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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上)马健雄│明代的赵州与铁索箐: 滇西以“坝子”为中心的地理环境与族群建构

未命名 2024年12月19日 21:01 3 丽潆
马健雄,香港科技大学人文学部副教授。 本文为作者授权“人类学之滇”公众号首发。 本研究得到香港大学资助委员会“RGC/General Research Fund 2012-2013 (No. 642112)”以及“卓越学科领域计划:中国社会的历史人类学研究”两项基金资助,仅此致谢。本文初稿曾于2011年发表于香港科技大学华南研究中心与大理学院民族研究所合办的“云贵高原的坝子社会”研讨会;英文版原刊Environmental History in East Asia: Interdisciplinary Perspectives, edited by Ts'ui-jung Liu (London & New York: Routledge, 2014), 131-155。文章在译写中略有修改,中文版刊载于《大理民族文化研究论丛》第六辑。 【摘要】 本文以明代云南西部洱海流域南部的赵州为切入点,讨论中国西南边疆基于“坝子” 生态地理环境形成的社会文化体系,如何从南诏、大理国的社会基础上重新进行文化整合和社会建构的历史过程。明朝政府一方面对山区的反抗力量持续实行军事镇压,另方面也从文化政策的角度推动地方宗教传统的改变。同时,结合以风水诠释重构的地理空间、对地方精英推行儒家教化、以及官方正统的宗教祭祀制度逐渐确立,明朝政府通过不同方式的政治、文化努力,使得国家体制及与之相配合的文化宗教意识形态,得以逐步在与地方群体的协商互动中,逐渐改变云南西部的社会面貌。在明代国家力量的深入影响之下,经过社会群体类别与族群身份的持续重建,与滇西自然环境相关联的社会面貌和人群关系也相应地逐渐改变。这一系列社会变化,总体上表现为不同群体与明朝的国家权力在意识形态层面的合作或抵制,并透过政治互动及文化协商,以族群身份和生活意义重构的方式体现出来。因此,西南边疆不同社群在社会、政治与文化体系等方面逐步纳入到明朝国家体制的过程中,他们的居住环境、迁徙与分布、与市场贸易的联系,以及他们在日常的仪式中对自身和相互之间的关系的不同形式的表达,等等社会文化关系也经历着持续重构的过程。因而,社群之间的社会政治关系不但受制于相互之间的地理和空间关系,而且不同社群的代表者诸如理学士大夫、宗教领袖、土司和部族头人等也在代理地方社群与国家力量沟通协商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能动作用,使得明代围绕着“坝子”社会形成的地方群体与国家之间的合作或竞争,呈现出群体之间高度的依赖性和相互间较为模糊的层级序列。 一、前言 “坝子”是云南方言或西南官话中的一个地方概念,泛指山间的平地。有学者认为“坝子”一词源于掸-傣语中的BA。[1] 从明代至清代,“坝子”逐渐成为西南山区、特别是云南和与云南接壤的缅、泰、老山区各地民众广泛使用的与地方文化相关、指代地理及社会空间范畴的地方性地理概念,而且在西南边疆,“坝子”已经成为描述河谷和山间盆地最为普遍的概念。在云南,有93个坝子面积超过50平方公里,但是还有1635个坝子其面积尚不足20平方公里。不过,在云南省,所有坝子的面积的总和仅占全省面积的约6.52%。今天,云南省约有三分之二的人口和三分之一的耕地都集中在最大的19个坝子中。[2] 很明显,作为一个多山的省份,“坝子”不但是云南的经济资源的集散地,而且几乎所有的城市都分布于坝子之中,因此也是地方社会生活的中心。本文以西南边疆基于“坝子”地理空间的社会文化系统的社会历史变化为重点、以赵州坝子为例,讨论明代以来云南西部在南诏、大理国遗留的社会文化基础之上的社会重构及其长远影响。 云南西部是介乎内地、西藏和缅甸的交通要道。十三世纪以来,云南西部以“坝子”社会为轴心的地方文化变迁,是基于南诏(738-937)和大理国(937-1254)的历史遗产展开的。此外,地理和生态条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塑造了当地土著社会中的社会能动者的文化特质,并因此决定了他们在地方资源的政治控制中的取态与位置。本文以赵州为中心,探讨当地不同土著社群在交通网络、农业生产、宗教仪式等方面与移入当地的汉人社群之间的互动,进而试图在施坚雅提出的“区域市场”模式,或者利奇倡导的高地社会与低地社会的互动及身份摆动模式、斯科特提出的“逃离国家”的“若米亚”模式之外,[3] 从地方社会能动性的建立过程的角度,来理解和解释基于“坝子”的社会体系及其文化地理面貌的历史建构过程。因此本文强调,“坝子社会”的人文环境,同时受制于地理生态和社会历史的条件的双重影响,就环境史角度而言,这是探讨人们如何在不同的社会政治条件下重新组织其社会地理格局、重置相互之间的社会关系的研究。[4] 本文所讨论的“坝子”,不仅是本地方的一个地理和生态环境脉络中的日常概念,也可以将这一概念所反映的社会现实,看作是一个的历史建构的过程来研究。明显地,一方面社群的分布与居住模式在“坝子社会”的历史建构中总是不断调整和改变的;另一方面,自然环境在社群生活中的意义,也随着人群之间社会政治关系的改变而改变。因此,在自然环境与社会双重的历史观察维度之下,西南边疆的人群类别及其相互间的社会政治关系,本来就是相辅相成的历史性整体,这也是我们讨论以个“坝子”作为个案研究的背后,所要关注的更为广阔的社会历史研究视角。 明代中国西南地区,内地汉人移民开始大规模移入边疆,这对当地旧有的社会文化秩序造成严重的冲击,而且这一历史性的变化极大地改变、重组了当地在自然地理环境和物质条件支持下长期运作的社群秩序。因此,明代移民的进入与清代颇为不同,他们并非简单为了到边疆去开发新的自然资源或者因为人口规模倍增而寻找新的生活出路。在明代,以国家力量征发的军事移民和以军事力量对地方土著社会实行控制的政治条件下,在明朝国家政治力量的镇压、监控之下,地方社群之间的空间秩序和居所形式也随之大幅变动,基于当地地理环境条件的有关“地方”的文化意义也随之改变了。我们即从讨论“坝子”的社会特征出发,来理解明初以来西南边疆的社会组织、族群政治与经济联系与地理空间和人居模式之间关系的变化及文化表现,从历史变迁的脉络来检讨人群的分布与居住模式、空间意义的重构与社会关系的变化之间的内在关联性。在这一过程中,不同的地方群体及其精英代表应对明朝国家的政治文化压力时以不同态度所采取的不同方式的集体行动,也产生了不同的效果,例如有的群体被边缘化、有群体积极参到国家政治之中、也有的群体以武力相对抗,还有一些群体则一直在努力寻求与国家力量讨价还价的可能和方式。 近年来,一些有关空间与环境的研究者指出,传统上王朝国家在西南边疆的扩张是以一种“内部殖民主义”的方式进行的,例如明清帝国在贵州苗人地区的扩张。[5] 基于同样的理论路向,何汉德也以黔西北的水西地区在明代的历史变化,指出明朝向西南的扩张时,黔西北社会从“非汉文明”向“汉文明”的转变是极度困难的,同时明朝官方并没有实在的动力来“教化”或者推动将当地的非汉人群“同化”为汉人。在何汉德看来,儒家教化的推行,视乎整体上的边疆内部殖民化的需要。[6] 针对国外学者的这些讨论,国内学者的研究主要还是集中讨论王朝中央对边疆的开发和政治管制的实施。本文着重讨论的问题在于,在过去南诏、大理国的政治核心地区,明代以来发生的社会政治转变,是如何逐步改变了这些地方的社会文化和人们之间的关系的?其中的过程当然是非常复杂多样的,但是明代以来云南西部洱海流域的赵州“坝子” 及其周边山区河谷地带的社会变化则说明,当地社会不但与“内部殖民的扩张”无涉,而且明朝官府与当地土著之间,也并非清晰分隔的。这至少说明,与黔西北相比,明代的滇西,就从缅甸边境至洞庭湖水运交通体系之间的交通沿线地区对于明朝中央政府的重要性而言,黔西北、滇东北战略地位相对边缘,特别是在重要交通道路之外的地方,例如黔东北的水西地区,明政府投入经营的力量相当有限。明代特别是明中、前期,贵州在整个西南边疆的政治地理地位,主要还是保障云南与洞庭湖河流系统之间的交通线的安全和通畅,即便如此,也颇为不容易。[7] 所以,假如要以明代贵州水西和苗人的例子来了解明代的西南边疆的社会情况,就更加需要在明朝对整个西南边疆的经略及其与西藏、东南亚的联系的更大历史脉络和地理框架之下来进行整体性的研究。 我们从“坝子”社会的转变可以看到,明清时期,国家的逐步深入及其对西南边疆当地土著人社会的改造,其实是一个非常多样化的历程,特别是在以大理为中心的原来南诏、大理国的政治核心地区,当地社会的转变就更加复杂。但是,我们很难简单以对土著群体的“汉化程度”来测定这种社会转变,或者说,何汉德等人有关土著群体的“汉化”假定,忽略了一个事实:不同地方社群的社会能动性和文化创造能力,也可以同时间随着明代西南边疆的政治体制的确立而建立,例如,经过长时期的抗争或者与明朝国家的磨合,新的族群、文化身份和宗教仪式,都同时随着明朝的边疆政治框架的建立而在不同地方产生出来。同样地,从明初到明末大量移入的汉人军户和卫所,也经历了逐渐在地化的过程。与此同时,随着当地儒学精英群体逐渐兴起并成长壮大,地方士大夫于是掀起了一场改变地方社会和风俗的政治和文化运动。作为社会变革的能动者,这些地方精英们积极参与到国家政治和地方事务当中,他们的作为使得西南边疆的社会面貌迅速改观,因此在很大程度上,云南边疆与明代后期的国家政治已经紧密联系在一起。当各地坝子中的“风水”或者“风脉”诠释体系逐渐成形时,地方社群已经逐渐远离了南诏以来的宗教传统的影响,不过,对南诏、大理国的历史诠释,甚或干脆跳过南诏、大理的历史,去追溯更早的历史资源来与汉文化相联系,也逐渐地成为地方社会抵抗国家或者攀附国家的文明论述的地方策略和手段。简言之,本文力图以赵州“坝子”的例子,展现地方社会对明朝以来的国家政治和意识形态的影响产生的不同反应。从中我们看到,地方民众及其精英代表的社会活动和文化创造,并非以简的“汉” 与“非汉蛮夷(少数民族文化)”二元论对立的方式来展开的。反而,在国家政治及意识形态的框架之下,当地不同群体之间经过长期互动,在地方权力架构不断重组的过程中,不同群体分别因应各自的地理和生态环境条件,以及相互之间的历史联系,重新整理他们之间及其与国家之间的联系及合作方式。在这种情况下,社群类别与国家政权之间的关系变得更为复杂多样。就这一角度而言,云南成为明朝的西南边疆的有机整体的一个基本部分的历史,也就是国家主导下地方群体共同建构其相互间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身份的历史,并经历了长期的重新分割、重新组合的过程,其中,涉及不同的地方社会政治资源的利益群体,包括官吏、地方上的文化精英、土司及不同的土著部族,他们分别以各自的立场和角度共同参与了明代以来的社会共建,地方群体与国家力量成为同一社会洪流中的合作者。因此,本文主要以明清官方档案、文集、地方志、碑刻等历史材料,特别是基于赵州的地方碑刻材料,来详细讨论明清以来围绕着赵州“坝子”社会的地方重构的历史。 赵州位于洱海南端,是大理的南部交通咽喉,曾经是南诏、大理国的政治中心之一。当明朝政府致力延续元朝体制,要将云南纳入国家版图成为稳定的西南边疆之时,对云南西部大理一带的控制是保证云南的安全和稳定的基石。此外,对大理、赵州一带的有效控制,对于明朝建立对农业生产、市场贸易和族群关系进行监督控制的社会秩序至关重要,这也才能保证将原先与明朝政府在政治和文化上非常疏离的地方势力和当地的佛教传统,纳入到明朝的帝国体系中,保证与缅甸、西藏之间的通畅往来、建立起新的西南边疆的政治秩序。在洱海流域南部,主要分布着赵州(凤仪)、白崖(弥渡)、蒙化(巍山)、宾川、云南(祥云)等几个坝子,赵州的南部及东部,定西岭、铁索箐等山脉和河谷将这些坝子串连在一起。由于地处交通咽喉,赵州于是成为明代牵连一系列历史变化的中心。其中,赵州、白崖、蒙化三个坝子以定西岭为分隔,定西岭成为贯穿三个坝子的河流和灌溉体系的分水岭,三地之间的交通道路都要从定西岭穿过;定西岭向东北延伸,即与以铁索箐为中心的绵延山脉相连。定西岭以北,河流流入金沙江,定西岭以南,几条贯穿白崖(弥渡)和蒙化(巍山)坝子的河流汇合为元江(红河);定西岭以北,波罗江贯穿赵州坝子北流入洱海,西洱河又将洱海出水输送到澜沧江水系。因此,定西岭一带在地理上成为明代云南西部的中心,将澜沧江、金沙江和红河三条大河水系分流,同时这样的地理中心也成为明代以来的社会竞争和社会分隔的重要政治地理分界。 图一:洱海南部的坝子、定西岭和铁索箐 明朝初期至明中期,赵州及由定西岭连接的三个临近坝子,逐渐从最初面临着剧烈社会变动的边疆社会,发展出围绕着三个坝子的新型族群关系的政治框架。到了明后期,整个社会面貌的改变当中最为突出的变化,是在明朝政府长期的推动下,儒学士大夫群体逐渐在几个以“坝子”为代表的地方社会成长建立起来。特别是万历(1573-1620)时期,政府积极在各地推行里甲赋役的改革、推行“一条鞭法”,这一制度的推行既得到了地方士大夫绅士的极大配合、也催生了地方士绅力量的迅速发展;其次,地方社群关系改变的另一重要推动力,是坝区农业水利设施的建设和逐步改善。一些新的水利灌溉体系例如沟、塘、淜等系统建立起来,并逐步与士绅控制的村落庙宇相配合,村落共同体的公共财产管理方式有了很大改变;第三,社会重构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基于多样化的、与政治管制类别对应的赋役和户籍登记类别,地方社群之间倾向于以文化和族群身份的差异来区分这些分属于不同户籍与赋役类别的群体。例如,在这些坝子中,土著民众多与官府户籍登记制度中的“民户”相对应,与其相对的是另一类户籍及粮赋类别“军户”相区别。自然地,这两类“军” “民”户籍与税赋类别的人群,常常被简单归类为作为“汉人”的军户和作为“僰人”或者“白子”的民家或民户。这些身份类别与族群身份的配合,一方面有元代移入的“汉人”的影响,同时也有地方土著对前代历史的追溯的影响,不过总体上,国家体制下的赋税、差役和户籍身份的族群化,也正是地方社群之间的关系逐渐稳定的表现。[8] 通过不断的整理,明朝军队移民逐渐通过经由当地的农业、商业领域与土著社会深入互动,逐渐完成了在地化。因此,经过明代的重新整合,新的“坝子社会”体制逐渐成形,并深入影响了清代以后滇西一带社群关系族群化的延续和发展。 与此同时,在“坝子社会”逐渐重构、转变的过程中,山区民众也逐渐地发展、分割为不同的群体。随着明朝军队的进入并严密控制交通线和城镇,对明朝官府的政治取态,使得山区土著群体发生了分裂并经历了长时间的社会重组和文化重构,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例子,即为以铁索箐中心的抵抗力量的形成,其延续的时间几乎与明朝相始终。另外一类山区群体,则以表态支持明朝政府的各大土司为首,他们常常代表明朝官府去招抚或者镇压聚集在铁索箐的抵抗力量,但又常常因同情而暗中支持他们,以至于在坝子社会、土司和铁索箐几类政治势力之间的拉锯,成为明代滇西赵州一带几大坝子之间纠缠不休的政治问题,并且由此促成了越来越清晰的族群身份的动员与分割。进过两百多年的争斗,万历元年(1573),明朝官军终于兵临铁索箐,彻底摧毁了以长达数百里的鱼泡江河谷及两岸群山密林为其抵抗根据地的政治势力。在长期的或明或暗的对立和拉锯过程中,抵抗或服从明朝官府山区阵营,也在长期的政治文化身份的建构过程中形成两大政治化的族群,即集中抵抗明政府的铁索箐 “力些”或“傈僳”部族,和蒙化土司、定西岭巡检管制下的“腊倮”。同时,“力些/傈僳”和“腊倮”这两类在山区动员发展起来的族群身份,与两个坝区的“民家”和“汉人军户”两类发展起来的族群身份,也是相辅相成的社会变化的体现,地方社会的重整和分裂所产生的山区与坝子的族群分化和文化身份的多样化,成为地方社会通过重新整合来应对国家的一种政治后果,并持续而深入地影响了后来的地方政治生态。 总体而言,与明初至明中后期地方社会的变化密切相关的,还有坝区“巨族大姓”的蜕变,即赵州一带坝子中遗留的、基于南诏、大理国体制而控制着地方宗教资源、以宗教导师的面目出现的那些世家巨族,他们逐渐地因为明政府政策的改变,受到明朝政府严重的排挤而被边缘化。随着阿叱力佛教的衰落,以风水信仰和新型的官方庙宇与崇祀为代表的国家化的宗教资源,也逐渐被新兴的理学士大夫所控制和并加以发挥。特别在嘉靖时期(1521-1567),各地士大夫纷纷联合起来,透过他们的社会活动网络,建立起他们推动地方风俗改革、控制地方事务新型的文化与政治权威。他们的活动深入影响了城镇和农村的文化重建运动,也重新塑造了坝区社会不同人群之间的空间关系和基于地理生态的社会景观。他们的活动,当然也对应了当时明朝国家推行的、企图对边疆施行更为强有力的意识形态控制的策略,因而得到了地方官吏的支持和鼓励。例如,正德以来,明政府不断在云南推行必须由地方官主持的诸葛亮(181-234)崇祀,作为官府对长期以来云南各地持续地以或硬或软的手段抵抗明朝政府的一种文化镇压的策略。特别在云南中部主要交通线之外的各地山区,武定土司就对明政府的抵抗就持续了相当长的时间。明朝政府借助于诸葛亮“七擒孟获”的历史故事,向各土司和反抗群体传达了一个清晰的信息: 强大的、以诸葛孔明为代表的文明以及国家教化和军事力量,土著是无法抵御的。[9] 简单而言,明代中后期以来,坝子与其周围山区不同社群所共享的自然地理空间,经过不断的改造后,其社会意义也随着人民的身份类别的变化被不断地重新整理。无论山区和坝区,代表地方社群力量的不同类型的政治和文化精英们,有的成为理学家参与到与国家政治事务中,移风易俗;有的则投身于抵抗明朝政府的事业,建立起他们的政治力量,成为铁索箐中的大王;也有的则在与明朝政府的政治合作中,寻求自己的政治空间,经营着自己的土司势力。在此,山区与坝子在地理和生态环境上的分离与融合,也与长期以来不同的社会群体在他们与国家的关系所局限的层面和所面临的选择、所能触及的政治经济资源,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明代西南边疆特别是云南西部地区的族群政治和社会权力架构的转变经历了不间断的历史建构,而且这一历史建构是以当地坝子与山区的自然地理和生态环境分割之下,不同群体之间在社会经济资源上的差异与相互依赖的动态关系为基础的。而且,云贵高原山区社会基于环境差异的依赖、互补与共建关系,还表现为与地方宗教和政治框架相联系的社群对地理空间的利用、改造和文化诠释。重新整合的地方精英集团,透过他们所代表的社群与国家之间的合作或抵抗,乃是基于他们所处的社会和地理环境而采取的不同策略。同样地,他们所发动的政治运动也重新塑造了地方群体与他们的环境之间的关系,并透过交通道路、农业水利、空间利用、对神山圣地的文化意义的重新诠释等等路径,不断地更新了人群之间的权力关系的格局。因此,不同类型的地方精英集团,无论他们是坝子中的理学家,佛教宗师、堪舆师或者山区抵抗者的首领,在他们的积极推动下,族群关系的重构的得以持续进行。在山区民众对明朝政府的长期政治抵抗下,持续的整合动员使得以铁索箐为中心的新的族群身份得以建立,并以新的诠释来重塑地方历史和社群文化。对于坝子中的不同社群而言,他们融入明朝国家的努力,也促使他们得以采取新的方式,通过科举来发展国家意识形态框架下的地方理学流派、参与明朝的国家政治,并透过他们对基层社会的掌控,来重新建构地方社群的仪式体系。并且,理学家们还透过建立相互之间的联姻关系、学术交流、书院讲学和对国家政治的直接参与,来扩展他们对国家和地方事务的影响力。就这一历史变化而言,明朝政府推动下的西南边疆的重新整理,是难以用“殖民”或者“汉化”这样的概念来简单化理解和解释的,这些变化不但是社会基层的政治文化精英与民众的共同实践,也是他们努力适应明朝的国家政策的反应。整体上,国家政治也在采用不同的政策和策略来经营西南边疆,而地方社群关系的不断调整、相互间竞争和对话的复杂多样,也同样影响到国家的态度和官员的作为。但是,赵州的例子清楚说明,地方社会整合到明朝的边疆而成为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过程,经历了长久的地方重整和族群身份的重构。同时,这些变化也不可避免地因为地理环境和空间分割,在社会整合和分割、人群之间在文化的互动和在经济关系上的相互依赖等等方面表现得非常多样,然而,环境和社会能动性的多种可能,使得社会文化关系的重建更为多样。 二、坝子风水空间的建构与理学精英的兴起 明代的赵州,以今天的凤仪、弥渡、祥云等坝子为中心,辖云南县,东与姚安府接壤,南与蒙化府接壤。[10] 现今以赵州坝子为中心的凤仪镇总面积约为319.7平方公里,海拔2100米。赵州坝子中,长期以来稳定的耕地面积约74,000亩,约为49.1平方公里。[11] 西南与赵州相邻的蒙化府,则以蒙化(巍山)坝子为中心,现今总面积约为148平方公里,海拔约为1700米。蒙化以东、赵州以南即为弥渡坝子,面积为179.13平方公里,海拔1800米。[12] 蒙化和弥渡历史上是南诏建立和发展的核心地区,赵州直到蒙古军队征服大理国之前,数百年间都是南诏、大理国的京畿重地,为赵赕和天水郡的治所。明朝建立后,洪武十五年(1381)明朝军队进入大理之初,即摧毁了赵州由董氏控制的华藏寺和赵氏控制的相国寺。赵氏和董氏两大姓氏历来都是南诏、大理国时期位高权重的名门巨族。[13]明朝军队虽然很快控制了洱海地区,不过在赵州一带,明朝军队还是遭遇到来自东南部铁索箐山区部族的持续抵抗。为了保障昆明至大理交通线的通畅,明政府迟至弘治二年(1489),才修筑了赵州城墙。明初,赵州已经在坝区推行了里甲制度,至万历十年(1582)又在所属的赵州和弥渡两个坝子丈量田地,核定了税粮,实施赋役改革。[14] 在明朝军队初定大理之时,赵州官府积极安抚地方大姓,寻求赵氏和董氏的合作,推举两姓参与科举考试并授予功名,此后赵姓子弟中读书做官者越来越多;但董姓长期未能舍弃他们作为阿叱力佛教宗师的地位,期望能够一直保持其宗教权威的地位,并由此持续控制着寺庙名下的大量土地。但是,董氏的地位随着明政府对阿叱力佛教的打击,逐渐萎缩。[15] 在赵州,赵氏主要控制着坝子北部的大量土地和村庄,董氏主要控制了坝子的南部。整个大理国时期,董氏就一直在大理国的国家宗教体制中扮演着核心的宗教导师的角色,世袭的董家僧人世代但任国王的灌顶法师,其宗教地位较赵氏为高。[16] 因此,明初董氏的代表人物董贤仍然得到朝廷的青睐,曾经受永乐皇帝邀请,到南京皇宫中做法事。随后董家又被委任为大理府世袭僧纲司。[17] 与董家不同,赵氏则采取了积极入仕的策略参与明朝的国家政治。洪武时期,赵升即被举荐为进士,官至御史;宣德时期,赵彦考中举人,到四川高县做了县令,在明朝军队不能有效镇压珙县、高县、芒部一带抵抗明政府的土著之时,赵彦深入反抗官府的各部族中,成功招抚了各部头人。[18] 何汉德讨论黔西北和四川南部一带明初的政府与少数民族关系时,认为明朝政府完全从政治上忽视土著群体,不让他们有机会融入国家,因为明朝官员对“教化”这些土著没有什么兴趣,明朝只不过“用教化西南边疆的蛮夷的道德语言,来掩盖明朝在这一地区的残暴殖民”。 [19] 然而,从赵州的例子我们看到,明朝政府在云南的政策,实际上是力图将土著名家巨族都纳入到国家体制中,至少在明初很长一段时期内,继续让他们保持宗教导师地位,也他们让循不同渠道参与国家政治,例如这位招抚反叛土著的赵彦,后来升任知府,不过他本人也正是何汉德所说的,代表明政府镇压黔西北土著的明朝官员之一。可是,他自己也是来自赵州的土著官吏,并非内地汉人或军户出身。不过从另一各角度我们也可以看到,明朝政府对待西南边疆土著中居于坝子和山区的不同群体的态度可以有很大差别,这与明朝对于不同地区的资源控制的能力和控制策略的考量有很大关系,我们不能就此将明代云南和贵州各不同地区,都简单化一地以均衡同质的“西南边疆”论之。在明朝的帝国体系中,云南、贵州占据的位置非常不同,在整体上国家政治中的权重很不一样,因而,不同地区、不同土著与国家的关系和融入国家的模式,实际上具有相当大的差别。而且,这样的多样性反过来又影响了地方群体的在明代的身份认同和文化创造的方式。例如,一些重要因素如环境和地理条件、国家对交通道路体系的维持和保障的能力、对设置土司或者推行“改土归流”以整合地方社会的政治经济等条件的考量、土著精英群体对国家的态度等等,这些因素皆严重掣肘了明、清王朝中央对西南边疆的政策。 根据地方志和地方碑刻材料,洪武十七年(1381)时,明军占领大理之后将赵州的原天水郡城摧毁,将治所从坝子北端由赵氏控制的区域,迁到坝子西边的三耳山下,[20] 之后又过了一百年,直到弘治二年(1489)才修筑了赵州城的城墙。当明朝军队摧毁了董氏控制的华藏寺和赵氏控制的相国寺之后,明朝官府转而支持由高氏控制的遍知寺,尽管高氏也是大理国权臣家族,却历来不属赵州的本土势力。[21] 从大量赵州的寺庙碑刻中我们看到,明初期至中期,官方一直在想尽办法与地方世家大族围绕宗教资源展开竞争,直到明中、后期,官方意识形态对地方事务的控制和影响,才逐渐在新兴的理学士大夫的推动下建立起来。即便明朝政府一早在坝子里建立城镇、设立军户卫所并推行里甲编户,但是地方文化的转变始终缓慢,官方针对土著宗教实施管控,要经历很长时间。在明前期,董氏的力量随着阿叱力佛教的衰亡逐渐被边缘化,佛寺的土地田产也逐渐转移,到了明中期之后,董氏和赵氏都不能够再像过去那样控制坝子中的大量土地田产。 为了在原先由世家大族控制的大理国核心区域建立稳固的政治基础,明朝官吏迅速推行新的文化空间诠释体系,将“坝子”改建为一个以风水诠释为核心的文化空间,使之成为能够纳入到明朝的“天下”宇宙观体系之中的一个地方环节,成为中华地理观念系统中的有机部分。在大型寺院华藏寺和相国寺被毁之后,遍知寺随即成为地位较高的寺院,一些新的庙宇逐渐建立起来,特别是一些由官方支持的龙王庙。这些龙王庙与各山箐溪水和龙潭相配合,逐渐发展成为控制整个坝子灌溉体系的协调体系。[22] 明初董氏被迫从华藏寺迁至北汤天,到了嘉靖时期(1540年代),董氏在知州潘大武的支持之下,在坝子南端的箐口新建了一座基于风水理论的龙王庙。此时,跟赵氏相比,董氏已经大大衰落,不过,他们的后代也逐渐放弃了宗教宗师的角色,转向读书入士人仕,做起了儒生。[23] 明中期以来,赵州大部分的山脉、河流和灌溉水渠都被重新命名。坝子南部的山脉原称昆弥岭、龙母山和九龙山,官方改名为定西岭,坝子西部的三耳山改称凤山,“一身两翼,如凤来仪”,定为风水格局中赵州的“正山”;与之相对的山脉则改称东山,作为风水格局里的“案山”并设置了社稷坛。不过铁索箐一带的“盗匪”常常经乌龙坝、黄草坝东山一带进攻赵州,于是嘉靖年间又在箐口专门设立了哨兵守卫。坝子西边,浴龙山又与凤山配成一对。[24]基于堪舆家的风水理念,地方山水空间和城镇、乡村的地理位置都被赋予了新的意义,随着风水理论的流行,许多跟佛教信仰有关的诠释也都让位给了风水。[25] 到了明后期,将山水、村落、河流沟渠整合为一体的“赵州坝子”,已经成为一个基于完整、闭合的“风水气局”空间体系。位于各山箐河口、龙潭水源的龙王庙联为一体,控制了坝子的灌溉体系;原先由赵氏控制的坝子北端,波罗江流入洱海处锁住整个坝子的水口;这个关键性的水口,以龟山和蛇山配为玄武,控制了赵州的风脉,也由此影响着赵州的科举文脉,但是水口附近的田地,完全由卫所军户的村落控制。三耳山原为南诏大理国时期的祭天之所,改名凤山之后成为州治正山,坝子西南面的两座山也随之改名为象山和卧麟山,与浴龙山一起,包围和拱卫着整个赵州坝子。[26] 从风水空间的建立来看,赵州“坝子”作为一个空间上社会和文化单位和自足的诠释体系,大约到了万历(1573-1620)时期才建立起来。 在官员和军户移民推动下,围绕赵州坝子的风水空间建构不过是明代以来地方文化变化的一个侧面。更重要的文化上的改变,则是一个忠诚于明朝国家政治和官方意识形态的地方精英士大夫阶层的逐步成长。滇西各大坝子中那些传统的巨族大姓,虽然经历了明初以来对其宗教权威的打压和政治边缘化,但是他们又逐渐地在参与科举考试和地方儒学教育的过程中,与一些从明朝军户和官吏阶层中发展起来知识精英相结合,形成了一个新的理学士大夫团体。他们热衷推广儒学教育、兴建学校书院,也跟从当时流行的、官方支持的道家学说,创建道观和庙宇,参与将道学、儒学和家传佛学合为一体的“三教合一”的讨论并发展出一些新的仪式和城镇士绅组织,倡导新理学的心性学说,同时这个由理学家组成的新兴精英阶层更为重要的联系,则是他们的家族之间通过长期的相互嫁娶,发展成一个关系密切的跨地域通婚群体。 在官方的支持、科举发展的需要和理学士大夫的积极推动之下,各地坝子中的城镇和乡村的儒学教育体系迅速发展起来。自然地,传统的宗教活动也发生了很大变化,这对赵州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例如,弘治初年,福建莆田人、云南按察副使林俊主持下,赵州城修建了城墙,既保障滇西交通的畅顺,也为了防卫铁索箐反抗武装的攻击。在此之前两年,林俊为了推行儒学,曾在鹤庆和云南各地大力拆毁佛寺,捣毁了三百六十多座寺庙,引起巨大反响。不过,随后正德年间,中了进士之后从蒙化到林俊的家乡莆田去做官的雷应龙,也在莆田干了同样的事,以“正礼教”的名义,拆毁了八百多间寺庙,雷应龙后来升任北京浙江道监察御史。[27] 无论林俊、雷应龙这些人在各地做官,还是告老还乡成了地方士绅,他们都以理学士大夫“正礼教、毁淫祀”的名义,推动地方风俗改革,无论发生在滇西还是莆田,都切合当时整个中国社会变化的地方景象。就明朝中后期兴起的全国性理学运动的社会政治环境而言,林俊在云南毁佛并没有非常特殊的边疆性,雷应龙告老还乡之后,更成为地方上非常活跃的理学家,在蒙化和赵州推动公共性的书院教育,他与自己的女婿刘挥一起,开馆授徒。刘挥以岁贡任四川雅州学正,之后回乡到弥渡开馆授徒,各地学生纷纷投教,其中一大部分弟子都中举做官,这是正德、嘉靖年间地方学者办学、从事理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开端。[28] 其后,成化年间,另一个蒙化学者朱玑中举之后,先到北京任大理寺评事,之后转任贵州按察副使,与正好谪贬贵州龙溪驿的王阳明成了好友,朱玑于是让自己的儿子朱光霁拜王阳明(1472-1529)为师,“受良知之真传”。朱光霁后来与杨慎、李元阳交往密切,探讨 “性”、“命”之学,同时也培养了一批弟子。[29] 万历之后,滇西各地无论来自汉人军户家庭亦或土著大户的士子,都纷纷加入到弘治、正德以后逐渐兴起的滇西理学群体中,有权势的退休官员作为乡绅代表,在地方官的支持下在大理、赵州、蒙化、弥渡、等城乡纷纷建立学馆,推行他们所褒扬理学观念、发起革新风俗的运动,身体力行地教书授徒,深入改造了滇西以各坝子为辐射中心的社会体制和文化风尚。除了设馆授徒培养学生参与科举之外,这个理学士大夫群体还积极推动在各处创建道观,在这一时期巍宝山许多道观在巍山左氏土司的支持下新建起来,赵州则在李元阳的支持下,在凤仪山新建瑞云观,祀奉玄天上帝。此外,在他们的主持下,各地修建了不少社仓,与官府推行的针对里甲制度的“一条鞭法”税赋改革相配合,[30] 特别在李元阳的积极推动下,禁止传统的阿叱力佛教火化葬俗,推行风俗改革,将奖惩与里甲连坐相捆绑。[31] 在这些地方文化精英的影响推动下,社会风俗和日常生活与宗教仪式的改革在坝子社会中得以顺利推行。“开滇以来,弘正前文物尚未盛,盖民故夷,军皆戎伍,风教卒未洽也。逮嘉靖初,黔国沐文楼敦尚儒雅,而用修以一代名儒淹迹兹土,滇人士闻风兴起,如李中溪元阳、高阳川崶、张南禺含,英华并起,几埒中州。 ” [32] 地方理学精英阶层的崛起,是各坝子中社会文化重构的重要基础。不过,这一逐渐推行的改革,对民众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则是具体而细微的,包括城镇和农业水利设施的改进、市场网络的发展、公共学校教育的推行等等。这些改变当然同明朝政府对地方事务的控制和渗透有关,但是没有地方精英的配合和推动,这些改革和建设也难以在广大农村推行。 注释: [1] 李拂一,《复庐存牍》,台北:复仁书局,2005,页128。 [2] 童绍玉、陈永森,《云南坝子研究》,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7, 22-23。 [3] James C. Scott, The Art of Not Being Governed: An Anarchist History of Upland Southwest Asia (New Haven and Lond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9), 14。 [4] Liu Ts’ui-jung, “Han Migration and the Settlement of Taiwan”, in Sediments of Time: Environment and Society in Chinese History, ed. Mark Elvin and Liu Ts’ui-jung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8), 165. [5] Mark Elvin, The Retreat of the Elephants: An Environmental History of China (New Haven and Lond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4), 216-272. [6] John E. Herman, Amid the Clouds and Mist China’s Colonization of Guizhou, 1200-1700 (Cambridge and London: Harvard University Asian Center, 2007), 15. [7] 王士性, 《广志绎》,北京:中华书局,2006,页324-325。 [8] 例如元碑中,大理一代带的土著“白人”,即认为是“汉之遗裔”,见“大理路兴学校记”,方龄贵、王云编《大理五华楼新出元碑选录并考释》,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0,页13。 [9] 倪蜕,《滇云历年传》,李埏点校本,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2, 页52。 [10] 周季凤纂修,《(正德)云南志》,卷三,“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卷70”,上海:上海书店,1990,页159。明代云南县属赵州,康熙三十八年(1699)后,在“裁卫归县”三十余年后改隶大理府。见李世保、张圣功等纂修,《(乾隆)云南县志》,收入《大理丛书·方志编》,卷五,北京:民族出版社,2007,页292。 [11] 杨嘉靖主编,《凤仪志》,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5, 页71。 [12] 编写组,《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志》,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3, 页2。 [13] “教谕康公墓志”,马存兆编,《大理凤仪古碑文集》,香港:香港科技大学华南研究中心,2013,页204。 [14] 刘文徵纂修,《(天启)滇志》,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1991,页701。 [15] 至明中期,阿叱力佛教传统在各地的影响依然非常显著,例如《(正德)云南志》仍然强调云南 土著“俗无礼仪,死则火之,不为葬祭”。因为“俗尚浮屠”,“其僧有二种,居山寺者曰净戒, 居室家者曰阿叱哩”。周季凤纂修,《(正德)云南志》,卷三,“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卷 70”,上海:上海书店,1990,页129-130。参见“法藏寺铭(1421)”(页43)、“教谕康公墓 志(1461)”(页203)、“重修遍知寺碑记(1604)”(页244),马存兆编,《大理凤仪古碑 文集》,香港:香港科技大学华南研究中心,2013。 [16]“董氏本音图略叙(1892)”,马存兆编,《大理凤仪古碑文集》,香港:香港科技大学华南研究中心,2013,页94。 [17] 庄诚纂修,《(万历)赵州志》,大理:大理州文化局重印,页83。 [18] 刘文徵纂修,《(天启)滇志》,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1991,页489。 [19] John E. Herman, Amid the Clouds and Mist, 15. [20] 陈文纂修,《(景泰)云南图经志》,卷之五,“赵州”,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2002。 [21]“重修遍知寺碑记(1605) ”,马存兆编,《大理凤仪古碑文集》,香港:香港科技大学华南研究中心,2013,页244。 [22]“新建清流普济祠碑记(1548)”,页49;同上。 [23]“重修龙神祠碑记(1573)”,页57;同上。 [24] 周季凤纂修,《(正德)云南志》,卷三,“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卷70”,上海:上海书店,1990,页162。 [25] 陈文纂修,《(景泰)云南图经志书》,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2002;凤仪山,“旧名三耳 山,以其形似耳,一曰越耳、一曰进耳、一曰莨耳。率山律葱蒨,其上若云兴霞蔚。”见庄诚纂 修,《(万历)赵州志》,大理:大理州图书馆重印本,页83;程近仁纂修,《(乾隆)赵州 志》,“故宫珍本从刊卷231”,海口:海南出版社,2001, 页30。 [26]“天生寺碑记(1596)”,马存兆编,《大理凤仪古碑文集》,香港:香港科技大学华南研究中心,2013,页322;“红山地方碑记(1750)”,页325,同上。 [27] 蒋旭,《(康熙)蒙化府志》,芒市:德宏民族出版社,1998,页135。 [28] 同上,页124。 [29] 同上,页135。 [30] 根据《(正德)云南志》,明初赵州合白崖共编户八里,后增至十五里、云南县编户十五里。万历二年(1574)云南开始推行赋役改革,“改十段锦为一条鞭,三年一编,一年一征,收银力二差并里甲公费,共编银十一万七百三十四两,官吏支销,里甲归农。”见倪蜕,《滇云历年传》,李埏点校本,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2,页333。 [31] 程近仁,《(乾隆)赵州志》,页35。 [32] 诸葛元声,《滇史》,芒市:德宏民族出版社,1994,页339。 主编:何明 编辑:冯瑜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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