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ST锦港出手公司热点|ST锦港一晚发四条处罚公告:罚款800万元,公司及两股东被立案,又有高管被取保候审
未命名
2024年12月13日 10:49 1
睿珊
11月1日晚间,(600190)连发四条被处罚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与此同时,因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公司副总裁宁鸿鹏于2024年11月2日被锦州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具体案件情况仍待进一步调查。截至公告日,宁鸿鹏能够正常履职,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进行。
(600190)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西藏天圣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前述股东立案。
本次立案事项系针对公司股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公司还公告称,近期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中提及当事人为锦州港、徐健、刘辉、鲍晨钦、李挺、宁鸿鹏、曹成。
经查明,锦州港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锦州港贸易业务相关情况
锦州港为了做大收入和利润、满足贷款需求,与大连和境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和境)、上海银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鸿)、宁波朗逸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朗逸)、宁波百荣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百荣)、重庆岳城川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岳城川聚)、上海盛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盛辙)、舟山丰聚益尚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丰聚益尚)等七家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
锦州港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情况
2018年至2021年,锦州港与上述公司开展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导致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其中,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2,120,276,859.08元,虚增营业成本2,099,567,800.35元,虚增利润总额20,709,058.73元。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3,947,122,916.18元,虚增营业成本3,908,124,086.94元,虚增利润总额38,998,829.24元。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2,481,637,365.23元,虚增成本2,437,479,939.72元,虚增利润总额44,157,425.51元。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75,113,954.95元,虚增利润总额75,113,954.95元。四年总计虚增的营业收入合计超86亿元,虚增利润约1.79亿元。
时任董事长徐健和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刘辉是锦州港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董事鲍晨钦、时任财务总监李挺、时任副总经理宁鸿鹏、时任副总经理曹成是锦州港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上述违法事实,有锦州港相关公告、财务报告、情况说明、工商资料、财务资料、合同文件、流水、相关客户和供应商资料、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锦州港披露的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徐健、刘辉、鲍晨钦、李挺、宁鸿鹏、曹成未勤勉尽责,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情形。锦州港、徐健、刘辉、鲍晨钦、李挺、宁鸿鹏、曹成在听证过程中提交了申辩意见和证据,请求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经复核,我会认为相关申辩理由不成立,对当事人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证监会决定:
对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
对徐健、刘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00万元罚款;
对鲍晨钦、李挺、宁鸿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
对曹成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以上总计对锦州港及时任高管罚款1500万元。
徐健、刘辉违法行为恶劣,违法情节较为严重,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8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我会决定:对徐健、刘辉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自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此前,上述当事人中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刘辉、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李挺、原公司董事鲍晨钦、副总裁曹成、原公司董事长徐健等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原公司董事鲍晨钦、副总裁曹成、原公司董事长徐健已被取保候审。而这些涉事高管中,刘辉已经离职。
值得注意的是,迟迟未发的半年报在10月31日与三季度报一起发布。三季度业绩公告称,2024年前三季度营收约13.33亿元,同比减少39.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21.29亿元。同时,因贸易业务应收预付款项逾期,计提大额减值,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亏损21.28亿元。
此前因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自2024年9月2日起停牌。近日,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10月31日完成披露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11月1日开市起复牌。
11月1日复牌后,ST锦港股价涨顶板,涨4.76%,报1.54元/股。
审读:刘新平
相关文章
最新评论