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委托理财夫妻债务共同承担吗?
一、因委托理财共同承担吗?
视情况而定。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举债,原则上应认定为,配偶一方需。除非配偶一方能够证明该笔借款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与明确约定为一方的,或者能够证明债权人知道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约定为归各自所有。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需要结合实际做出判断和分析,通常情况下如果是夫妻双方为了家庭共同生活而委托理财欠下的债务,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如果是一方为了个人投资理财的目的委托理财行为,则另一方能够提供法定证明对方行为与家庭和自己无关的,可以认定属于个人债务。
二、离婚之后夫妻之间债务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1、 共同承担的债务必须是在夫妻关系之间所发生的债务;
2、 出借人向夫妻中的一方行使债权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的债务进行处理。但如果夫妻中有一方能证明该笔债务是个人债务的则由个人承担;
3、 夫妻之前关于财产方面没有的;
4、 债务分配应当由夫妻内部决定,出借人没有和借款人达成任何协议,所以对于夫妻双方决定的债务分配一无所知,在分配协议里双方不能对抗出借人;
5、 对于夫妻之前的共同债务,双方都不能躲避债务,要保证出借人的利益;
6、 根据民定,夫妻关系之前的财产为共有财产,只能由双方之间协定,并且只对双方产生约束力,夫妻共同的债务也是这个道理;
7、 第三方可以的夫妻,夫妻二人都将列为被告。
综上所述,夫妻一方委托理财行为如果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的目的,原则上不应当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夫妻双方感情不和闹离婚的,理财收益或者应当由投资的一方个人负责,如果存在争议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由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判决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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