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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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3日 19:57 1
新紫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建设标准
1.1加强领导与统筹规划
1.2工作思路与组织实施
2.课程育人
2.1思政课程建设
1.深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讲授重点,深入开展“学习新思想百万师生同上一堂课活动”,建设一批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名师示范课堂”、特色优势专业类的“特色示范课堂”。推进思路攻坚、师资攻坚、教材攻坚、教法攻坚、机制攻坚。
2.落实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制定并落实以“课程思政”为目标的课堂教学改革方案,进一步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有方案、教育方式有创新,师生对课堂获得感强、满意度高。
3.按照中央确定的课程方案开设课程,落实课程和学分及对应的课堂教学学时。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最新版本统编教材,并纳入培养方案和教学过程。
4.制定并落实形势与政策课集体备课制度,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关于领导干部上讲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将领导干部上讲台列入教育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具体教育教学活动。
5.支持建设大学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读书社,组织开展全校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一‘马’当先”知识竞赛等活动,积极构建与课堂教学相互促进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第二课堂教学体系。
2.2课程思政建设
1.制定学校课程育人工作方案,实施学校课程体系和教育教学创新计划方案,优化课程设置,完善课程设置管理制度。建设面向全体学生开设提高思想品德、人文素养、认知能力的哲学社会科学课程体系,守牢校园各类思想文化阵地。
2.梳理各门专业课程所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和所承载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纳入专业课教材讲义内容和教学大纲,作为必要章节、课堂讲授重要内容和学生考核关键知识。
3.建立课程标准审核和教案评价制度。制定加强课堂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实施办法,明确课堂教学纪律要求。落实校领导和教学督导听课制度。
4.发挥专业教师课程育人的主体作用,健全课程育人管理、运行体制,将课程育人作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环节,作为教学督导和教师绩效考核、晋职晋级的重要评价内容。
5.落实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基本制度,优秀教师进入教学一线。
6.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实施意见》,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公共基础必修课程、学科专业核心课程教材优先在国家公布的目录中选用。
3.1科研管理制度设计
3.2学术诚信体系建设
3.3创新平台与团队建设
4.1社会实践长效机制
1.构建“党委统筹部署、政府扎实推动、社会广泛参与、高校着力实施”的实践育人协同体系,推动专业课实践教学、社会实践活动、创新创业教育、志愿服务、军事训练等载体有机融合,形成实践育人统筹推进工作格局。
2.深入推进实践教学改革,分类制订实践教学标准,适度增加实践教学比重,原则上本科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类专业实践教学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农医类专业不少于25%;高职院校实践性教学课时不少于总课时的50%。
3.丰富实践内容,创新实践形式,广泛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社会调查、生产劳动、社会公益、志愿服务、科技发明、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
4.整合实践资源,拓展实践平台,依托高新技术开发区、大学科技园、城市社区、农村乡镇、工矿企业、爱国主义教育场所等,建立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创业实习基地。
5.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师生员工志愿服务参与率达到40%以上,党员志愿服务参与率达到95%以上。
6.推行“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针对思想政治引领、素质拓展提升、社会实践锻炼、志愿服务公益和自我管理服务等普遍需求,探索形成富有共青团特色、全方位培养大学生综合能力素质的制度机制。
4.2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
1.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开设专门课程,开发校本教材,健全课程体系,实施“创新创业教师能力提升计划”。
2.推进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支持学生成立创新创业类社团,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完善支持机制。
3.加强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建设,建立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校内大学生创新创业园。
4.广泛开展“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类赛事活动。
4.3精品项目建设
1.建立社会实践精品项目支持制度,探索开展师生志愿服务评价认证,发挥实践育人示范作用。
2.深入开展好大学生暑期“三下乡”“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传统经典项目。组织实施好“牢记时代使命,书写人生华章——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社会实践”等新时代实践育人精品项目。
5.1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观教育
5.2社会主义
先进文化教育
5.3校园文化建设
6.1网络教育机制
6.2网络平台建设
6.3网络成果评价
7.1心理健康教育
7.2预防干预体系建设
8.1教育法治建设体系
8.2管理考核评价体系
9.1服务目标责任
9.2专题教育活动
10.1资助工作体系
10.2资助教育活动
11.1党组织建设
11.2群团组织建设
12.条件保障
12.1政策保障
1.制定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及《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建立健全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制度规范,明确工作任务和落实责任。
2.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落实《福建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协同育人工作机制及工作规范。
3.制定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系列制度文件,把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纳入高校巡视整改、“双一流”建设、教学科研评估范围,作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12.2队伍保障
1.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规划,统一领导。专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和党务工作人员不低于全校师生人数的1%,专业技术职务单列指标,单设标准,单独评审。
2.实行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任职资格准入制,制定执行准入细则。按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比例设置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
3.按总体上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专职辅导员占辅导员总数的70%以上。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政策、举措、保障体系完善,效果明显。
4.建立以研究生导师和辅导员为主体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有研究生导师育人责任实施细则,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首要责任人的作用。
5.选聘校内名师兼职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定期评选表彰优秀辅导员、班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生导师,并纳入学校教师表彰体系。
6.完善内部分配办法,在绩效工资总量内,按不高于年人均绩效工资总量1.5%的标准,统筹安排专职辅导员每人每月工作补贴;按不高于年人均绩效工资总量2.5%的标准,统筹安排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每人每月教学补贴,确保其收入不低于本校教师平均水平。
12.3经费保障
1.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公办高校按生均拨款综合定额标准的1-3%,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参照公办高校从学生收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统筹用于思想政治工作。进行专账管理和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2. 设立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研究课题和课改课题,支持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结合工作开展研究,培育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创新项目和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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