。结合群众意愿和餐饮产业布局,对标徽菜师傅专项能力标准开发,在现有徽菜师傅培训项目基础上,完善优化芜湖市徽菜师傅培训项目,开发专项能力标准。 (二)动态更新承训单位。结合培训开展情况和学员满意度,评估培训组织实施绩效,在现有定点培训单位组训基础上,动态更新承训单位并及时向社会发布。积极发挥现有烹饪类技能大师工作室作用,不断提升培训承载能力和培训质量。 (三)不断扩大队伍规模。鼓励徽菜师傅申报参加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等烹饪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按规定兑现技能提升补贴。开展“芜湖徽菜名厨”评选及烹饪类职业技能竞赛,持续推进“新徽菜·名徽厨进基层”活动,按规定给予相关奖补。 (四)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常态化开展“2+N”就业人才招聘活动,强化徽菜师傅创业企业用工服务。加大对徽菜师傅创业企业扶持力度,加强“一条龙”孵化培育服务。积极创建省级徽菜师傅创业街区,对创业带动就业效果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创业街区依照相关办法落实奖补政策。 (五)打造徽菜文化品牌。总结推广知名品牌餐饮产业发展经验,构建徽菜餐饮产业标准化体系,培育徽菜龙头企业。鼓励徽菜美食企业开设连锁店、加盟店。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推介芜湖特色美食旅游线路和特色美食村。挖掘推广乡村本土特色菜式、特色宴,吸引芜湖籍外出务工人员回芜学技、回乡创业,鼓励徽菜师傅外出就业、技能兴业。 三、支持政策 (一)落实培训补贴。就业重点群体参加徽菜师傅培训并合格的,课时要求和补贴标准按照《关于发布全省徽菜师傅培训项目名录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89号)文件执行;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培训并合格的,课时要求和补贴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2022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81号)文件执行;符合条件的发放生活补助。根据餐饮企业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合格人数,给予企业800元/人培训补贴;开展在职徽菜师傅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照不同职业技能等级给予最高5000元/人培训补贴。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支持企业、技工院校、行业协会等开发或参与开发特色徽菜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标准。 (二)强化创业帮扶。徽菜美食企业开设连锁店、加盟店,按规定给予创业就业补贴。对管理规范、服务良好、场租优惠多、带动就业明显的徽菜创业街区,给予3年孵化基地补贴。为重点就业群体创办徽菜创业项目,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对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对于回乡开办农家乐、小餐馆的农民工,按规定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助力品牌培育。对遴选认定的“芜湖徽菜名厨”,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2万元/人奖励。积极申报省级“名徽厨”荣誉称号。对举办市级各类名特小吃文化展示交流活动、徽菜师傅专项技能竞赛可给予适当补助。对初次参加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按规定给予实施评价的承训单位或委托的评价机构技能等级评价定额补贴。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巩固提升已建成的502个老年食堂(助餐点)服务质量,考虑老龄化进程和助餐需求增加,新增城市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98个,新增农村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63个。 二、推进举措 (一)盘活存量资源。进一步通过新建、改建、整合等方式利用现有养老服务三级中心、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办养老机构、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等存量设施资源开展老年助餐服务,推出一批标准化的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 (二)发挥市场作用。支持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配送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大中型社会餐饮服务单位运营老年食堂和老年助餐点,鼓励连锁化运营、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服务。支持大型连锁化餐饮企业利用社区门店开设老年餐桌。支持食品安全和质量有保证的小型餐饮单位在满足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基础上,就近为周边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三)多元参与分担。鼓励公益慈善组织开设老年食堂(助餐点),引导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通过冠名捐助等方式支持老年助餐服务,组织开展冠名认捐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活动,符合条件的享受税前扣除政策。支持辖区内有条件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与社区联建老年食堂(助餐点)。鼓励居民区内的养老机构在满足在院老人就餐需求的前提下,对其他老年人开放。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利用距离近、人员熟、条件好等自身优势,因地制宜在居民小区开办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 (四)优化就餐流程。在前期助餐结算基础上,加快推进老年助餐服务信息系统建设,以提高老年助餐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为目标,加强助餐机构、助餐老人、助餐补贴监管,实现“服务标准、监管智能、补贴精准”的老年人助餐服务。 (五)加强日常监管。各级民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消防安全部门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督促老年食堂(助餐点)落实老年助餐服务食品安全、场所建设等工作指引和“六公示”制度,规范助餐建设,每半年向社会通报监督管理情况。 三、支持政策 (一)完善设施配建。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联合将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布局纳入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严格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要求。 (二)强化资金支持。 1. 一次性建设补贴。老年食堂,对新建 (改扩建) 建筑面积在 300 平方米以下、300—500 平方米、500 平方米以上的,分别按照每个老年食堂 5 万、10 万、15 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老年助餐点,对新建 (改扩建) 老年助餐点按照每个助餐点 3 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根据实际改扩建情况给予不超过 5 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依托社会餐饮服务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养老机构、特困供养机构等食堂开展的助餐服务,根据实际改扩建情况给予不超过 2 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2. 运营补贴。根据服务人次、服务质量、服务满意度等对助餐点进行年度运营考核评估,针对考核优秀、良好、合格档次分别原则上给予不高于 3 万元、2 万元、1 万元的运营补贴。根据服务人次、服务质量、服务满意度等对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年度运营考核评估。针对考核优秀、良好、合格档次分别原则上给予不高于 5 万元、3 万元、2 万元的运营补贴。实际运营满 6 个月及以上的可参与运营考核评估,根据考核结果折算发放。 3. 老年人助餐补贴。市级财政对 60—69 周岁、70—79 周岁、8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分别按照每人每天每中餐 1 元、2 元、3 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散居特困供养、计划生育特扶对象、低保老人按照每人每天每中餐 3 元的标准给予补贴。用餐老年人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另补助每人每天每中餐不少于 2 元。补贴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助餐服务机构通过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对老人进行年龄认定并给予相应优惠。 4. 资金保障渠道。老年助餐一次性建设补贴及运营补贴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负担;老年人助餐补贴按有关要求分担。各县市区、开发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老年人助餐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提标扩面所涉及资金由各县市区、开发区承担。 (三)落实减免优惠。对符合条件的老年食堂(助餐点)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无偿用于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在社区提供老年助餐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对承租其房产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的主体给予租金减免。倡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居民提供自有用房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并给予租金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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