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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自查报告

未命名 2024年12月15日 08:19 3 新苒
金融自查报告(精选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需要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我们应当如何写报告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金融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xx年4月末至5月中旬,我社不间断地召开反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通过反复学习,加深领会,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意义。   我社上下联系自身的工作实际,对照联社三信联25号文件精神进行自查,做到边学习、边检查、边核实,着重对授权授信管理、储蓄业务、房屋装修及租赁、中间业务、会计结算、不良资产处置等方面进行了自查自纠。   现将近阶段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授权授信管理的自查   经查我社信贷人员在信贷管理方面能够严格执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以及贷款“三查”制度办理各项贷款业务,无利用职权进行“吃”“拿”“卡”“要”等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二、对储蓄业务的自查   经查我社均能够认真执行储蓄业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无集体或者工作人员“送各种礼品给客户”等变相提高存款利率的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三、对房屋租赁及装修的自查   经查我社出租房屋2间,年租金为6600元,符合当地房屋租赁的市场价格;无重大的房屋装修工程,即使资金较小的装修项目,均向联社部门报批,在核准的各项费用范围内进行装修。   四、对中间业务的自查   经查我社目前开展的中间业务主要有联行汇总业务,交通罚款代缴业务。前者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收取手续费,后者目前不收取手续费,均无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五、对会计结算的自查   经查我社会计业务能够严格按照规定认真操作,能够进行事前审查、事中复核和事后监督。各项费用均凭合法的'发票报销,并严格执行“三签”制度。无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六、对不良资产处置的自查   经查我社在此期间已处置的不良资产共12笔,金额25.6万元,均严格执行呆帐核销的有关规定,无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七、无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自查情况总结:   通过此阶段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开展,从自查的情况看,我社各项内控制度能够覆盖各项业务,各项业务操作均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无集体和工作人员为了获得与客户、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交易机会或者有利于实现交易目的,向其赠送现金、物品或者其他有价证券等行x的行为   也无客户、其他单位和个人为了获得交易机会或者有利于实现交易目的,向集体和工作人员赠送且被接受的现金、物品或者其他有价证券等受x和索贿的行为。   但是,目前这些不正当行为没有发生并不代表将来也一定不会发生,从这一点上,我们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同样需要我社上下在今后的工作中防微杜渐,不断完善。   根据人行白银市中心支行下发的《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金融统计检查方案的通知》要求,我行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学习,并遵照通知要求对我行统计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依法统计意识,提高统计质量   在收悉人行的通知后,我行及时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和《金融统计事项报备制度》等相关的金融统计法规,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了我行统计工作人员的依法统计的意识。   同时,我行还对统计工作的所有口径进行了统一,如在业务部对涉农贷款的统计口径按照人行的统计要求进行了统一,还组织所有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学习了《金融统计指标释义》,确保了我行统计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提高了我行金融统计数据的采集、处理及报表编制水平,提高了金融统计数据质量。   二、成立自查小组,制定自查方案   为认真开展好此项自查工作,我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我行统计工作自查方案,对业务部和营业部的统计工作制定了详尽的自查方案,重点对日报、月报、季报数据的准确性,存、贷款统计归属与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同时对房地产贷款、小微企业贷款、涉农贷款等专项统计的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自查。   三、自查情况   对照人民银行下发的自查要求,对涉及我行的统计业务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自查,对营业部存款的统计方法和统计时效进行了检查,对营业部上报人民银行的主要经营指标数据的计算方式是否符合人民银行要求进行了重点检查,发现营业部在各类报表工作中均能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并能严格按照人行规定的公式计算经营指标,在上报过程中不存在迟报、漏报、误报等情况。   在对业务部,重点检查了各类贷款统计的口径是否与人民银行要求的一致,对涉农贷款、农村贷款、农户贷款、小微企业贷款的统计口径进行了检查,业务部能够严格按《贷款通则》、《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部门及监管单位先行规定执行,各项贷款的统计数据准确有效。   综合部作为我行对外报送报表的窗口,在检查中重点从上报时限,重大事项的报备等方面进行了检查,经检查显示,综合部在报送各类报表过程中,严格按照人行要求的上报时限进行落实,并能对各部门的统计数据进行复核,确保了各类上报数据的统一和有效,同时能够按照人民银行要求,对全行发生的各类重大事项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报备,各项统计报备工作符合人民银行的要求。   四、存在的'问题   统计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不够规范。统计分析水平尚需提高。目前只做一些简单的分析,不能对全行业务的全面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没有较好的发挥统计分析的实效性。   五、需要完善的工作   1、加强对统计人员的培训。通过组织专门的统计技能培训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和《金融统计事项报备制度》等,并组织统计岗位人员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证,以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2、加强统计制度和流程建设。遵照人民人行的金融统计工作要求,建设我行统一的内部填报制度或实施细则,特别是要强化建立数据来源和报表项目之间的关系规则,进一步明确内部报表、科目与各项监管统计报表项目的对应关系。对各项数据的统计做进一步的明确规定,加强统计人员的培养,建立操作性强的数据统计流程,特别是台账建立和操作流程。   3、加强统计资料的整理归档。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努力提高统计分析水平,充分发挥统计分析的作用,为行领导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XX分行转发总行关于开展20xx年金融统计检查的通知》(XX【20xx】40号)、《关于开展20xx年金融统计检查的通知》(XX发【20xx】22号)的要求,为严格执行金融统计制度,提升金融统计水平,我行立即成立金融统计工作自查领导小组对照统计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自查专班,认真组织实施   为认真开展好此项自查工作,我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农商行副行长XXX为组长,财务、信贷、资金运营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认真学习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20xx年金融统计检查的通知》文件内容。通过学习提高了对开展统计检查和加强统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自查的重点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从而保证了自查效果。   二、金融统计工作自查情况   (一)检查整改情况   20xx年金融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情况我行对照去年人民银行XX市支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复查。20xx年金融统计检查中存在问题:20xx年7月,我行按照贵   行X银检意字(20xx)第02-6号,关于20xx年至20xx年3月末金融统计检查情况的意见书,我行对照意见书提出的问题,逐项予以整改落实。针对行业分类、企业规模分类不准的问题,我行首先组织信贷员学习大中小企业最新版分类标准、行业分类标准,其次根据贵行要求对信贷风险系统进行数据清理。经贵行检查和验收,整改后的数据符合贵行的要求,围绕整改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逐一检查,未发现重复问题,杜绝一切统计工作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更好地保障了金融统计工作的质量。   (二)落实人民银行统计制度的情况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管理规定,   2、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统计制度及有关管理办法,并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检查。   3、我行依法执行房地产、保障性安居工程、大中小企业、地方融资平台、中长期、涉农贷款统计和其他统计制度,所报境内大中小企业贷款情况统计表等各类报表均能及时、保质、保量地报送。   4、统计工作管理情况。我行统计集中管理系统配有专用计算机,专机专用,内外网隔离,使用合理,系统运行正常,做到专人负责使用。统计人员业务规范,操作熟练,各司其职,能按时、准确上报各类统计报表、撰写统计分析,统计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必要的统计专业基础知识和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统计人员实行岗位培训,未经岗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统计岗位责任制度健全并严格遵照执行,通过检查,我行加强了对统计工作的领导,统计报表质量和统计人员执行统计法规的自觉性有了一定提高。   5、各类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能做到及时整理并归档保存,认真开展统计工作,设置统计管理员和操作员,互相监督、检查,确保统计工作保质保量,及时完成数据统计、上报工作。.通过对历年来现场检查统计数据的情况,上报数据真实完整,未利用常规的业务操作虚增、虚减原始统计记录,未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报表数据,能够做到报送报表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6、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人民银行仙桃支行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工作。   三、主要业务自查情况   (一)存、贷款统计归属与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截止20xx年3月31日,我行各项存款余额为907364 万元,存款总额中,单位存款214925万元,个人存款678989 万元,应解汇款及保证金13450万元,各项贷款余额为448264万元,其中正常类贷款为438502万元,关注类贷款为1144万元,次级类贷款为1746万元,可疑类贷款为6835万元,损失类贷款为37万元。我行各项金融统计数据主要来源于综合业务系统,分别通过信贷台账系统和业务报表系统等自动取数,保障了金融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行在自查期间通过对20xx年和20xx年一至三月上报市人民银行各类报表中存贷款统计数据进行了认真核对,认为上报数据及时、真实、完整,提交接收程序合规,未发现重要错报和遗漏情况,也没有发现统计违法行为。具体如下:   1、月报主报中存贷款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我行均按照人民银行金融统计制度设立的相应统计科目,将统计数据正确归属,没有将数据混入其他统计科目填报。   2、未利用常规的业务操作虚增,虚减原始统计记录或与统计有关的其他原始资料行为。无虚增存款规模、虚降贷款规模的现象。   3、统计数据与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核对基本一致。一些四舍五入的数据差异在允许范围之类。   (二)与信托、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往来情况。我行只涉及保险代理业务。其中:人保、中华联合、中国平安、太平洋保险XX分公司代理财产保险业务,20xx年度代理财险发生额64.9万元;与新华、人寿、泰康太平洋人寿代理意外保险业务,20xx年度代理意外险发生额167.8万元,我行与上述保险机构无其他资金往来。   (三)回购、投资业务统计情况。一是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组合)。20xx年1月持有至到期投资余额262792万元,其中国债5000万元;央行票据余额为20000万元,政策性银行债券余额为122084万元,企业债券余额为115708万元;20xx年2月持有至到期投资余额254765万元,其中央行票据余额为20000万元,政策性银行债券余额为119083万元,企业债券余额为115682万元;20xx年3月持有至到期投资余额254734万元,其中央行票据余额为20000万元,政策性银行债券余额为119080万元,企业债券余额为115654万元。自查核对无误。二是存放同业款项 。存放兴业银行应急账户2万元(除3月份季度结息外无其他发生额)。三是回购业务。质押式逆回购业务,交易对手方均为境内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在买入返售资产科目反映,1至3月余额分别为20000万元,40000万元,69220万元。自查核对无误。质押式正回购业务,2月份有余额15200万元,在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科目反映,对手方为境内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自查核对无误。   (四)房地产、保障性安居工程、大中小企业、地方融资平台、中长期、涉农贷款情况。截止20xx年3月末,我行房地产贷款余额65404万元,无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大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分别为9000万元、110493万元、142257万元、2950万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9660万元,涉农贷款354575万元。目前,我行信贷风险管理中统计模块在原有基础上,针对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等要求的报送口径,经过改进和完善,基本能系统生成监管部门要求的`数据。另一方面,出于保证专项统计数据质量,在我行多次信贷培训会议上,信贷系统培训负责人专门针对系统基础数据输入进行了培训和强调,并下发了相关通知。因此,通过自查,上述报送的数据符合实际情况。   (五)20xx我行新增存款用于当地贷款情况。20xx年,我行年度新增存款122846万元,年度新增可贷额度79449万元,年度新增贷款94008万元,剔除社团贷款21628万元,投放本地新增贷款为72380万元,由此可以测算我行20xx年度新增存款用于当地贷款的比例为91.1%,达到了考核标准。   (六)理财与资金信托业务我行未开展。 四、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自查发现,统计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不够规范;统计分析水平尚需提高,目前只做一些简单的分析,不能对全行业务的全面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没有较好的发挥统计分析的实效性。根据存在的问题,我行提出了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统计人员素质,加强对统计制度、规定的学习,特别是对统计业务的学习,努力提高统计水平和统计质量。二是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和上级行的要求,对统计数据进行双备份,做到异地存放,保证备份数据完好无损。三是加强统计资料的整理归档,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四是努力提高统计分析水平,充分发挥统计分析的作用,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现就xxx区20xx年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工作机制   成立xxx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年度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工作方案,将年度工作任务细化到各相关部门、乡(街道)和社区等单位。建立以问题为导向的工作调度机制,一旦发现问题,由分管区长立即调度,重大问题,由区政府主要领导随时调度,并将问题解决情况纳入政府专项督查范围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实施责任倒查和问责等。   (二)开展金融环境专项整治行动   我区在20xx年涉金融案件专项清理成果的基础上,在20xx年继续常抓不懈。截至目前,区法院共执结市交办的涉金融债权案件146件,执行到位金额合计29491万元,结案率98.65%,执行到位率86.08%。区公安分局共受理31起案件,完成30起案件,直接挽回经济损失4012万元,完成率96.77%,挽损率86.04%。市交办不良资产处置问题8件,涉及金额4900万元,已解决7件,完成率达89.57%,解决金额4389万元,完成率达90%。   (三)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印发《xxx区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实施方案》,全面发动各乡、街道,有序推进各项宣传工作;副区长xxx在区委中心组学习会议上做了《远离非法集资,扩大直接融资》的专题报告;区投金办联合区经信委等部门组织辖区企业参加四送一服企业座谈会,借此机会区投金办向与会企业家介绍了非法集资的有关知识,并现场发放宣传材料100份;各乡、街道也结合辖区实际情况,通过悬挂条幅、利用电子屏、上门宣传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龙狮桥乡、长风乡、宜城街道、人民街道、华中街道等单位利用棚改征迁上门入户的机会,深入百姓家中宣传,并发放资料。xxx街道办事处联合辖区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集中宣传活动;xxx街道办事处、xxx街道办事处则发动社区干部,利用电子屏、发放资料等方式开展宣传。   (四)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排查行动   成立了以常务副区长为组长,相关部门参与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乡(街道)、区有关部门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有关工作。建立定期调度工作机制,每月召开一次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会议。以工商注册信息为抓手,重点监管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等字样的企业;乡、街道以社区网格为主要阵地,加强对辖区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排查。20xx年未发现辖区互联网金融机构。   (五)开展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   按照xxx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x金函【20xx】249号《xxx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度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委托第三方机构对xxx市xxx区范围内的四家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现场检查,通过听取公司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基本情况介绍;对公司的财务制度、信贷管理制度以及相关内控制度等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单位填报现场检查统计报表,报送财务会计资料以及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了详细检查和了解。xxx区各小额贷款公司开业手续齐全,公司董事长和高管都经过了任职资格核准。公司注册资本金来源真实、合法,增资扩股等相关变更手续完备。各家公司都建立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经营、发展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明确股东、董事、监事和经理的权责及其分工,制定了议事规则、决策程序、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根据实际相应设立了相关职能科室和部门,明确职权、落实责任。各公司都能严格按照审批的业务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未发现违法吸储、非法集资、高利放贷等违法违规行为。但部分企业在经营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仍然还存在着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的地方。   (六)防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消化存量债务。成立xxx区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xxx区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等文件,对政府性债务的举借、使用、偿还和监督管理中各部门职责、总体要求、遵循原则和风险控制措施作出了相应规定;分工协作并统一监管,由区财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了多次会议,就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排查和整改,彻底摸清家底。对政府性债务逐项进行清理核实,排查整改,确认债务主体,查清债务规模、资金用途、还款来源和还款时序,制定切实可行的偿债计划,纳入预算管理,按时偿还并逐步消化债务;管好资金并用好资金。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文件精神管好、用好债券资金。通过单位申报、财政部门核实,仔细谨慎上报每一笔债券资金项目。支付每一笔置换债券资金都严格审核,确保债券资金置换和使用到位,至6月底已争取债券资金5576万元,有效化解了存量债务。   遏制新增债。遵循“举债适度,讲求效益,加强管理,规避风险”的原则,加强对新增举债的审核管理,积极发挥区投融资领导小组工作职能,对举债进行事前评审论证,加强债务绩效评价和工程投资评审,整体把握和控制全区政府债务总规模。对新增债券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严格按照申报的项目拨付,确保资金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支出。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地方政府新增债券不可避免的'增长,xxx区将不断地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体系,实现债务增长适度,管理规范。目前我区债务规模得到有效控制,债务风险有效可控。   二、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环境整治工作涉及部门较多,涉及公安、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协调难度较大;   (二)互联网金融诈骗的手段日新月异,我区现有的人力及技术手段很难满足当前防范金融风险工作的需要;   (三)受区级权限影响,发现部分违规机构需提请市里相关部门处置,协调难度较大。   三、下一步做法: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抓好金融环境整治工作的责任感;   (二)加强部门联动,密切沟通,及时对接,信息实时共享;   (三)强化金融理论知识学习,提高处置复杂金融案件的业务水平;   (四)提高金融案件的处置效率,主动作为,及时执行到位;   (五)加强宣传,扩大效果,及时有效报道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营造浓厚的惩戒失信、激励守信的舆论氛围;   (六)借鉴广州等地做法,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寻求与第三方金融机构合作,寻找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新思路、新举措。   根据我行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有关风险防范的通知》的通知,我分理处主任为排查第一责任人,于20xx年11月10日至20xx年11月11日进行了一次认真自查,确保我分理处各项业务安全稳健运行。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分理处通过自查方式,确定我处员工未有参与民间借贷、非法集资、高利贷行为。通过员工行为排查,我处员工均未参与民间高息借贷、非法集资、未从事冒名贷款以及当民间借贷的'“掮客”参与民间借贷行为。   二、我分理处一直以来加强贷后管理,严格执行贷款“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确保我处贷款资金未流入民间借贷、涉农企业未参与民间借贷,通过贷款用途自查,确保了贷款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我处员工未有为亲属、朋友等关系人,违规办理贷款、投保、担保、融资、结算等业务。   三、我分理处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非法集资处置工作,发挥银行业宣传优势,通过正面的金融知识普及,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特别对大额支取和账户进行监测,关注民间借贷、非法集资线索,防范民间借贷风险向银行业传递。   通过我分理处的排查,未发现存在民间借贷、非法集资行为。排查结束后,我处员工签订《承诺书》,承诺没有参与民间借贷、非法集资和高利贷等活动,并自愿接受单位审查和群众监督,并主动接受单位的管理。   为贯彻总行关于行风建设的有关安排,我们分行营业部在行长的带领下对我机构各方面的日常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的自查,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已经对其中业已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有效整顿。为了改善今后的工作质量,提高今后的工作效率,更为了以此为戒,警示自我,本人将在此次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归纳如下:   第一,由于长期处于高度紧张的工作状态,自己放松了对服务的要求,遇到业务高峰期,容易引起烦躁心理,导致服务质量下降。对于标准化服务中要求的站立服务、微笑服务以及“唱收唱付”标准服务用语的使用都做的不够。通过自查,我决定从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入手,进一步提高自我的服务规范化意识,严格要求自己从即日起按规范化服务的标准为客户服务,争做服务之星。   第二,创新意识不足。通过自查以及与同事们的互查后,我深刻的感觉到自己在平日的工作中只专注于自身工作,而对营业部整体的规划以及其他员工的关心和帮助做的还有所欠佳。作为一名老员工,在工作中不仅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更重要的是要有能组织整个机构条理工作的能力,以及做好本机构与其他部门的协调能力。特别是自己作为一名党员,在工作中一定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成为领导工作中的好助手、部门工作中的业务骨干、同事工作中的好榜样。   第三,思想有所松懈,学习意识不强。首先是学习理论不够,不能真正做到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其次是学习的自觉性不高。虽然平时比较注重学习,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学习都能积极参加,但平时自己学习的自觉性不高,钻不进去,学习的内容不系统、不全面,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的学习不深不透,不能精益求精。工作一忙就对业务的学习和技能的训练有所放松,导致近来自己的业务技能水平没有显著进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毕节市中心支行办公室关于下发20xx年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毕银办发[20xx]33号精神,我行认真组织各部门进行了自查,现根据相关要求将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组织管理   成立以XX为组长,XX、XX为成员的自查工作小组。   二、自查情况   自查工作小组首先就个人进行信息保护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在全司进行了宣导,让大家对保护个人金融信息的重要性有了一个充分的认识。同时对我机构涉及到个人金融信息相关部门进行了检查,重点对涉及到财会部、信贷部两个部门进行了检查,进一步完善了内控制度建设,明确了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在检查过程中,我小组对客户个人金融信息收集、使用和保管情况,涉及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投诉案件的处理情况等情况进行了摸排,未发现有违规操作现象,并且未发生过与个人金融信息泄露有关的金融案件。   通过此次自查工作的开展,我行充分认识到了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切实做好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工作,为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市场环境做出自身应有的贡献。   一、检查本行是否强化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法制意识,是否依法收集、使用和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其中所指的金融信息是指个人身份信息、财产信息、账户信息、信用信息、金融交易信息和其中衍生的一些信息等。   二、检查本行在收集、使用、保存、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时,是否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是否有信息泄露和信息滥用的现象。   三、检查我行是否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对查易发生个人金融信息泄露的环节是否充分排查。   四、检查我行是否篡改、违法使用个人金融信息等。依照人行相关规定我行对相关业务逐一对照自查。通过自查,发现我行涉及个人金融信息的业务基本落实到位,不存在违规行为。但是,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行仍旧要加强对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明确各岗位和人员的管理责任,加强个人金融信息管理的权限设置,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切实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事件的发生。   根据银监办相关文件精神,我社认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了员工贷款、参与民间融资以及经商办企情况的排查工作,作为一名信合员工,我认真学习三项排查工作的精神,切实进行履职本次自查工作,现将本人具体排查内容汇报如下:   1、内部员工贷款方面。   作为一名信合员工,目前本人在xx县农村信用社和辖区内其他金融机构有贷款余额x万元,具体情况为: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x万,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x万,无违约记录,信用优良,主要用途为xx。   经查证,本人xx(亲属)在xx社贷有余额x万元,()具体情况为: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x万,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x万,无违约记录,信用优良,主要用途为xx。   2、参与民间融资方面。   经过自查,本人不存在如下六种违规融资现象:一是不存在以获取高利为目的,以自有资金或向银行、亲朋好友、企业、自然人进行借款用于投资、放贷的现象;二是不存在以农村信用社的名义组织,或介绍、担任等形式帮助他人高息融资的现象;三是不存在以客户或本人的账户为他人过渡资金的现象;四是不存在他人高息融资提供办公场所或开展宣传活动的现象;五是不存在以各种形式参加非常集资的`现象;六是不存在自办或参与经营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提供公司等机构的现象。   3、内部员工经商办企业方面。   经严格自查,本人不存在参与经商办企业,不存在入股工商企业、在企业兼职、直接开公司参与经商活动等现象。   以上三方面为本人在三项排查工作中的自查情况,本着勤奋、忠诚、严谨、开拓的企业文化要求,认真践行一名合格员工行为,防范化解各项风险隐患,切实做好各项履职工作。   根据总行下发的《关于开展20xx年度市金融统计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我支行按照通知精神进行了精心的准备并认真开展自查,现将自 查情况回报如下:   一、金融统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1、我支行能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法律、法规。   2、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统计制度及有关管理办法,并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检查。   二、金融统计统计制度的情况:   我支行能及时收集、汇总、编制、管理本支行金融统计数据和报表。   三、统计工作管理情况   1、统计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我支行有专人负责,辖内各成员积极配合提供统计数据和上报金融工作动态。   2、日常报表操作情况。经查,所报的贷款月报、季报、年报、不良贷款统计表等各类统计报表均能及时、保质、保量地报送至上级支行,各类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能做到及时整理并归档保存,不存在虚报、瞒报、伪造、拒报、迟报统计数据的现象。   四、存在问题   统计力量、科技支持力度尚显薄弱   我支行由于人员缺乏,没能设置独立的统计岗,配备专职统计人员而是由其它岗位人员兼任。另外,由于统计工作量大,仅仅依靠手工数据筛选汇总,数据质量的准确性难以保证,故需要科技的进一步支持,加之员工由于忙于各自日常工作中的'事情,对统计工作的认识不能真正地重视起来。   五、采取措施 :   1、切实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保证统计员队伍的稳定,加强岗位培训和岗位练兵,努力提高统计人员素质。   2、逐步改进和完善金融统计报表制度,以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对金融统计工作要求,不断提高金融统计工作水平。   3、强化科技对统计工作的支撑作用,尽快健全和完善覆盖面广、效率高、共享性强、规范的数据信息管理体系,保证金融统计工作快捷、高效地进行。   根据《衡水市商业银行统计工作考覈评比办法》制度要求,为严格执行金融统计制度,提升金融统计水平,我行立即成立统计工作检查领导小组对20xx年1-6月份金融统计数据质量的自查工作照金融统计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本次自查中我支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将自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   为认真开展好此项自查工作   我行高度重视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   统一员工的思想认识   提高对开展统计检查和加强统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检查的`目的、内容、重点   确定了检查人员   落实检查人员责任   提出了具体要求   从而保证了自查效果。   二、金融统计自查情况   (一)、确定检查时间及范围   本次自查工作的起止时间:20xx年7月3日至7月6日,自查范围为我支行20xx年1-6月份数据源、非现场监管统计报表、大额风险预警系统所涉及的所有报表以及数据源准确性。   (二)、自查结果   我支行在本次对20xx年上半年金融统计自查工作中,未发现有错报、漏报、虚报、伪造及篡改统计资料的情况,并且根据《银行法》、   《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未发现有统计违法行为发生。统计数据与综合业务系统统计记录,统计台帐、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覈对基本一致。   (三)、20xx年金融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统计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不够规范。   (二)统计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统计人员对统计业务、统计法律知识掌握不够全面,造成对统计指标理解不深,报表填写不规范。   (三)统计报表编制工作流程未严格按照制表、复覈、负责人审覈的复覈审批制度执行,因此有时造成报表统计有所偏差,给总部统计工作制造了不必要的麻烦。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统计资料的整理归档,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   (二)、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金融统计规定和制度,加深对金融统计制度的理解,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并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和总行的金融统计要求报送数据,依法统计,确保金融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三)、部门的统计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和AB岗制度,每个报表需配备2名及以上的统计人员,以便做好复覈工作,同时防止出现特殊情况时,影响报表的统计报送工作。   (四)、对各种统计报表实行复覈审批制度,做好各种数据的审覈把关工作。每张报表必须先经复覈岗覈查,再由负责人审覈后,方可报送统计报表。   (五)、在统计数据时,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做好业务部门间的统计数据管理和审覈工作,统一数据口径和报送标准,保证数据的及时和准确性。   (六)、定期对部门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及时发现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   根据《XX银保监分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自查督查的通知》要求,我行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开展此次自查工作,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了梳理,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内控制度及工作机制建设方面   我行在各级监管机构的监管指导下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畅通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内外部沟通协调,切实履行金融机构主体责任,营造消费者保护的良好氛围。   1、制度建设   我行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逐步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梳理了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流程,制定了《客户投诉管理办法》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办法》。   2、机制运行   为保证我行消费投诉制度机制有效运行,我行明确了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牵头部门为综合办公室,指定综合办公室成员负责具体经办并组织实施;全行客户投诉的指导、协调、督促等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处理及协调好消保投诉等事宜,为全行消费投诉制度机制的有效运行提供有力保证。   3、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   我行董事会下设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XXX,成员XXX、XXX,明确了董事会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最终责任。   二、金融消费者权利保护方面   1、我行始终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渗透到各项具体的业务中,金融消费者教育及权益保护知识教育,提升金融消费者识别、抵御金融风险能力。让客户明白“自享收益”的同时,要“自担风险”。引导客户进行风险自评,让客户学会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相关产品的.风险特征,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提升金融风险抵御能力;出现“风险越位”情形时,积极采取限制措施并提醒客户,帮助客户做出正确的金融决策。   2、我行不存在挪用侵占客户资金的行为,不存在代客户办理相关业务等违规行为。在客户接受我行金融服务或选择金融产品时,我行会对客户接受的金融服务、选择的金融产品进行如实告知,让客户自主选择金融服务、金融产品,不存在捆绑销售行为。   3、我行机构设施完善,计算机网络平台硬件设备使用合理,软件设置规范,设备运行状况良好,未发生因机构设施、计算机网络平台等出现故障或其他风险而导致客户财产及相关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形。   4、向金融消费者提供服务或销售产品时,会全面、完整的提供金融产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对复杂产品、关键条款或者交易条件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消费者说明、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并按照监管要求留存相关资料。   5、在对金融产品营销推介过程中,对产品的服务和性质、主要风险、收费标准、金融产品表现情况以及其他影响产品预期收益的重要信息等的介绍真实、全面,不误导、夸大产品收益,或者掩盖产品风险信息、虚假宣传等。   6、我行在自行催收过程中未采取违反法律法规、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方式向金融消费者进行催收,或者损害金融消费者或者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7、我行建立了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客户在接受我行的金融服务时,我行遵循为客户保密的原则,对网银、征信、账户管理等系统进行设置访问权限、增加身份识别功能等措施保护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不存在泄露、非法使用或非法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的情形;在向有权机关提供个人金融信息时,会核实相关文件,并登记查询人员身份证件等,保护金融消费者财产不受侵害。   8、我行柜员在办理业务时对手续费的收取均能按照上级制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对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对客户做了提示,不存在无合法依据收取费用或收取费用未提前告知的情形。   我行严格贯彻落实上级银行及监管部门各项规章制度,从未发生过侵犯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   三、投诉处理方面   我行在营业部大厅醒目位置公示投诉电话、摆放客户意见簿,公布张贴价目表,向客户公示各类业务的最新收费标准,公开透明,充分保护客户的知情权。   我行目前还未开通官方网站,但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来电、来访等投诉渠道方式等,并对客户投诉的处理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建立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台账,时刻跟踪处理结果并接受金融消费者的监督。同时在我行产品或服务合约中,也会提供本行投诉电话、通讯地址等信息。   我行自XX年30月20日开业运营以来,尚未发生客户投诉事件。但我行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报告本行消费投诉处理工作相关制度、消费投诉管理工作责任人名单,以及上述事项的变动情况。   四、宣传教育方面   我行高度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借助各种业务宣传渠道,组织开展多次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活动:   1、集中宣传   20xx年,我行组织并开展了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金融知识送下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宣传月”、“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知识进万家争做理性投资者争做金融好网名”、“金融标准为民利企”等宣传活动,累计活动时长约40天,共受理咨询答疑8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xx余份。重点围绕安全用卡、客户维权、防范金融诈骗和非法集资等金融安全知识,帮助社会民众增强辨假防骗能力,收到良好效果。   2、线上宣传   发挥网络和自媒体的阵地辐射作用,充分利用线上渠道宣传。20xx年,我行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多篇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推文,如“金融消费者八大权益你知道几条?”、“老年人如何防范金融诈骗?”、“提高防范意识,谨防电信诈骗!”、“看清非法集资真面目,提高警惕防入坑”、“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打击治理跨境赌博”、“反假币宣传,我们在行动”等,总计阅读量为1200人次。在普及金融知识的同时,帮助金融消费者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扩大了宣传影响,有效提升了金融知识的普及,使广大金融消费者能够充分运用自身所了解的金融知识维护合法权益,营造浓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氛围。   五、检查监督和整改方面   通过本次自查,发现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系统不够完善、部分员工金融消费权益知识学习程度不够等。由于我行目前开展的业务还比较单一,相对应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系统也不够完善,随着以后业务的不断扩展,金融产品及金融服务的不断创新,也会带来更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问题。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行会进一步加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培训力度,提高员工对金融消费保护工作的认识;同时加大科技投入,不断完善消费投诉处理信息系统,以便更好的服务金融消费者,提升客户满意度。   根据《衡水市商业银行统计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制度要求,为严格执行金融统计制度,提升金融统计水平,我行立即成立统计工作检查领导小组对20xx年1-6月份金融统计数据质量的自查工作照金融统计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本次自查中我支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将自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   为认真开展好此项自查工作,我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统一员工的思想认识,提高对开展统计检查和加强统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检查的目的'、内容、重点,确定了检查人员,落实检查人员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从而保证了自查效果。   二、金融统计自查情况   (一)、确定检查时间及范围   本次自查工作的起止时间:20xx年9月3日至9月6日,自查范围为我支行20xx年1-6月份数据源、非现场监管统计报表、大额风险预警系统所涉及的所有报表以及数据源准确性。   (二)、自查结果   我支行在本次对20xx年上半年金融统计自查工作中,未发现有错报、漏报、虚报、伪造及篡改统计资料的情况,并且根据《银行法》、   《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未发现有统计违法行为发生。统计数据与综合业务系统统计记录,统计台帐、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核对基本一致。   (三)金融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统计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不够规范。   (二)、统计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统计人员对统计业务、统计法律知识掌握不够全面,造成对统计指标理解不深,报表填写不规范。   (三)、统计报表编制工作流程未严格按照制表、复核、负责人审核的复核审批制度执行,因此有时造成报表统计有所偏差,给总部统计工作制造了不必要的麻烦。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统计资料的整理归档,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   (二)、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金融统计规定和制度,加深对金融统计制度的理解,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并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和总行的金融统计要求报送数据,依法统计,确保金融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三)、部门的统计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和AB岗制度,每个报表需配备2名及以上的统计人员,以便做好复核工作,同时防止出现特殊情况时,影响报表的统计报送工作。   (四)、对各种统计报表实行复核审批制度,做好各种数据的审核把关工作。每张报表必须先经复核岗核查,再由负责人审核后,方可   报送统计报表。   (五)、在统计数据时,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做好业务部门间的统计数据管理和审核工作,统一数据口径和报送标准,保证数据的及时和准确性。   (六)、定期对部门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及时发现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   近日,人民银行联合证监会、银保监会和国家外汇局公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合规课堂与大家一起了解一下《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强调金融营销宣传资质的重要性,指出各金融机构需要依法“持证经营”不得“无证经营”或者“超越经营范围”经营,金融行业本身即是特许经营行业,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主体,不得开展与该金融业务相关的营销宣传活动。   《通知》首次提出“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概念,是指“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或方式,就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宣传、推广等活动”。明确了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行为主体、主要内容和主要形式,提高了《通知》的可操作性。   《通知》从严格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促进金融行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明确提出了“三个要求”和“八项禁止”。   “三个要求”   要求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管理机制、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监测机制以及加强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的监督,审慎选择第三方合作机构,明确双方在金融营销宣传活动中的责任义务。   “八项禁止”   1、禁止非法或超范围开展金融营销宣传   《通知》明确提出,经营者在进行营销宣传活动时应当依法“持证经营”,并且提供能够证明其合法经营的材料。实际是重申“金融营销宣传资质”的重要性,不得“无证经营”或者“超范围经营”,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市场主体,不得开展与该金融业务相关的营销宣传活动。   2、禁止以欺诈或引人误解的方式对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营销宣传   《通知》针对金融营销宣传活动中容易出现的违法宣传推介行为,明确指出禁止以欺诈或引人误解的方式进行营销宣传,同时指出了“欺诈”或“引人误解”的具体表现形式,如:引用不真实、不准确的数据和资料;隐瞒限制条件、对过往业绩进行虚假或夸大表述;使用小概率事件夸大产品收益;对资产管理产品未来效果、收益或与其相关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益;对不同类型产品进行比较;使用偷换概念、不当类比、隐去假设等。上述行为金融产品或服务经营者应在未来的展业中避免发生,严格规范金融营销宣传活动。   3、禁止以损害公平竞争的方式开展金融营销宣传   《通知》要求经营者在进行金融营销宣传活动的过程中,不得恶意损害同行业其他经营者的合法利益,不得通过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恶意贬低竞争对手,或者通过盗用、冒用他人的商标、字号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些行为属于金融领域中的不正常竞争行为,理应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约束,《通知》中对此进行了进一步的强调。   4、禁止利用政府公信力进行金融营销宣传   《通知》的此项要求,主要是针对某些不法经营者将政府、金融管理部门谎称为担保方或者作为某项增信措施用以向投资者进行违法违规的营销宣传。《通知》禁止此类行为,有助于从实际操作层面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维护政府的公信力。   5、禁止损害金融消费者知情权   《通知》明确经营者在营销宣传时需用显著、醒目的文字、符号等对告知、警示或免责信息等向消费者进行提示,实际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重要举措。《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等法规也要求经营者对投资者进行宣传、告知、警示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了消费者对其购买的产品或服务享有“知情权”。《通知》重申了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重要性,有助于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   6、禁止利用互联网进行不当金融营销宣传   《通知》指出,利用互联网进行线上营销宣传活动,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使用,不得利用相关程序影响他人合法经营、干扰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不得由个人自行编辑发送或转载未经审核的营销宣传信息。《通知》针对常见的线上营销模式,提出具体的规范要求,有助于严格规范金融营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营销行为,保障线上营销活动的健康发展。   7、禁止违规向金融消费者发送金融营销宣传信息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对产品或服务享有自主选择的权利,《通知》再次明确未经金融消费者同意,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金融营销信息,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反复发送金融营销信息,同时要求以电子信息发送的,需要明确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提供拒绝接收的方式。这实际是从保护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角度出发,对金融营销行为作出限制,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国家13部委联合整治骚扰电话,明确要求严格规范金融类电话营销行为之外,将金融营销宣传信息的规范治理也纳入了监管范围。   8、禁止开展其他违法违规金融营销宣传活动。   综上,对于提供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的经营者而言,应该从规范销售行为和销售材料等方面进行自查,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从健全内控制度、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等方面入手,加强与金融管理部门的沟通,切实将“三个要求”和“八项禁止”及行业监管要求落到实处。但《通知》目前尚处于向全社会征求意见的阶段,正式版本尚未确定。合规课堂将继续关注其最新动态。   根据县人民银行(银发【20xx】9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2012年金融统计检查的通知》(洛银发【2012】43号)《转发关于开展2012年金融统计检查的通知》的要求,为严格执行金融统计制度,提升金融统计水平,我行立即成立统计工作检查领导小组对照统计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周密安排部署   为认真开展好此项自查工作,我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行员工认真学习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全国金融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统计工作管理制度》等文件办法内容。通过学习,统一了员工的思想认识,提高了对开展统计检查和加强统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检查的目的、内容、重点,确定了检查人员,落实检查人员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从而保证了自查效果。   二、统计工作检查情况   (一)落实整改   2011年金融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情况我行对照去年人民银行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复查。围绕整改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逐一检查,未发现重复问   题,杜绝一切统计工作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更好地保障了金融统计工作的质量。   (二)落实人民银行统计制度的情况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现金收支统计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统计制度及有关管理办法,并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检查。   3、我行依法执行涉农贷款统计和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统计制度,所报境内大中小企业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情况统计表等各类报表均能及时、保质、保量地报送。   4、各类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能做到及时整理并归档保存,不存在虚报、瞒报、伪造、拒报、屡次迟报统计数据的现象。   5、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人民银行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工作。   (三)落实银监会非现场监管报表制度的情况1.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非现场监管报表管理暂行办法》,依法向上级行及辖区人民银行报送非现场监管报表。2.认真开展非现场监管统计工作,设置统计管理员和操作员,互相监督、检查,确保非现场监管统计工作保质保量,及时完成数据统计、上报工作。3.通过对历年非现场统计数据的自我检查,认为上报数据真实完整,未利用常规的业务操作虚增、虚减原始统计记录,未虚报、瞒报、伪造、篡改非现场监管报表数据,能够做到报送报表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四)统计工作管理情况我行统计集中管理系统配有省分行下发的专用计算机,专机专用,内外网隔离,使用合理,系统运行正常,做到专人负责使用。统计人员业务规范,操作熟练,各司其职,能按时、准确上报各类统计报表、撰写统计分析。统计岗位责任制度健全并严格遵照执行。通过检查,我行加强了对统计工作的领导,统计报表质量和统计人员执行统计法规的自觉性有了一定提高。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检查发现,统计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不够规范;统计分析水平尚需提高,目前只做一些简单的`分析,不能对全行业务的全面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没有较好的发挥统计分析的实效性。根据存在的问题,我行提出了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统计人员素质,加强对统计制度、规定的学习,特别是对统计业务的学习,努力提高统计水平和统计质量。   二是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和上级行的要求,对统计数据进行双备份,保证备份数据完好无损。   三是加强统计资料的整理归档,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四是努力提高统计分析水平,充分发挥统计分析的作用,为行领导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根据总行下发的《关于开展2014年度市金融统计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我支行按照通知精神进行了精心的准备并认真开展自查,现将自 查情况回报如下:   一、金融统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1、我支行能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法律、法规。   2、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统计制度及有关管理办法,并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检查。   二、金融统计统计制度的情况:   我支行能及时收集、汇总、编制、管理本支行金融统计数据和报表。   三、统计工作管理情况   1、统计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我支行有专人负责,辖内各成员积极配合提供统计数据和上报金融工作动态。   2、日常报表操作情况。经查,所报的贷款月报、季报、年报、不良贷款统计表等各类统计报表均能及时、保质、保量地报送至上级支行,各类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能做到及时整理并归档保存,不存在虚报、瞒报、伪造、拒报、迟报统计数据的现象。   四、存在问题   1、统计力量、科技支持力度尚显薄弱   我支行由于人员缺乏,没能设置独立的`统计岗,配备专职统计人员而   是由其它岗位人员兼任。另外,由于统计工作量大,仅仅依靠手工数据筛选汇总,数据质量的准确性难以保证,故需要科技的进一步支持,加之员工由于忙于各自日常工作中的事情,对统计工作的认识不能真正地重视起来。   五、采取措施 :   1、切实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保证统计员队伍的稳定,加强岗位培训和岗位练兵,努力提高统计人员素质。   2、逐步改进和完善金融统计报表制度,以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对金融统计工作要求,不断提高金融统计工作水平。   3、强化科技对统计工作的支撑作用,尽快健全和完善覆盖面广、效率高、共享性强、规范的数据信息管理体系,保证金融统计工作快捷、高效地进行。 【金融自查报告】相关文章: 金融自查报告12-31 金融统计自查报告06-17 关于金融统计自查报告01-14 银行金融统计自查报告02-20 金融自查报告(15篇)12-31 金融机构风险自查报告12-07 金融统计自查报告13篇01-04 金融统计自查报告(13篇)01-04 金融统计自查报告合集9篇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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