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银行理财新规逐条解读
1、以下为全文:一、银行理财新规影响分析1、旨在规范影子银行,契合经纪去杠杆、去产能的大方向。这次新规征求意 见稿的主要出发点是规范影子银行、规范银行理财业务,这和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的去杠杆、去产能高度一致。而且新规在政治局会议之后下发,指向性还是比较明显 的。不要期望最终出台的版本会与征求意见稿差别很大,因为按照我们对未来政策 的理解,对影子银行的监管必然是加强的。这也是我们在过去若干次策略中所强调 的,要重视正规金融的核心价值,多买正规金融。2、新规将银行理财区分为综合类与基础类,给予不同的投资资格权限。综合 类门槛为50亿,这一要求并不高,所以我们预计大概有 80%的银行理财能满足综 合类标准
2、,其余的20%将进入基础类。截止16年1季度银行理财规模大概有23 万亿,按照20%的比例测算约有4.6万亿的理财余额禁止投权益类和非标类。而 按照我们草根调研,由于部分中小型银行在权益比重上比较激进,我们对权益类占 比的判断比市场高,大概在11%左右,规模约5000亿元。那么权益资金直接由 于门槛影响,大概在5000亿。而非标类资产大概占比在17%,影响资金在7800 亿左右。这类资金的限制主要是反应在增量上,对于权益类资产来说这部分限制还 是比较明显的,这也是市场调整的主要原因。我们在过去也一直强调要小心炒作小 妖票的资金链,当然不排除小妖票还有反复表现,但是限制大势已定,不要犹豫了, 优
3、秀金融蓝筹要关注。3、规定信托为非标唯一通道,对证券公司影响不大,对信托机构专业性要求 提高。新规只允许信托作为非标通道,证券和基金都排除在外,在短期内这将对非 标流动性产生冲击,毕竟从原有券商,基金通道再切回信托需要时间。16年1季度整个资产管理行业规模大概在 41.5万亿,券商资管14万亿,基金子公司14万 亿,而其中预计与银行理财相关的非标业务大概在 40%左右,这里的规模总量在 11万亿,这么大规模是不可能一次性切换到信托的,所以预计要留有相应的切换 时间,对证券公司影响并不大。同时证券公司通道业务的收费十分低廉,通道类业 务对整个证券行业的利润贡献比例极低,根据我们的测算不超过5%,
4、因此完全不值得恐慌。对基金公司影响大一些,但没有上市标的,至于对信托的正面影响,我 们认为不应该夸大。因为如果要信托作为非标通道,那么之前银监会没有推进的风 险隔离机制,这次就大概率要一起推进下去。信托一旦成为非标唯一通道,就必须 要具备相应的定价能力,而目前经济处于下行周期,对于定价能力弱的信托反而风 险会大大增加。4、风险准备金不对银行利润直接影响。据测算风险准备金总量约260亿元,并不计入利润表,而是在资产负债表的权益部分单列,因此不会对利润造成直接影 响。5、对分级理财产品净值影响较小。目前分级理财产品的余额很小,不是结构 化产品中的配资优先劣后的分法。二、大金融监管政策预判具体细节下
5、来让孙海波专家为大家进行深入分析,我这里对大金融整体的监管 政策做个预判。1、流动性逐步收紧,稳健投资是方向。对于降杠杆,希望炒作投机者们能看 清大局,中央的决心和能力都是具备的,可能不会一次性一刀切,但是会逐步的收 紧杠杆的准绳。最近我们看到证券、基金、保险和银行都在进一步的明确要将炒作 的杠杆降下去的政策。例如股票的配资杠杆整体趋向于 1:1,炒作区域房地产也不 会松货币,全面放水也不可能,而财政部的楼部长都说了要义无反顾推进房地产税 改革,这些方向还不够清晰吗?再次重复三去,一降,一补和供给侧 改革的重要使 命,所以整体流动性是稳健,而对于影子银行和互联网金融相关的流动性是趋紧的, 关键
6、是要做好甄别。2、金融蓝筹十多账户新股策略”稳定高收益可达20%以上。近期新股在提速 可有看到纸们在周日出品精打细算配新股,触手可及稳收益 -金融改革系列报 告,主要阐述金融蓝筹十多账户参与新股申购的稳定高收益特点,可以达到 20% 以上。关键要看明白政策大势,今天有两只新股同时发行,充分说明新股发行在提 速。今天的金融蓝筹走势亮丽,银行保险明显上涨。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而 且我也多次强调金融蓝筹有资金在持续买入。3、监管保持高压态势,推动金融支持实体。近期监管态势逐步走向依法监管, 全面监管,从严监管,上市公司、投行、投资者相信都明显感觉监管在趋严,这样 的政策含义就是去泡沫,推动金融支
7、持实体。我们目前的排序是银行,保险,证券。1)银行推荐:民生、北京、宁波、光大、 华夏、招商。2)保险推荐:太平、平安、国寿。3)证券推荐:招商、国元、长江、 宝硕。三、银行理财新政逐条分析孙海波:新规四大关注点:1 .禁止银行理财的非标投资对接资管计划,但信托计划可以豁免。非标债权投 资让券商或者基金子公司去做本身没有太多的专业性,大部分都是通道业务。在这 种情况下银行理财资金套用通道肯定是不符合监管规定。就非标债权投资而言,信 托更加专业,风险隔离的效果也更好。但具体到资管计划中非标债权占比多少算是 违规,还有待界定。2 .提出理财业务综合准入的基础资质,把银行理财业务分成综合类和基础类。
8、 基础类银行理财的投资范围非常狭窄,所有的非标债权和权益资产投资都禁止。综 合类理财产品的门槛比较高:50亿元净资本要求、监管评级良好、及时准确报送 银行理财信息等等。从数量上看,有相当部分已经发行理财产品的中小银行未来将 不达标。但从理财产品规模看,分类办法影响的理财资金量并不多。3 .类似于公募基金,提出了 双10%的投资比例限制。银行理财产品直接或问 接投资于标准化资产需要符合 双10%的要求,即每只理财产品持有一家机构发行 的所有证券市值不得超过该理财产品余额的 10%;商业银行全部理财产品持有一家 机构发行的证券市值,不得超过该证券市值的 10%。双10%规定下,理财资金 参与定增遭
9、遇阻碍。如果两融也纳入间接投资类别,那么影响会很大。具体界定有 待监管明确。4 .明确界定了托管行的资质,有利于规范银行理财业务。新规对托管行职责做 了详细的规定。现在的银行理财没有强制要求第三方托管,大多数托管行不够尽职, 没有做好估值和资金流向审查。如果严格执行新规,推进第三方托管,那么银行理 财会在真正意义上实现银行理财之间、银行理财与自营之间的风险隔离。第四条(法律地位)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财产独立于管理人、托管机构和其他参与 方的固有财产,因理财产品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 均归入银行理财产品财产。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管理人、托管机构和其他参与方不得将银行理财产品财产
10、归 入其固有财产,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 银行理财产品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点评:银行理财与期货公司、基金公司和券商的资管计划不同,存在表内银行 理财。表内理财可以宣称保本,银行以自身信用为投资人担保本金或者部分收益。 新规里面对表内理财的破产隔离还有待界定区分。第十一条(净值型、预期收益型和其他收益型产品)按照收益表现方式的不同,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可以分为净值型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型理财产品和其他收益表 现方式理财产品。前款所称净值型理财产品是指在存续期内定期或不定期披露单位份额净值的理 财产品。预期收益率型理财产品是指在发行时披露预期收益率或预期收益率区
11、间的 理财产品。其他收益型理财产品是指在发行和存续期内不向投资者披露预期收益率、 预期收益率区间或者产品单位份额净值,在产品终止时计算并向投资者披露实际收 益的理财产品。点评:2014年底的征求意见稿比新规更加严格,它要求所有预期收益类型的 非标产品全部纳入表内核算。按照表内核算就意味着资本收益率、不良率和拨付率 都要重新评估。现在新规做了柔性处理,只要求风险准备金需要强化计提。第十二条(封闭式和开放式产品)按照存续期内是否开放,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可 以分为封闭式理财产品和开放式理财产品。前款所称封闭式理财产品是指有确定到期日,且自产品成立日至终止日期间内, 客户不得进行申购、赎回的理财产品。开
12、放式理财产品是指自产品成立日至终止日 期间内,客户可以按照协议约定的开放日和场所,进行中购、赎回的理财产品。开 放式理财产品可以有确定到期日期,也可以无确定到期日期。第四十条(禁止期BM错配)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非上市 企业股权及其(受)收益权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非上市企业股权及其 (受)收益权 的到期日不得晚于理财产品的到期日。点评:开放式产品的优势是到期日可以不确定,这样可以摆脱新规第四十条对 于期限错配的限制。现在很多银行对于这种非标类的理财基本上已经采取开放式的 形式。第十四条(禁止发行分级产品)商业银行不得发行分级理财产品。前款所称分级 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按照
13、本金和收益受偿顺序的不同,将理财产品划分为不同等 级的份额,不同等级份额的收益分配不按份额比例计算,而是由合同另行约定、按 照优先与劣后份额安排进行收益分配的理财产品。点评:现实中银行理财的分级产品非常少,所以这一条影响不是很大。相对于 2014底的征求意见稿,监管态度有所收紧。当时的征求意见稿允许发行分级产品, 而且杠杆比例很高。后来考虑到信息披露和利益输送的问题,所以银监会禁止了银 行发行分级产品。第十五条(分类管理)根据理财产品投资范围,可以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分为基 础类理财业务和综合类理财业务。前款所称基础类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可以投资于银行存款、 大额存单、国债、地方政
14、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券、公司 信用类债券、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等资产。综合类理财 业务是指在基础类业务范围基础上,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还可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 资产、权益类资产和银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具备衍生产品交易资格的商业银行可以发行挂钩衍生工具的结构性理财产品, 结构性理财产品的基础资产应当与衍生产品交易部分相分离,投资范围应当符合本 行理财业务经营范围浴亍生产品交易部分应当符合银监会关于衍生产品业务管理的 相关规定。具有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资格的银行可以按照关于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的相关规定 发行代客境外理财产品。商业银行应当根据其经营战略、投资管理能力
15、、风险管理水平、资本实力、管 理信息系统和专业人员配置等因素,按照银监会认可的投资范围开展理财业务。点评:第十五条把所有的银行理财业务分成基础类和综合类,把基础类理财业 务只限定投资部分标准化债权领域,非标和权益性资产都排除在外。这个新规影响 非常大。第十六条(分类管理)从事综合类理财业务的商业银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公司治理良好,具备与理财业务发展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风险 管理、内部控制和问责机制健全;(二)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三)监管评级良好;(四)资本净额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五)具有与所开展的理财业务相匹配的专业人员、业务处理系统、会计核算系 统和管理信息系统
16、;(六)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中及时、准确地报送理财产品信息,无重 大错报、漏报、瞒报等行为;(七)理财业务管理规范,最近3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因内部管理问题导致 的重大案件;(八)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点评:现在的银行理财业务的准入门槛很低,只需要和当地监管沟通,制度上 和系统上做好准备和登记。但是新规第十六条对综合类理财产品做了限定。(1)规模门槛:新规给综合类的银行理财设立了一个非常高的准入门槛,50亿元的净资本大约对应于800-1000亿元资产规模,现在部分能够发行理财产品的中 小银行未来都可能发行不了。(2)监管评级门槛:要求监管评级良好。结合 2013和2014年监管
17、情况,评级 良好就是监管评级二级以上,才能投资非标资产,或者是投资信托计划和资管计划。(3)监管准入门槛:第六款要求在全国银行业理财登记系统当中及时准确地报 送了银行理财信息,无重大错报漏报瞒报。据了解,很少有银行在登记理财产品的 时候能够完完全全地做到及时准确报送,发行的产品越多就意味着报送错误的产品 数量越多,所以也要看怎么定义重大错报漏报或者瞒报。追溯时效方面,如果追溯 到2014年,几乎没有银行在三年都没有发生错报漏报。而且大部分银行暂不能从 核心系统里面做到完全的自动化,所以这项准入门槛会淘汰一大批银行。(4)不符合准入资质的处理方式:银监会没有写清楚存续产品怎么处理,特别 是对于封
18、闭式产品相信银监会不大可能让产品立刻清仓,但是新增业务肯定要按新 规处理。截至2015年底,银行理财当中40%的比例是开放式的,现在估计是40%-45%。而开放式产品没有到期日,要符合新规要求,至少要做到禁止新增客 户、禁止新增规模。第十七条(分类管理)商业银行首次开展理财业务的,应当从事基础类理财业务。商业银行开展基础类理财业务超过 3年,且符合本办法第十六条所规定的综 合类理财业务条件的,可以开展综合类理财业务,并应当在业务开办前20日向银监会提交书面报告。点评:第十七条规定,即便符合第十六条的准入门槛,如果以前没有发过理财 产品,要等三年之后才能发行综合类理财。虽然这是对于尚未发行理财产
19、品的银行 来讲,是很不利的规定,但是现在大部分的稍大一点的银行都已经申请了理财资质。第十八条商业银行总行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对 理财产品进行集中登记:(一)在理财产品销售前10日,通过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向银监会提 交电子化报告;(二)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按照有关规定持续登记理财产品投资资产、资产交 易明细、资产估值等信息;(三)在理财产品终止后5日内完成终止登记。商业银行不得发行未通过全国银 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向银监会提交电子化报告、未进行登记以及未获得登记编码 的理财产品。点评:第十八条要求所有银行理财都要销售前的十个工作日在理财登记系统进 行登记,会给理
20、财业务造成一定麻烦。尤其是机构客户讲求效率,提前十个工作日 就要把合同的很多内容都准备好,对于实际经营是非常不利的。第三十五条(限制性投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除货币市场 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之外的证券投资基金,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境内上市公司公开 或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票及其受(收)益权,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非上市企业股 权及其受(收)益权,仅面向具有相关投资经验一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私人银行客户、 高资产净值客户和机构客户发行的理财产品除外。前款所称私人银行客户是指金融净资产达到 6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商业银 行客户;商业银行在提供服务时,应当由客户提供相关证明并签字确认。高资
21、产净 值客户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商业银行客户:(一)单笔认购理财产品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二)认购理财产品时,个人或家庭金融净资产总计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证明的自然人;(三)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每年超过 20万元人民币或者家庭合计收入在最近三 年内每年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证明的自然人。解读:第三十五条是指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如果是非高净值客户或者非私人银 行客户就不能投资权益类资产,包括上市股权和非上市股权,以及一些股权类的基 金。这个规定基本上继承了 2009年的65号文,但是有一点差异。如果是基础类 的银行理财,则不涉及这项规定。如果是综合银行理财资金的
22、银行,发出的产品想 投资权益类资产,只能是针对私人银行客户或者高净值客户进行发行。第三十六条(杠杆控制)商业银行每只理财产品的总资产不得超过该理财产品净 资产的140%。解读:第三十六条对于杠杆比例140%的要求是和分级资金的做法比较类似, 就是用资产余额除以净资产。但这里没有明确是初始时点还是存续期任何时点,如 果任何时点都符合的话,理财产品运作起来较为麻烦。第三十七条(标准化资产投资要求)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银行问 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或者银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的,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每只理财产品持有一家机构发行的所有证券市值不得超过该理财产品余额 的 10%;(二)商业银行
23、全部理财产品持有一家机构发行的证券市值,不得超过该证券市 值的10% o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于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政策性金融债 券、地方政府债券以及完全按照证券交易所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除外。解读:第三十七条是影响非常大的一条。新规没有定义什么叫做间接投资于银 行间证券交易所的证券,如果两融算是间接的话影响肯定是很大,对于定增的影响 会更大。第一条说,一家机构发行证券不得超过 10%,是讲单一集中度,第二条 说商业银行全部银行理财持有一家机构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市值的10% C这个一般是公募基金领域比较常见,私募里面比较少见。这里机构理财或者非银行 客户的定制化理财也要符合双10%,这个影响是比较大的。第三十九条(特定目的载体投资要求)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特定目的载体的, 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准确界定相关法律关系,明确约定各参与主体的责任和义务;(二)理财产品客户应当同时满足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对特定目的载体合格 投资者的相关要求;(三)基础资产投资范围不得超出本行理财产品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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