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临潭】请扩散!最新健康扶贫政策集锦
未命名
2024年12月13日 15:16 1
嫦仪
甘肃省加大健康扶贫政策(医疗部分)分级诊疗宣传标语
健康扶贫政策宣传海报
健康扶贫政策(分级诊疗)宣传标语
(一)生了病,找村医,视病情,分级治,未转诊,不报销。(二)金山银山,基层医生是老百姓健康的靠山。(三)看病不能盲目跑,逐级转诊很重要。县里要开转诊单,合规入院才报销。(四)有病首先找村医,县乡医生来帮你。住院不跑冤枉路,医疗费用报的全。(五)小病先找村医看,疗效不好去卫生院。大病要转县城看,重病再去大医院。(六)头疼脑热找村医,看病取药能报销。(七)小病去了大医院,花钱多而报销少。(八)看病先去卫生院,就医便宜又方便。(九)得病千万别乱跑,更别轻信假广告。(十)基层看病花费少,省时省力报销高。(十一)得了大病去医院,康复要回卫生院。(十二)自家门口看病好,费用低来路少跑。(十三)治小病,别出乡,服务便捷报销高。
健康扶贫应知应会若干问!
问:健康扶贫对村卫生室用房有哪些要求?
答:每个行政村有1所卫生室。常住人口800人以上的行政村卫生室面积达到60平方米,“四室”分开(诊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和药房,不承担预防接种任务的卫生室可不设公共卫生室);常住人口800人以下的行政村有村卫生室(常住人口300人以下的行政村可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卫生室,加挂牌子);扶贫搬迁后新形成的行政村,尚未重新核定行政区划前,在地方政府水、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到位前,可设置临时医疗点;乡镇卫生院所在行政村可不设村卫生室。
问:健康扶贫对村卫生室配备合格村医的配备有哪些要求?
答:单独设置的行政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合格乡村医生;联合设置的行政村和临时医疗点有固定的合格乡村医生服务。合格村医指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任意一种资格证书且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人员。
问:健康扶贫对乡镇卫生院有哪些要求?
答:每个乡镇有1所政府办卫生院,县级政府所在乡镇可不单独设置乡镇卫生院。常住人口1万人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设有内(或外、急诊、全)科、中医(或民族医)科、药房(或检验、放射、超声)等医技科室、公共卫生(或预防保健)科;规模较小的乡镇卫生院按照业务相近、便于管理的原则设立综合性科室。
问:健康扶贫对乡镇卫生院的医师配备有哪些要求?
答:每个卫生院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力争有1名全科医生。
问:健康扶贫对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设备有哪些要求?
答:配备与承担常见病、慢性病、地方病诊治、危急重症病人初步现场急救、转诊等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适应的设备。
问:健康扶贫对县级医院有哪些要求?
答:每个贫困县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常住人口10万人以上的贫困县,县医院达到《甘肃省二级综合医院等级评审标准(2018版)》或县中医院达到《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8版)》。靠近或隶属于市级行政区的贫困县,市级公立医院能够满足需要的,可结合当地实际不单独设立县级医院。
问:健康扶贫对县级医院医师的配备有什么要求?
答:县医院(或县中医院)所设每个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合格执业医师;所设临床科室没有合格执业医师的,在本机构培养的相关临床合格执业医师到位之前,可通过“组团式”帮扶、三级医院对口帮扶、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等措施解决没有合格执业医师问题。
问:什么是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
答:主要是指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常见病、慢性病和地方病能够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及时诊治,得子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仍然有保障。
问:有哪些资金可以用于基本医疗有保障冲刺清零?
答: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可以使用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定点扶贫和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等帮扶资金及省财政厅近期下达的土地指标跨省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等资金。
问:什么是东西部协作?都有哪些任务?
答:东西部扶贫协作,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共同发展的大战略,是加强区域合作、优化产业布局、拓展对内对外开放新空间的大布局,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先富帮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大举措。按照国家部署,天津市帮扶我省7个市州的34个贫困县,福州市帮扶定西市,厦门市帮扶临夏州,青岛市帮扶陇南市。
问:健康扶贫东西部协作有哪些任务?
答:东西部卫生健康扶贫协作主要任务是:建立东西部扶贫协作长效机制,通过开展医院结对帮扶、人才互访交流、提升基层人员业务能力、远程医疗协作等措施,加强贫困县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医院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问:什么是三级医院对口支援?有什么要求?
答: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指:2016-202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务院扶贫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和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在全国联合组织开展三级医院(含军队和武警部队医院,下同)对口帮扶贫困县(指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下同)县级医院工作,进一步提升贫困县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助力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目前,全省32家三级医院,天津市26家三级医院及其他省外和军队5家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全省58个贫困县的63家县级医院。
主要要求有:理清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暨组团式帮扶工作思路,着力提升帮扶工作精准度,通过对口帮扶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和提高县级医院管理水平,发挥人才培养传帮带作用,积极开展远程医疗服务。
问:什么是“组团式”帮扶?
答:医疗人才“组团式”帮扶是由甘肃省人民医院、甘肃省中医院、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肿瘤医院、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和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等9家省级医疗机构按照分院标准对我省藏区及临夏“两州一县”县级医院(含中医院)进行规划建设,提升医院的整体医疗技术水平和能力。同时,兰州、天水等12个市的市级医院也以分院标准一对一整体帮扶建设18个深度贫困县县级医院,使“两州一县”和18个深度贫困县县级医院达到二级医疗机构标准服务水平。从2018年起,常见病、多发病诊治能力大幅提升,全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到2020年,分级诊疗病种达到250种以上,患者在县域内诊治率达到90%。通过持续3年的医疗人才“组团式”帮扶,培育一支有能力、业务精、能扎根基层的本土医疗卫生人才队伍。
问:健康扶贫大病集中救治病种有哪些?
答:2019年,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数量增加到25种,包括: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胃癌、食道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耐多药结核病(新增)、脑卒中(新增)、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新增)、艾滋病机会感染(新增)。
问:什么是药品零差率销售?
答:指医疗机构在销售药品时,本着让利于百姓的原则,按实际进价销售,不再加价。2017年8月26日开始,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除中药饮片和毒麻精放等特殊管理药品外,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
问:大病集中救治有哪些要求?
答:患有国家规定的大病病种的贫困人口,按照“四定两加强”,即定临床路径、定救治医院、定单病种费用,定报销比例,加强救治管理,加强责任落实。
问:我省有哪些地方病?
答:全省共有12种地方病流行:碘缺乏病、布鲁氏菌病、肠道寄生虫病、包虫病、地方性饮水型氟中毒、地方性饮水型砷中毒、饮茶型氟中毒、大骨节病、克山病、黑热病、疟疾、麻风病。
问:我省哪些地方病纳入了大病救治范围?
答:我省重点地方病所涉病种为5种,分别是碘缺乏病、克山病、大骨节病、氟骨症、砷中毒,其中碘缺乏病根据病情危害又分为Ⅱ度及以上甲状腺肿大、克汀病,全部纳入大病集中救治病种。
问:得了地方病应该去哪治疗?
答:我省在省市县三级均设有地方病定点医院,患者可以就近按规定就诊。省级定点医院为: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问:健康扶贫对合格村医标准是什么?
答:是指取得乡村医生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且在村卫生室执业,能够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开展基本医疗服务,满足群众常见病、多发病诊治需求的乡村医生。
问:如何取得合格村医资格?
答:取得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人员,通过全省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考试,或参加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问:村医的职责是什么?
答: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能对常见急症做出初步诊断与早期抢救,并及时转诊;能早期发现大病并及时转诊;为群众提供巡诊、出诊等服务;能合理运用中医(民族医)药适宜技术治疗常见病;会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及时签订服务协议、履行签约内容等;会建立药品购销台账;能及时报告疫情。
问:没有合格村医的村卫生室怎么办?
答:根据《关于做好贫困县合格村医配备工作的通知》(甘卫基层函〔2019〕257号)要求,采取“四个一批”措施配备合格村医,即培训考试选拨一批、面向社会招聘一批、乡镇卫生院派驻一批、县域内调剂补充一批。乡镇卫生院要按照“六不算”(没有执业资格的不算,原单位不脱岗的不算,不开展诊疗服务的不算,不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不算,不会办理医保结算手续的不算,不全天候服务的不算)的标准派驻具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到村卫生室承担村医工作。派驻人员可以轮换,但原则上要至少服务满1年,在晋升职称时优先考虑。
问: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如何设置?
答:中医科作为乡镇卫生院一级临床科室独立设置,无床型卫生院须设立1个以上中医诊室;有床型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须设立1个以上中医诊室和1个以上中医康复治疗室,并设置中药房,配置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规定品种在内的中成药和中药饮片。每个中医诊室至少配备2名中医类别医师,每个中医康复治疗室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负责中药房的药剂人员应当为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中药人员,或具有丰富中药饮片鉴别经验的中药人员。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应设置针灸器具、火罐、电针仪、艾灸仪、智能通络治疗仪、颈腰椎牵引设备、中药熏蒸设备、TDP神灯、中药雾化吸入等中医设备。中医康复治疗室还应配备针灸治疗床、推拿治疗床等设备。中药房须配备中药饮片柜(药斗)、药架(药品柜)、调剂台、药戥、电子秤、小型粉碎机、小型切片机、小型炒药机、消毒锅、标准筛、煎药机、包装机、冷藏柜。
问:村卫生室药品如何配备?
答:村卫生室使用的药品由乡镇卫生院通过省级药品采购平台进行网上采购。基层医疗机构以基本药物使用为主导,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采购品规比不低于80%,金额比不低于55%。
问:村卫生室的基本医疗设备有哪些?
答:诊查床、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出诊箱、药品柜、资料柜、健康宣传板等8项基本医疗设备。
问:药品过期怎么办?
答:公众应形成“随买随用、少买勤买”的良好购药习惯,减少过期药品数量。对已过期的药品应交给药监部门已公示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按照规定进行回收并集中销毁。乡镇卫生院要统一规范村卫生室药房建设、药事管理,加大短缺药品信息监测力度,定期集中清理处置过期失效药品,保证群众用药安全。
问:中医医院二级评审有什么要求?
答:《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主要有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中医药服务功能,核心要求是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60%;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未达到60%,但比上年度增长超过了5个百分点。医院和临床科室命名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8〕12号)等有关规定。临床科室(麻醉科除外)制定至少2个以上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非药物中医技术诊疗人次数占门诊总人次数比例≥10%。门诊处方中,中药处方(饮片、中成药、院内制剂)处方数占门诊总处方数比例≥60%。中药饮片处方数占门诊总处方数比例≥30%;或比例≤10%,但较上年度增长超过7个百分点;或10%<比例≤20%,但较上年度增长超过了5个百分点;或20%<比例<30%,但较上年度增长了3个百分点。重点专科制定本专科优势病种和常见病种中医诊疗方案,在临床中得到应用。建立中药饮片采购制度,采购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中药饮片质量合格。有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制度,开展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科室开展中医护理技术项目数符合要求,所抽查的2个科室中,每个科室开展中医护理技术项数≥4项。门诊走廊、候诊区和住院部走廊宣传中医药知识,使用中医病名和中医术语,并与所在科室的中医药特色相结合。中药候药区宣传中医药相关知识。治未病科功能定位准确,为医院的一级科室。第二部分是综合服务功能,核心要求是医院编制及实有床位数均≥80张,科室设置、每床建筑面积、人员配备和设备、设施符合《二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在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建立手术安全核查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药事管理组织下设抗菌药物管理小组,人员结构合理、职责明确。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培训及考核。医院有优质护理服务实施方案,有保障制度和措施及考评激励机制,并落实到位。由具备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急救、生命支持系统仪器设备始终保持在待用状态。第三部分是党的建设,核心要求是加强党的领导、基层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问:什么是健康扶贫“三个一批”?
答:“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
问: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设立的要求是什么?
答: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妇幼健康服务的意见》(甘政办发﹝2016﹞173号)要求:建立分级分工合理、服务流程科学、服务内容丰富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到2020年,省、市、县三级均有1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不得以租赁、合作、组建医疗集团等形式改变其独立法人资格和所有权性质。
问:妇幼健康项目主要有哪些?
答:妇幼健康项目主要有农村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筛查、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妇幼健康项目不需要群众申请,由相关机构组织落实。
问: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是什么?
答:乳腺癌和宫颈癌作为危害中国妇女健康的重大疾病之一,患病率逐年上升,且有年轻化的趋势,严重影响着广大妇女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提高妇女“两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省政府将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列为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从2018年开始,以3年为一个周期,为全省农村户籍、自愿参加并能接受检查的35—64岁妇女进行1次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对初筛结果为为异常或可疑的患者,进行进一步确诊和治疗,使农村妇女常见多发疾病得到及时治疗和康复,逐步提高农村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
问:在改善贫困地区儿童营养和健康方面国家和省上有什么政策?
答:从2018年开始,我省在全省58个国家集中连片贫困县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为项目地区农村6-24月龄婴幼儿每天免费补充1包辅食营养补充品(简称营养包),优先发放人群为建档立卡家庭婴幼儿和低保家庭婴幼儿。营养包中含有孩子成长必需的优质蛋白、维生素和矿物质等多种营养物质,对孩子的大脑和体格生长发育都非常重要。服用营养包期间由村医提供儿童营养和科学喂养知识咨询、发放等服务,并随时解答儿童家长及监护人在喂养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通过项目实施,改善贫困地区儿童营养和健康状况,促进儿童生长发育。
问:什么是新生儿疾病筛查?
答:新生儿疾病筛查是新生儿期对严重危害新生儿健康的先天性、遗传性疾病进行专项检查,提高早期诊断和治疗的母婴保健技术,是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我省常规开展的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有: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听力障碍筛查。筛查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原新农合)。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可导致孩子智力低下,新生儿听力障碍若不能及时发现,可导致言语和语言功能障碍,社会适应能力低下,行为问题和学习困难。因此,要早期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尽早发现有异常的孩子,及时进行诊治和康复。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工作由助产机构负责采血、各筛查中心负责实验室检测;听力筛查工作由助产机构或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初筛或复筛。筛查时一旦接到可疑阳性通知,家长应带孩子到省新筛中心(设在省妇幼保健院)和省听力障碍诊疗中心(设在兰大二院)进行进一步诊断。
问: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有哪些内容?
答: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是国家免费开展的预防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征、耳聋、神经管缺陷、地中海贫血等严重出生缺陷防治项目,主要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前和孕早期农村妇女叶酸(可到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机构领取)和出生缺陷防治健康知识培训等,有效控制出生缺陷发生。
问:健康专干主要职责任务是什么?
答:健康专干主要开展“五帮两核”工作,“五帮”即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帮助保护健康权益、帮助联系就医及转诊、帮助监督签约服务、帮助报销就医费用;“两核”即核对医疗费用报销情况、核对签约服务落实情况。
问:如何享受“先看病后付费”服务?
答: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分级诊疗规定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其中,有超出医保政策报销限额、不按分级诊疗规定就医、有逃费记录、意外伤害、自愿使用目录外药品和诊疗项目等情形的,不享受“先诊疗后付费”。
问:什么是“送医上门”?
答:是对有病看不了、看病就医难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乡、村签约医生上门服务,为其解决看病就医实际困难。
问:什么是“送人就医”?
答:是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存在无行动能力、无亲属照护等就医困难,按照分级诊疗原则需转至上级医院的患者,及时与属地政府和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共同制定“送人就医”的具体措施并付诸实施
问:什么是“门诊慢特病”?
答:符合《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病种》(甘医改办发〔2017〕8号)规定的4大类45种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对病情较稳定、依从性较好的签约慢性病患者,可由签约医生根据上级医院医嘱开具延伸处方和长处方,一次性可开具最长2个月的配药量。
问:什么是全科医生?如何取得全科医生资格?
答:全科医生是指执业范围注册或加注为全科医学的执业(助理)医师。全科医生培养主要为以下三个途径:一是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培训的对象主要是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基层医疗机构从事临床一线工作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可扩大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专科医师。培训的主要方式是按照《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脱产培训一年。培训考核合格后由省卫生健康委颁发《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二是全科医学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的对象是已从事或拟从事基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培训周期一般是三年。培训由国家认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基层实践基地分别承担。培训主要方式是脱产的培训。培训期间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培训结束后参加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考核合格颁发国家卫生健康委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三是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培训的对象是已从事或拟从事基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专科毕业生;培训周期一般是二年。培训由国家认定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和基层实践基地分别承担。培训期间必须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培训结束后参加全国统一结业考核,考核合格颁发国家卫生健康委统一制式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
问:如何提升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能力?
答:一是实施县医院能力建设,改造和完善基础设施、配备基本设备,强化对口帮扶,推进远程医疗。二是实施“县乡一体、乡村一体”机制建设,实行“县聘县管乡用”、“乡聘村用”以及从卫生院选派医生开展巡诊或派驻等灵活方式,解决乡村两级机构缺乏合格医务人员的问题。三是实施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业务需要合理配置医疗设备。
问:如何消除基本医疗“空白点”?
一是消除村级“空白点”。通过腾挪、新建、改建、扩建等多种途径确保村卫生室达标。通过培训考试选拔一批、面向社会招聘一批、乡镇卫生院派驻一批、县域内调剂补充一批确保配齐合格村医。(合格村医是指取得乡村医生资格证书、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且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人员)。二是消除乡级“空白点”。对照标准,通过排查完善实现科室设置合理、通过填平补齐实现设施设备齐全、通过调配招录、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转岗培训等实现合格执业(助理)医师、全科医生在岗执业,确保卫生院能够提供常见病、慢性病、地方病诊治、危急重症病人初步现场急救、转诊等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三是消除县级“空白点”。按照《甘肃省二级综合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实施方案(2018-2019年)》重新评审县级公立医院,完成等级评定工作。通过和社会招录等途径,确保每个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合格执业医师。贫困县公立医院培养的合格医师到位之前,可通过“组团式”帮扶、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所辖市级医疗机构帮扶、所辖市级二级医疗机构帮扶、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等措施解决没有合格医师问题。
问:为什么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1.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个人和家庭防止因病返贫致贫的重要措施。只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才能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进行报销,看病费用负担才能大幅减轻,才能有效化解个人和家庭得病、甚至得大病后面临的经济困难。
2.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国家保障居民健康权益的制度设计。保险基金大部分由国家财政补贴,个人目前只缴费不足三分之一。只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才能充分享受这项制度的红利。
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池子”要靠所有居民共同“注水”才能做大做强。只有人人参加医疗保险,医保基金的“池子”才会不断扩容增量,基本医保的覆盖范围才能不断扩大,报销水平才能稳步提升。
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是哪些?
答: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参保范围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以外的以下人员:1.农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含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2.各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生;3.办理了当地居住证的人员;4.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问:城乡居民如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答:城乡居民参保需在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办理地)乡镇人民政府或社区,持身份证(居住证)或户口簿缴纳城乡居民参保费用,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未参保缴费的,不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缴费按年度一次性缴纳下一年度参保费用。
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是怎么筹集的?
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主要由政府补贴和个人缴费构成。其中,个人缴费不足筹资总额的三分之一。如2019年个人缴250元,政府补贴520元。
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参保缴费方面享受哪些倾斜照顾政策?
答:(1)对城乡低保全额保障对象(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对象、农村低保一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
(2)对城市低保差额保障对象和农村低保二、三、四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按照不低于50元的标准给予定额资助。个人未参保缴费,不享受资助政策。
问:城乡居民参保后什么时间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答: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后,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按规定进行报销。
问: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患病应该如何就诊?
答: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因病就医应首先到所在地基层(乡、村,社区)医疗机构就诊,因病情需要,可按分级诊疗规定转诊就医。
问: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享受哪些医疗保障待遇?
答:门诊费用统筹、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门诊慢性特殊疾病费用报销、大病保险。民政救助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还可享受医疗救助。
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哪些医保倾斜照顾政策?
答:(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与普通居民基本医保住院起付线、封顶线一致,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比普通居民高5个百分点。
(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为2000元,比其他居民起付线低3000元,报销比例比其他居民高10-12个百分点。
(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对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两州一县”及18个深度贫困县救助比例提高到75%以上。对国家明确的25种重特大疾病救助比例和年度最高救助限额再实施倾斜。
问:农村贫困人口可以享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25种重特大疾病是哪些?
答: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胃癌、食道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尘肺病、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耐多药结核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艾滋病机会感染。
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能享受医保扶贫倾斜政策的情形有哪些?
答:(1)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不享受“一站式”结报服务,降低报销比例。
(2)建档立卡贫困住院患者在住院期间未办理出院手续擅自离开医院不归,或出院后三个月以上未缴纳住院费用个人自付部分,经医疗机构两次以上交涉和书面催促仍拒不缴费的,纳入“失信黑名单”管理。有欠费记录的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再次住院时不享受“先诊疗后付费”等健康扶贫优惠政策,全额补齐欠款后,方可继续享受健康扶贫优惠政策。
(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病就诊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不予报销。
1.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及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2.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
3.斗殴、酗酒、吸毒等行为所致伤病的;
4.工伤、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医疗事故等明确由他方负责的;
5.出国出境就医的;
6.各种预防、保健、美容、健美、医疗鉴定、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等治疗的;
7.突发性疾病流行和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所造成的大范围急、危、重病人的抢救;
8.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产妇住院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
9.按有关规定不予补偿的其他情形。
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哪些医保报销便捷措施?
答: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城乡参保居民患重大疾病在大病救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报服务,患者出院时只交个人自负费用。
问:到异地看病就医需办理哪些手续?
答:参保人员因异地长期生活居住、务工就业创业、上学、异地转诊等原因在异地就医的,应先到参保地医保部门或规定的医疗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异地就医时,须携带全国统一标准的社会保障卡,否则无法直接报销结算。如没有社会保障卡,需持本人身份证到社区或乡镇经办窗口采集相关信息按程序办理社会保障卡。
问:怎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答:符合异地就医条件的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到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进行备案,或通过电话、传真、网站进行异地就医备案。
问:办理异地就医后怎么直接结算?
答:参保人员按规定备案后,持社会保障卡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出院手续时,刷社会保障卡即可进行医保费用直接结算,个人只缴纳自付费用。
问: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主要报销政策是什么?
答:异地就医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在异地就医地直接结算时,执行就医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目录;执行参保地医保住院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政策。
问: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能否在药店、医院门诊刷卡直接结算门诊医疗费用?
答:目前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暂时不支持在药店购药、医院门诊时进行刷卡直接结算。
问:为什么要积极主动办理社会保障卡?
答:社会保障卡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行,是居民和职工享有社会保障服务权益的有效凭证,也是目前唯一可以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服务办理等社保、医保结算功能和金融功能。只有办理和持有社会保障卡,才可以充分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等便捷服务。今年年底前,全省将逐步取消新农合医保卡。为保证看病报销不受影响,尚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居民应当尽快到户口所在地县区人社部门办理社会保障卡。
问:对医药费用报销有疑问应该到什么地方去咨询核实?
答:对医疗费用报销有疑问的,可向健康专干、村医,或乡镇卫生院、县级医保经办窗口进行咨询。
问:什么是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
答:《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甘肃省医疗服务设施目录》中,以下三类费用为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基本医保按政策标准给予报销。其它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1)“甲类目录”的费用;
(3)“乙类目录”发生的由个人首先自付一定比例(10%-20%)后的费用;
(3)部分药品、医用材料、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床位费)符合相关规定支付标准的费用。
问:什么是脱贫不脱政策?
答:指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仍然可以享受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同等的医保报销待遇。
问:什么是“一站式”即时结报?
答:城乡参保居民按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可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报服务。患者出院时只交个人自负费用。
问:哪些行为属于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答:(1)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2.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
3.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
4.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的;
5.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6.挂床住院的;
7.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8.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2)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
2.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3.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4.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
5.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3)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2.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
3.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
4.涉及参保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4)涉及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手续的;
2.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的;
3.涉及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问:发现欺诈骗保行为后应该怎么办?
答: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发现欺诈骗保行为,可通过举报电话、网站、微信等举报渠道,直接向统筹地区医疗保障部门进行举报,也可以向上一级医疗保障部门举报。
问:对查证属实的举报如何奖励?
答:举报人对涉嫌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进行举报,提供相关线索,经查证属实,可予奖励。奖励金额依据举报所属类别和涉案金额等因素确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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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彭德忠
责编:折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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