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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健康食堂实施方案 健康食堂的实施方案(模板9篇)

未命名 2024年12月13日 12:04 2 璎啦
方案在解决问题、实现目标、提高组织协调性和执行力以及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方案能够帮助到我们很多,所以方案到底该怎么写才好呢?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在全省遴选一批不同类别的食堂(餐厅)开展营养健康食堂(餐厅)试点建设,提升有关食堂(餐厅)营养健康服务水平,向全社会倡导并推广以"三减"为核心的合理膳食生活方式。根据统一组织的评估验收,20xx年在全省建成一批营养健康食堂(餐厅)。 (二)在全省遴选一批学校开展营养与健康学校试点建设,推动学校营养与健康工作,规范学校营养与健康相关管理行为。根据统一组织的评估验收,20xx年在全省建成一批营养与健康学校。 全省21个市(州)通过遴选,确定参与试点建设工作的食堂(餐厅、学校),以下简称“试点食堂(餐厅、学校)。其中成都市试点食堂不少于8个(至少包含1个学校食堂和1个养老机构食堂),试点餐厅不少于8个,试点学校不少于8个;其余各市试点食堂不少于4个(至少包含1个学校食堂和1个养老机构食堂),试点餐厅不少于2个,试点学校不少于2个;三州根据本地情况在食堂、餐厅、学校中自选一类开展试点建设,试点建设单位不少于2个。国家在川单位、省属单位按照属地化管理参与试点建设工作。 各市(州)试点食堂(餐厅)应基于以下条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连续3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连续2年未受过食品安全相关的行政处罚;具有较好的完成试点建设工作的基础条件。 各市(州)试点学校应基于以下条件: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要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连续3年未发生因自身原因引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连续2年未受过相关的行政处罚;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禁止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落实卫生防疫相关规定和要求;具有较好的完成试点建设工作的基础条件。建议试点学校选择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 贯彻《四川省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方案》及健康四川行动的有关要求,按照国家制定的《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营养健康餐厅建设指南》《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附件1、2)和我省相关验收细则(附件3,营养健康餐厅、营养与健康学校验收细则待制定后另行通知),结合各地实际,开展试点建设及评估验收工作。 (一)试点遴选(20xx年5-6月)。各市(州)在接到本方案后按要求遴选试点食堂(餐厅、学校),由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牵头汇总后于6月10日前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附件4)。 (二)宣传培训(20xx年6月)。开展试点建设工作省级培训;各市(州)参照省级方式扩面开展相关业务培训。结合本地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等相关宣传活动,对营养健康食堂的理念和标准进行倡导宣传。 (三)开展建设(20xx年6-9月)。各市(州)根据任务要求,组织试点食堂(餐厅、学校)开展建设工作。 (四)自评推荐(20xx年10月)。各市(州)组织试点食堂(餐厅、学校)进行自评,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评估验收的单位,推荐材料由各市(州)卫生健康委汇总后于10月31日前报省卫生健康委,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评估验收(20xx年11-12月)。组织省级试点建设工作专家组对各市(州)推荐和省级抽选的试点食堂(餐厅、学校)开展省级评估验收。各市(州)参照省级做法组织本级评估验收工作,其中参与省级评估验收的试点食堂(餐厅、学校)本年度不再参与市级评估验收。 (六)总结挂牌(20xx年12月)。组织试点建设工作年度总结,对通过评估验收的营养健康食堂(餐厅)、营养与健康学校进行挂牌。试点单位在挂牌后如出现违反国家指南、相关验收细则要求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违纪情况的`,由验收挂牌单位取消其挂牌资格。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全面协调营养健康食堂(餐厅)、营养与健康学校试点建设工作,制定本级工作方案,牵头组建专家组,组织开展日常工作督导和评估验收。 教育、民政、商务、市场监管、体育等行政部门负责动员本系统及所主管的相关单位(企业)参与试点建设工作,遴选试点食堂(餐厅、学校),推荐相关专家组成员,根据试点建设任务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日常工作督导和评估验收。其他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和已有基础向牵头单位推荐试点食堂(餐厅、学校)。 省营养学会、省营养师协会负责动员会员学习研究国家相关指南,积极参与本地试点建设工作,组织会员利用"全民营养周"等主题活动对营养健康食堂(餐厅)、营养与健康学校的建设理念和要求进行倡导宣传。 加强领导,密切协同。营养健康食堂(餐厅)、营养与健康学校试点建设工作是推动落实国民营养计划和健康四川合理膳食行动的重要举措和有效抓手,是将营养健康理念融入日常生活的有效方式,相关工作任务纳入"健康四川"年度考评工作。各级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应高度重视,协同配合,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规范建设,鼓励创新。各试点食堂(餐厅、学校)要认真学习国家建设指南和我省相关验收细则,对照要求开展试点建设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根据本区域试点任务,协调联系相关领域专家对试点单位进行专业技术指导。支持各地根据试点食堂(餐厅、学校)的行业特点,创新营养健康工作路径,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和营养与健康学校。 加大宣传,强化保障。各市(州)要将本项工作纳入年度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等相关宣传活,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平台,大力宣传推广试点建设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不断扩大此项工作的社会影响,逐步形成以点带面推进营养健康工作的良好局面。除省级已下达的相关经费外,各地、各单位应积极争取配套经费支持,保障试点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我校隶属乡镇中心完全小学,学校占地面积4002平方米,建筑面积2064平方米,设有一至六年级共12个班级,共有学生537人,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布局调整,我校属于农村寄宿制工程改建项目学校。目前,为了暂时解决2公里以外就读学生300余人中午就餐问题,我校利用学校闲置空地搭建临时食堂20平方米,使用教室改建餐厅40平方米。学校实施寄宿制和学生营养午餐工程后,在校就餐学生预计将达1200余人。根据学校目前现状,根本无法解决学生营养午餐问题,急需新建食堂一栋。 二、新建食堂项目预算 1、新建食堂预计占地面积660平方米,修建厨房操作间300平方米,学生餐厅900平方米,共计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 2、建设资金预算:预计征地1亩3.2万元,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需要资金120万元,共计123.2万元。 3、食堂设施设备:购买餐桌300张,每张280元,计8.4万元;食堂厨具、蒸饭车、消毒柜、冰柜、保洁柜、炉灶、学生餐具等,计12万元;共计20.4万元。 4、食堂工人工资:预计需要工人12人,每月工资1800元,共计每月需要21600元。 5、食堂建设项目共需资金143.6万元,食堂工人工资每年21.6万元。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河北省国民营养计划(20xx-20xx年)的实施方案》,引导全省居民提高食物营养与合理膳食水平,决定在全省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原则,强化政府、社会、个人责任,引导群众、餐饮业、各类食堂不断增强营养健康意识,通过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努力提高全省人民营养健康水平,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2022年各市至少要建设50家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到2025年达到每市建设不少于500家,全省不少于5000家的目标,通过示范引领,带动影响全社会形成合理膳食新风尚,推动国民营养计划和合理膳食行动向纵深发展。 各市要指导建设单位,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营养健康餐厅建设指南》《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以及《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的标准和要求抓好落实,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开展建设活动。 (一)建立健全营养健康相关制度。各市及相关部门要围绕合理膳食和减盐、减糖、减油(以下简称“三减”)制定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明确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的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建立原材料采购、营养健康管理、盐油糖采购、台账等制度以及防范和抵制食物浪费制度。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建立盐、油、糖(包括含盐油糖的各种调味品)使用量登记制度,定期记录每餐就餐人数,监测人均摄入量,逐步减少菜品的盐油糖用量和消费者人均盐油糖摄入量。 (二)加强人员培训和考核。各市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的营养健康教育,强化配餐和烹饪、供餐服务等培训考核,不断增强从业人员低盐、控油、少糖的膳食意识,提高厨师烹饪的“三减”技巧。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配备专职或兼职营养指导人员(注册营养师、健康管理师、营养指导员等),负责营养配餐和管理,科学指导餐厅采购、配料、加工和营养标示,帮助不同人群正确选餐。 (三)营造营养健康环境。各市及相关部门要指导督促建设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合理膳食和“三减”、营养相关慢性病防治、传染病防控、节约粮食等政策和科普知识,营造营养健康的就餐氛围。要通过设立“营养健康角”,在显著位置张贴、悬挂、摆放材料或播放视频,提供消费者可以自由取阅的宣传材料。要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全民营养周、高血压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5.20”中国学生营养日等,开展多种形式健康知识宣传活动,宣传《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和中国居民平衡膳食宝塔;宣传能量和脂肪的一日及三餐摄入量建议,强化公众营养健康意识。 (四)明确配餐、烹饪相关要求。配餐、烹饪要求是落实“三减”的关键环节。各市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建设单位按照营养健康的原则烹饪加工食物。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按照《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对所提供的餐饮食品进行营养标示,标示主要菜品的能量、脂肪和盐、油、糖含量。鼓励创新开发和提供低盐、油、糖菜品和营养套餐,供就餐者选择。支持有条件的市联合烹饪协会等,针对当地含盐、油、糖量较高的小吃,开展干预措施,减少盐、油、糖用量。可组织餐饮单位和食堂举办膳食营养健康专题讲座、知识问答和厨艺大赛,提高餐饮单位积极性和餐厨技能。 (五)明确供餐服务要求。各市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建设单位明确供餐服务要求,倡导从文明用餐到用餐文明。要培训服务员对消费者给出合理点餐建议,推荐“三减”菜品,引导消费者实施光盘行动,主动销售小份或者半份菜品、经济型套餐等,切实杜绝浪费。鼓励使用公勺公筷和实施分餐制,促进健康生活行为方式养成,提升人民群众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活动是实施健康中国河北行动的重要抓手,对普及营养健康知识,培养居民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能力,努力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市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结合实际健全领导工作机制,组织制定实施方案,逐项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统筹协调。推进合理膳食行动、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相关部门齐抓共建,综合施治。卫生健康、教育、工信、民政、文旅等部门,要积极落实部门责任,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优势,指导本行业系统的建设工作。卫生健康部门及其医疗卫生单位要做好指导、培训工作,为建设活动开展提供技术支持。教育部门要抓好营养健康学校建设工作,重点对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学生餐的.食物种类、烹调方法、专(兼)职营养指导人员的配备等方面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市场监管部门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营养健康餐厅的建设工作,督促指导各类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推进餐饮行业转型升级。工信部门要推动宣传低钠盐品种,鼓励低钠盐、雪花盐、富钾盐等产品投放。民政部门要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科学合理营养膳食。文旅部门要加强对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服务经营者的指导,营造浓厚的建设环境。 (三)动员各方参与。要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合理膳食和建设工作的强大合力。要发动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大专院校、新闻媒体以及企业积极参与,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广泛宣传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的意义和内容,增强社会的普遍认知,构建“边建设、边宣传、边推动”的工作格局,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点面结合推进。各地要根据当地居民营养与健康现状,结合既有工作基础和实际情况,选择一批大型餐厅、机关、医院、学校食堂以及商业街区、旅游景区的餐饮服务场所等作为试点先行开展建设活动。通过试点示范,以点带面,点面结合,逐步扩大餐饮行业和单位食堂营养健康建设工作覆盖面。各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对营养健康餐厅(食堂)挂牌示范,调动餐饮行业和单位食堂建设的积极性,不断提升示范引领能力,全面提高我省城乡居民营养健康水平。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幼儿园食品卫生的安全是关系到每位幼儿身心健康的重要问题,因此,对于加强食堂工作管理,对于食堂从业人员进行有计划的、经常性的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培训,也是食堂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规范幼儿园食品卫生管理,预防幼儿园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计划: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园食堂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对食品安全卫生知识、业务知识要加大培训力度,真正做好卫生工作、安全工作,应预防在先,防患于未然。为创造高质量、高水平一流服务的目标而共同努力。通过培训,要提高我园食堂从业人员的素质,加强食堂人员的安全意识,使其高质量地为幼儿园保教工作服务。在日常操作中更加严谨、规范,工作水平更上一层楼。让每一位师幼吃的放心、舒心、开心,为我园的后勤安全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4号《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上岗卫生知识培训基本要求》、食品卫生法律法规、食品卫生知识、业务知识、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每学期安排两次培训和学习。 1、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及岗位技能培训,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严防卫生事故的发生。 2、每学期进行一次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知识问卷答题。 3、每学期至少定期组织一次食堂人员岗位练兵或技能竞赛活动,以保证从业人员不断适应发展的需要。 4、从业人员必须爱岗敬业,互帮互学,钻研业务技术,通过不断的苦练基本功来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5、对业务骨干和进步明显的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鼓励其学业务、学技术,提高服务质量。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加工制作行为,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市、县市场监管局和县教科局工作要求,我校将继续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将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关键部位和重要环节通过“视频厨房”方式展示给上级监管部门和师生,实现阳光操作和透明化管理。打造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平台。 二、工作内容 通过实施“明厨亮灶”改造工程,将学生餐厅的操作间、食品加工制作的'关键部位和原料清洗、切配、烹饪、餐具洗消等重要环节通过电子显示屏方式展示给师生,实现阳光操作、透明化管理。 实行“视频厨房”即是在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安装摄像设备,通过视频传输技术(无线或有线)和显示屏,使学生、家长在就餐场所观看餐饮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和监管部门通过网络远程传输监控厨房的展现形式。师生通过影像对餐饮食品制作过程进行实时监督。 三、安装材料需求 xxx中心小学需要2个摄像头、1个显示器和1个主机。 xx教学点需要1个摄像头(并入学校原有的显示器中) xxx教学点需要1个摄像头(并入学校原有的显示器中) xxx教学点需要1个摄像头(并入学校原有的显示器中) 合计共需摄像头5个、显示器1个和1个主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开展“明厨亮灶”活动是今年我校学生餐厅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严格标准,严格时限,认真开展“明厨亮灶”改造工作,真正将其作为加强和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 (二)强化责任: 要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周密部署,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狠抓落实,稳步推进“明厨亮灶”工作的开展。采取有力措施,迅速实施“明厨亮灶”工作。 (三)广泛宣传: 要利用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动员学生餐厅积极参与,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 (四)严格标准: 要严格按照标准,加强对“明厨亮灶”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有序推进。要积极探索、不断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管理的有效措施。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建立健全西乡塘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的有效机制,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食堂食品原材料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严防食源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让人民吃得放心的战略要求。坚持“公开透明、安全为先”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规范西乡塘区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行为,确保学生饮食卫生安全,营造良好的校园学习生活环境,构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良好格局。 政府主导,合力推进,遵循“公开透明、安全为先”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招投标程序和监督管理体系,筛选一批物美价廉、诚实信用的食品原材料配送中心,供学校食堂选择,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政府采购工作程序公开招投标。 政府为加强西乡塘区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组织领导,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规范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成立西乡塘区学校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西乡塘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陆志海(兼)。主要职责: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检查、考核工作进展情况。 从20xx年秋季学期开始,用一个学期时间在西乡塘区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开展食品原材料统一配送试行工作。列入统一配送的食品原料为学校食堂所需的所有食品原料(含主副食、肉类、蔬菜、调味品等)。将西乡塘区中小学及公办幼儿园分为3个片区进行试点开展食品原材料统一配送试行工作。片区分别为城东片区(包括安吉街道、北湖街道、华强街道片区)、城西片区(包括衡阳街道、西乡塘街道、上尧街道、新阳街道)、郊区片区(包括三镇一办)。20xx年春季学期后再推行至城区所有公办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午托机构,实现中小学、幼儿园、午托机构食品原材料配送全覆盖。 由政府主导,委托招标公司通过集中招投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选择各片区中标配送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实施学校食堂所有食品原材料配送,凡符合准入资质条件的食材配送企业均可参与竞标,参与竞标的配送企业凭投标报价、综合实力、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投标文件编制质量等情况,综合打分排名前三的为中标单位获得配送资格,综合排名四、五、六名的作为候补单位,每个中标单位配送一个片区,配送合同期限1年。 (一)集中采购重点供应品种:大米、面粉、食用油(花生油或调和油)、肉类、家禽、鱼类、冷冻肉、蔬菜类、调味品、干杂类、豆制品类、生鲜米粉、蛋类、糕点类等。不宜采购四季豆、马铃薯、野生蘑菇、熟肉制品及直接入口食品等。 (二)食品原料质量要求:食品原料要求新鲜、无毒、卫生并符合相关规定,配送企业应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产品证明合格材料。具体要求为: 1.大米及其它粮食类,必须符合gb1354-2009标准,生产企业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资质。优先考虑本地两年内生产的稻谷碾出的大米(非转基因),不能采购陈化粮。 2.食用油产品原料必须为非转基因原料。 3.猪肉、牛羊肉、鲜鸡鸭等肉类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4.调味品、豆制品、糕点、生鲜米粉等预包装食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或“sc”食品生产许可,小作坊生产的产品不能进学校食堂。 5.蔬菜类、禽蛋类、水产品必须保证新鲜,配送企业须每天对蔬菜类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 (三)采购价格约定 1.中标配送企业每周依据教育局制定的一周食谱进行报价,需罗列清楚完成一周食谱所需原材料(含调料等)的价格,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南宁市物价局公布的《南宁市农贸市场采价日报表》当期价格,涉及日报表中无报价的食材以市场价格为准,每次报价请提供相关材料作为依据。报价需包含食材价格、运费、税费等。 2.价格的调整:当价格往下波动超过5%时,则由城区物价局知会城区教育局,并联合向西乡塘区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下调价格申请,经过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5个工作日内下发通知给中标配送企业和学校调整供货价格;当价格往上波动超过5%时,则由供货商向西乡塘区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上调价格申请,经城区物价局和城区教育局联合审核后,认为符合调整条件的,提交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5个工作日内下发通知给中标配送企业和学校调整供货价格。供货价格调整幅度以报告期市场价格波动幅度为准。 (四)食品安全要求 1.配送企业必须自备有食品原料安全检测设备及试剂,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采购配送需要的仓储、冷藏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 2.配送企业从生产加工单位、生产基地、流通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原材料的,要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采购畜禽肉类的,要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肉品品质合格证明原件,并在送货给各学校时复印给各学校存档。 3.食品配送要求供货商及学校双方都必须进行留样。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及留样食品盛放容器要求、放置条件要求、冷藏时间要求(48小时)、留样数量要求(100克),并做好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数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台账记录。 (五)食品配送及验收要求 1.学校每天要对所采购食品实行双人验收制度,按照食品质量要求进行签字验收,学校验收人员每月轮换一次。 2.配送企业按合同向学校配送优质、安全的食品,每次供货,必须向学校食堂提供带有供货商盖章(或签字)的配送清单和其他票证及食品价格。 3.各学校与配送企业协商,每周确定一次菜谱;配送企业每月应能提供3至5种时令蔬菜,供学校预先选择。 4.各学校要在每周星期三前将本校食堂下周所需的各类食品原材料的数量向供货商以传真或电子文件等形式提交订货计划,说明购货品种、规格、数量、供货日期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协商解决好。配送企业要认真核对各学校的订货计划并按学校订货计划准备好各类食品原材料,并于下周的星期一到星期五将每天的食品原材料分别在与学校约定的时间前送到相关学校。肉、禽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但必须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六)后勤管理工作要求 1.配送企业与学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供货原则,让学校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广泛参与、全程监督,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学校食堂每天所采购的食品原料品种、价格都必须进行每日公示,供学校广大师生及社会进行监督。 2.各相关学校要做到减员增效,通过集中采购配送提高食堂后勤工作效率。 3.城区教育局要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西乡塘区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对中标的配送企业进行必要的飞行检查。 (七)结算与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货款每月结算一次,每月3日前对完帐,7日前结算上个月的货款,如遇节假日顺延。 2.付款方式 (1)配送企业必须及时向学校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票据,票据必须与供货商税务登记证相符。 (2)各学校按相关财务制度进行对账,审核无误后,由各校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供货商的银行账户,各学校不得用现金直接支付。 (一)信息发布。按招标程序将实施西乡塘区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的信息、配送企业准入条件、招标内容和竞标时间等通过政府采购办公开发布,鼓励符合条件的标准化配送企业参与竞标。 (二)开展招标。由城区教育局牵头,明确采购人,采购人受各个学校和校外午托机构的委托,各个学校和校外午托机构要出具委托书。采购人可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公布入库的社会招标代理机构实施招标,也可以选定城区定点的代理机构,通过集中招投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确定各片区中标的配送企业。如报名参加招投标的配送企业不足3家,无法实施政府采购的,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企业。评标小组由相关技术人员和职能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根据《配送企业竞标评分标准细则》(附件2)对竞标的配送企业的规模、信誉、产品质量、配送能力和价格进行评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打分决定中标配送企业。中标配送企业负责配送完学校食堂所需的供应品种,不能转包分包。 (三)招标程序。投标公司按照标书要求准备招标材料及审查现场,招标公司先对现场进行实地审核,实地现场情况与标书描述一致者方可进入下一阶段招标审查阶段。如投标公司现场与标书描述存在较大差异或应标配送企业弄虚作假的,三年内不得参与西乡塘区食品原材料的招标工作。 (一)个体工商户及各类企业均可参标。投标人所投标的项目应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营业执照上地址与实际经营场所地址相符合,有配送中心及有生产基地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关租赁合同。 1.个体工商户资质:具有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证照上标注的经营项目范围能清晰反映该单位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资格。 2.企业资质:具有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如是食品生产企业应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应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证照上标注的经营项目范围能清晰反映该单位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资格。 (二)配送品种全覆盖。入围的食品原材料配送企业有能力经营食材品种包含实施集中采购所有品种,并且能出示供应商的相关资质或者授权书及供货协议。 (三)企业仓储及配送能力。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独立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配送冷冻食品的要设立独立冷冻库和冷藏配送车辆;配送新鲜肉类、蔬菜的应配置封闭式厢式配送车辆。 (四)具备良好的企业信誉。投标人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信誉良好,近三年内受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纪录的配送企业不得入围。 (五)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及措施。配送企业必须自备有食品原料安全检测设备及试剂,能按要求对供应的生鲜肉类、蔬菜等食材食品关键性安全指标进行快速检测,每年至少两次及以上送检到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并出具有产品检测合格报告。 (六)竞标的配送企业必须与所有上游供应商(生产厂家及厂家代理商、肉类加工中心、蔬果基地及代理商)有采购合作协议,配送企业自营的生产中心、肉类加工中心或蔬果基地必须在材料中附上明确加工中心及基地与配送企业的法律关系文件。 (七)签订合同后,除非教育局、中标配送企业和学校三方同意,不允许私自更改投标时备注说明的预备供货的各个品类的品牌、质量等级和规格。 (八)配送企业不允许因为价格变动或者自身原因随意删减学校订单要求,配送的订单满足率必须达到95%以上。 (九)订单商品出现问题时,收货单位将按照问题商品订单按约定的条款处理。 (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一)配送企业在供货期间,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城区教育局可与配送企业终止供货合同并没收质量保证金,停止供货的时间以城区教育局书面通知为准。之后,该配送企业三年内不得参与西乡塘区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 1.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查实的。 2.因食品原材料问题而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被相关部门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3.因配送企业自身原因,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食品原材料认定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4.相关证照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的。 5.配送企业违反合同相关条款规定,合同相关条款规定要求退出的。 (二)如果中标配送企业在运作一段时间后,未能达到学校及监管单位的要求,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1.单个学校收货单位,配送企业3次以上出现质量问题时,学校有权书面向城区教育局提出更换配送单位申请,食药部门、教育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更换;接替的配送企业从其他中标单位中按顺序选择。 2.当出现食品安全或产品质量问题时,确实由于片区配送企业的原因造成的,领导小组有权撤销片区供货的配送企业,并从候补的配送企业名录中按从高分到低分替补选择配送单位。 3.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食材的检测力度,如检测样品合格率低于一定的预警水平,食药部门有权力向领导小组提出更换配送企业的建议。 4.在城区教育局未书面通知解除合同之前,配送企业仍须按要求按质按量给予相关学校配送食品原材料,保证学校食堂的正常运转,但配送企业货款暂时不予以结算。 城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学校食堂原料集中采购供应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城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城区财政局:负责对资金落实、使用及政府采购过程进行监督。 城区审计局:负责对实施学校食堂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城区物价局:负责西乡塘区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原料价格进行全程监督,依法查处乱涨价、虚高价格等违法行为。 城区工商和质监局:负责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公示的企业信息对申报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供应单位的主体资格合法性发表意见。 城区食药监局:负责对学校食堂食品的质量及索证索票等进行查验,依法查处采购使用不合格食品及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实施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工作,将其作为降低学校食堂成本,保证食品安全,提高服务质量,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摆在突出位置,并狠抓该项工作的落实。 (二)各司其职,重在落实。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各有关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既要做到分工明确,又要加强配合,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供应工作有序开展并保证得到切实落实。 (三)强化督查,确保落实。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学校食堂集中采购相关要求落实监督措施。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自己部门的监督职能作用,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供应工作检查到点,落实到位。 一日三餐离不开食堂,食堂是大家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营造清洁、文明、舒适的就餐环境,不仅关系每位同学的生活,而且直接体现了我们玉岩中学学生的整体形象。因此,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围绕学校“为社会引领者成长奠基”的理念,打造文明有序的就餐环境,促进,广大学生养成文明就餐的良好习惯,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特举行“文明就餐月”活动。 活动主题“文明就餐,从我做起。 组织结构: 领导组:组长:罗洁副组长:肖萌 执行组:组长:毛红勋 活动时间: 食堂“文明就餐月”主题月活动时间:20xx年10月8日至11月8日 活动内容: 主题班会文明就餐动员会: 活动目的: 宣传文明就餐,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文明就餐意识,培养文明就餐的良好习惯,使“文明就餐”深入人心。 活动方式: 发放文明就餐倡议书。 各班级开展“文明就餐”主题班会。 做好宣传标语在食堂内张贴,做好宣传活动。 学校食堂关系到师生的身体健康、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的稳定。为了做好学校食堂管理工作,提高学校食堂管理水平,按照《食品卫生法》、《卫生部、教育部学生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卫生部关于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等要求,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实施学校食堂精细化管理的目的 通过实施学校食堂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监督管理的整体水平。有效预防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学生食堂要充分体现公益性和服务性,坚持为学生服务。 二、实施学校食堂精细化管理的内容 (一)健全管理机制,强化工作责任。 学校建立和完善食堂管理制度和领导责任制。学校的校长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是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第一责任人为组长,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幼儿园园长和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的卫生安全与管理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校长 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管理工作。 分管副校长 1、具体负责学校食堂管理工作。 2、制定食堂管理制度,审核师生进餐食谱。 3、负责食堂食品质量卫生的监督管理。 4、食堂领班的聘请。 5、负责食堂财务管理。 总务主任 1、具体抓食堂的生产及食堂食品卫生安全。 2、组织师生进餐,抓进餐服务质量。 3、认定聘请工人,负责组织食堂管理员及工人培训。 4、审核食堂采购。 5、抓常规记录,建立食堂管理档案。 幼儿园园长 1、全面负责幼儿园幼儿进餐管理。 2、安排幼儿园师生进餐食谱。 采购员 1、全面负责食堂采购工作。 2、协助总务主任抓食堂管理。 保管员 1、负责食堂原材料的保管。 2、验收登记采购的原材料。 3、发放原材料。 4、协助总务主任抓食堂管理。 工人领班 1、全面负责食堂生产服务管理。 2、组织生产队伍,负责工人管理。 (二)体现公益服务,确定运作模式。 食堂由学校经营和管理,采用包工不包料的运作模式,不承包或变相承包给个人进行盈利性经营。 1、学校派员全面管理,主要由分管食堂工作的副校长、总务主任、食堂采购员及保管员全权负责。 2、食堂采购员和保管员由学校派遣,全面代表学校履行采购和保管职责。采购的原材料先由保管员验货后,再登记入库。出库材料要登记签字,学校每月定期盘库。 3、学校只聘请工人领班,对全校早餐及幼儿园中餐整个生产服务工作实行工资包干制,由工人领班再聘请相关工作人员。为确保生产质量,学校对生产队伍的组成有硬性规定: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证上岗。每天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6人,即全面协调管理员1人,有蒸、煎、煮、炸过硬技术的工作人员各1人,杂工1人。 4、工人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严格按照食谱表组织生产,做到保时、保质、保量。将生产出的食品全部配送到每个班级,学生进餐完毕,及时收缴盛食器具,并对其进行清洗消毒。负责分发教师早餐食品,负责生产食堂全部清洁卫生工作。负责客餐的生产服务,工资另计。 (三)规范设施事务,实行精细管理。 1、设置标准齐全的功能室 学校食堂应设置粗加工间、切配间、烹调间、备餐间、消毒间、更-衣间、仓库、餐厅等功能室。基础设施要达到以下标准: (1)粗加工间 食品粗加工应该有固定的场所,有基本的防尘防蝇设施,并配备货架或放置食物的货橱,与餐厅配菜间、熟菜间、烹调间等分开。加工场所的地面、墙裙应该采用不透水材料筑成,地面及排水沟有一定坡度,下水道通畅,便于冲洗排水。排水沟出口和排气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 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以防鼠类侵入。 食品粗加工应有足够供水,所供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粗加工场所应有三个以上水池,做到荤素食品分池清洗。洗涤拖把等清洁用品与清洗食品的水池分开。 (2)切配间 箱和带盖的废弃物箱(桶),加工下来的废弃物及时倒入箱内,并当日清除。 配菜结束,应及时做好冲洗,清洗等清洁工作,以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3)烹调间 加工场所的地面应用不透水材料铺砌,但不应太光滑。灶前墙壁及灶面应铺瓷砖,灶台要有一定坡度的排水沟,保持下水道通畅,灶台上应有排烟罩,操作台有条件的可采用不锈钢台面,生进、熟出最好做到分台或架桥式操作台,下面进生,上面出熟,避免进、出菜在同一台面。 《食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灶面及灶台墙壁经常洗刷,做到无油污、无积灰、无食物残渣、排气罩不滴油,工作结束做好地面、灶台、操作台和工用具的清洗、洗刷,保持加工场所清洁。 (4)备餐间 有洗手池,水龙头为非手动式。有配餐台,成品货架。空气消毒设施完备,配备有用于留样的冷藏设施和需要冷藏熟制品的冷藏设施,有保湿设施,并运转正常。与外界相通的门、窗配备有完好的防蝇、防尘设施。 (5)消毒间 餐具清洗消毒场所应与切、配、烹调场所分开、以免交叉污染。餐具消毒可采用物理消毒和化学消毒两种。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提倡设置4个专用水池,分别用于为餐用具初洗、清洗、浸泡消毒和消毒液残留冲洗,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6)更-衣间 设洗手池,配备衣帽架或大空间挂衣柜及鞋架,有毛巾挂钩及简易梳洗用具。 学校食堂关系到师生的身体健康、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的稳定。为了做好学校食堂管理工作,提高学校食堂管理水平,按照《食品卫生法》、《卫生部、教育部学生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卫生部关于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等要求,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实施学校食堂精细化管理的目的 通过实施学校食堂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监督管理的整体水平。有效预防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学生食堂要充分体现公益性和服务性,坚持为学生服务。 二、实施学校食堂精细化管理的内容 (一)健全管理机制,强化工作责任。 学校建立和完善食堂管理制度和领导责任制。学校的校长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是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第一责任人为组长,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的卫生安全与管理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校长 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管理工作。 分管副校长 1、具体负责学校食堂管理工作。 2、制定食堂管理制度,审核师生进餐食谱。 3、负责食堂食品质量卫生的监督管理。 4、食堂领班的聘请。 5、负责食堂财务管理。 总务主任 1、具体抓食堂的生产及食堂食品卫生安全。 2、组织师生进餐,抓进餐服务质量。 3、认定聘请工人,负责组织食堂管理员及工人培训。 4、审核食堂采购。 5、抓常规记录,建立食堂管理档案。 采购员 1、全面负责食堂采购工作。 2、协助总务主任抓食堂管理。 保管员 1、负责食堂原材料的保管。 2、验收登记采购的原材料。 3、发放原材料。 4、协助总务主任抓食堂管理。 工人领班 1、全面负责食堂生产服务管理。 2、组织生产队伍,负责工人管理。 (二)体现公益服务,确定运作模式。 食堂由学校经营和管理,不承包或变相承包给个人进行盈利性经营。 1、学校派员全面管理,主要由分管食堂工作的副校长、总务主任、食堂采购员及保管员全权负责。 2、食堂采购员和保管员由学校派遣,全面代表学校履行采购和保管职责。采购的原材料先由保管员验货后,再登记入库。出库材料要登记签字,学校每月定期盘库。 3、为确保生产质量,学校对生产队伍的组成有硬性规定: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证上岗。 4、工人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严格按照食谱表组织生产,做到保时、保质、保量。将生产出的食品全部分配到每个班级,学生进餐完毕,及时收缴盛食器具,并对其进行清洗消毒。负责生产食堂全部清洁卫生工作。 (三)规范设施事务,实行精细管理。 1、设置标准齐全的功能室 学校食堂应设置粗加工间、切配间、烹调间、备餐间、消毒间、消毒柜、更-衣间、仓库、餐厅等功能室。基础设施要达到以下标准: (1)粗加工间 食品粗加工应该有固定的场所,有基本的防尘防蝇设施,并配备货架或放置食物的货橱,与餐厅配菜间、熟菜间、烹调间等分开。加工场所的地面、墙裙应该采用不透水材料筑成,地面及排水沟有一定坡度,下水道通畅,便于冲洗排水。排水沟出口和排气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 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以防鼠类侵入。 食品粗加工应有足够供水,所供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粗加工场所应有三个以上水池,做到荤素食品分池清洗。洗涤拖把等清洁用品与清洗食品的水池分开。 (2)切配间 箱和带盖的废弃物箱(桶),加工下来的废弃物及时倒入箱内,并当日清除。配菜结束,应及时做好冲洗,清洗等清洁工作,以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3)烹调间 加工场所的地面应用不透水材料铺砌,但不应太光滑。灶前墙壁及灶面应铺瓷砖,灶台要有一定坡度的排水沟,保持下水道通畅,灶台上应有排烟罩,操作台采用不锈钢台面,生进、熟出最好做到分台操作,灶面及灶台墙壁经常洗刷,做到无油污、无积灰、无食物残渣、排气罩不滴油,工作结束做好地面、灶台、操作台和工用具的清洗、洗刷,保持加工场所清洁。 (4)备餐间 有洗手池,水龙头为非手动式。有配餐台,成品货架。空气消毒设施完备,配备有用于留样的冷藏设施和需要冷藏熟制品的冷藏设施,与外界相通的门、窗配备有完好的防蝇、防尘设施。 (5)消毒间 餐具清洗消毒场所应与切、配、烹调场所分开、以免交叉污染。餐具消毒可采用物理消毒。 (6)更-衣间 设洗手池,配备衣帽架或大空间挂衣柜及鞋架,有毛巾挂钩及简易梳洗用具。 2、学校食堂实行“6t”管理法 天天处理,提高效率。天天整合,减低成本。天天打扫,提高环境清洁度。天天规范,提升工作自觉性。天天检查,提升员工自信心。天天改进,提高员工的素质。 义乌市成杰小学教育集团 成杰校区 2017年春学期 根据《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20xx年市“十件实事”工作任务的通知》(信政文〔20xx〕71号)和《信阳市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第二阶段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信政办明电〔20xx〕174号)要求,为切实提升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保障全县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县政府决定在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继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第二阶段工程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实施我县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第二阶段工程建设,由县财政承担网络视频监控设备安装及网络运营费用,对全县乡镇(街道)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行升级改造并连接网络平台。 通过工程建设,打造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共治平台,实现后厨粗加工、烹饪、仓储、清洗消毒等重点区域、重要环节“透明化”“可视化”,让师生、家长和监管人员,通过手机客户端、电脑终端查看实时影像,对餐饮食品加工过程进行即时监督、远程监控和零距离监管,督促学校(幼儿园)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增强食品安全自律意识,提升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便捷性和保障水平,确保广大师生餐饮食品安全。 二、工作原则 紧密结合餐饮经营资质行政许可、量化分级管理、日常监督检查、监管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按照“全面实施、分类指导、统筹推进”的原则,严格标准,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第二阶段工程建设。 三、工作内容 (一)升级改造。按照《河南省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建设指导规范》要求,对第二阶段工程实施中的学校(幼儿园)食堂的仓储间、粗加工间、操作间、面点间、洗消区、垃圾存放处和相关设施设备进行重点改造。改造后要达到后厨布局合理,功能区间完整,环境卫生整洁,设施设备齐全等要求。 (二)监控系统安装及各级监管平台建设。实施网络厨房建设,在后厨食品粗加工、烹饪、餐饮具洗消、食品原料储存等重点功能区安装摄像头,安装硬盘和宽带线路等设施设备,并在就餐场所及学校管理人员办公区间设置电子显示屏,实时显示后厨卫生环境、食品加工、烹饪、餐饮具洗消、食品原料储存状态等,同时将视频数据连接到信阳市餐饮监管平台网或河南省舌尖安全网。 监控视频直播必须满足pc端、手机端或政府监控中心等不同客户端同时多人观看,且单点视频实测效果应达到1000以上客户端同时观看,不卡屏、不跳屏、实时传播影像,图像清晰逼真。采用视频式展示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将视频信息上传至其加入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要为视频信息上传、社会公众观看提供接口、展示页面。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要优质优价,无偿提供咨询服务。县政府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平台,监管平台设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三)检查验收及补助。对改造后的学校食堂,县“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要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合格的,由县财政负担,给予以奖代补财政补助,每所学校食堂财政补助1.5万元。对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给予奖补。 四、时间安排 县“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进度,确保建设工作有计划、按步骤实施,要在20xx年9月10日前将实施方案(含时间节点)对口上报市食药监局和市教育局,11月底前完成辖区内全县乡镇(街道)学校(幼儿园)食堂的“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任务,并于12月上旬完成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把此项工作提高到讲政治、稳经济、重民生的高度,明确责任,细化任务,落实到人。要全面安排部署,统筹协调推动,加大政策和资金的扶持力度。县财政部门要确保资金到位,县教育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积极推动学校第二阶段“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升级改造工作,加大督促,确保改造到位。县食药监部门要做好“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改造的指导、监管,确保后厨主要功能区能够监管到位,确保“互联网+明厨亮灶”高质量、高效率运行使用。 (二)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各部门要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加强沟通,着力推进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全面完成第二阶段“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目标任务。 (三)要严格标准,提升质量。严格执行学校(幼儿园)食堂第二阶段“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标准,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学校食堂升级改造和“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 (四)要加大督导,确保落实。要加大对“互联网+明厨亮灶”第二阶段工程建设工作的督导力度,建立日常督导机制,实施联合督导,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督导,重点督导学校食堂升级改造、摄像头安装位置、监控部位等,对升级改造不到位、工作进展缓慢、措施不力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任务未按期完成的要实施责任追究。同时,要加强“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日常督导,并进行综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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